濮秀二王杂录 杂录
杂录
淳熙元年六月九日此条之前原原标目「杂录」,二字,今删。,诏大宗正司于濮王诸位下见存「不」字一十七位,每位各选一人能循守规矩,无疾病过犯,人材可为仪表者,令本司选择取旨,与比换环卫官,趁赴朝参,并不作升等恩数。每人月特支米十石,候官至合请米日住支。以日参南班人数稀少,故有是命。
十二月二十日吏、礼部言:「首详判大宗正事、嗣濮王士輵奏,请选择列濮王下十七位「不」字比换南班,乞于旧格稍加升擢。今若依元换出格法,复令换入,恐请给微薄。」诏依宣和六年正月八日指挥,与对换南班官。其所换人内,诸卫大将军每月特添给钱一十贯,将军、正副率各添二十贯。仍依已降指挥月给米十石,候转至合请米日住支。非今来十七位下选择到人,不得援例。
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嗣濮王士輵言:「将濮王位近属不谔等已比换南班。今见趁赴朝参,各人依官序于步军司止差破兵士一人,乞各人特与雇募五人。」从之。
八月二十九日,诏:濮王位宗子、宗妇每月食料依旧全与放行。以前曾住支,今从嗣濮王士輵请也。
十一月二
十一日,诏:嗣濮王士輵第七男不屈所生母李氏,特封宜春郡夫人。既而是年十二月十三日,参知政事龚茂良等进呈,李氏依第三等缌麻宗妇支破请给,上曰:「此可行否 」茂良等奏:「李氏系士輵妾,恐不可依宗妇。」上曰:「极是,请给不足较,名分岂可乱也 可留下文字,当以此喻之。」
四年八月九日,嗣濮王士輵言:「省部将臣少傅合得给使、减年等恩数,比之少保并行减半。乞依昨除少保体例全与放行。」诏依枢密使见行条法放行。既而刑部言:「士輵昨除少保,已依初除枢密使例全行出给、减年,再除少傅亦已作转厅例减半,出给公据。今再乞全给,从来枢密使即无两次升迁并作初除全给之例。」诏依转厅条格减半出给。
九月二十七日,嗣濮王士輵言:「昨该遇大礼恩数,缘臣别无儿男承受,遂奏补亲从侄不兔文资内安排,降等补登仕郎。赴春铨试中第一名出官。缘侄不兔元系忠训郎亲民资序忠训郎:原作「中训郎」,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改。,差御前军器所监造官。其不兔父知西外宗正事士程殁于任所,已降指挥依例得遗表恩泽四名,与男不氏、不兔特添差不厘务一次,未曾收使。今乞依士珸男不执、不流例,与侄不兔初官上特换承务郎。
仍乞将前项二男差遣恩数并与不兔收使,依前差御前军器所监造官。」诏特依所乞。
十月九日,诏士歆第七男赐名不擅。时善切。
六年七月五日,诏:皇叔祖、保康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士歆妻硕人梁氏
封齐安郡夫人。
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诏:嗣濮王士歆男忠翊郎不阋特授太子右监门率府率。从士歆请也。
九月二十一日,大宗正司言:「太子右监门率府率不阋元系忠翊郎,用父士歆袭封嗣濮王恩例,特换授前件官。其本身请给、生日支赐、人从等,及添支钱米、人从敕号,乞依不谔等前后已得指挥体例支破。」诏依所乞。初,户部勘当,以未有承降指挥,兼(口)〔日〕前有不许援例之人,故降特旨。
十年二月二十九日,诏:右千牛卫将军不舍为伯士輵持服,今已服阕,其义可嘉,特与转右监门卫大将军,令赴朝参。先是,大宗正司言:「不舍为伯少师、嗣濮王薨,并无男儿,不舍自幼父母早亡,蒙伯父鞠养,乞解官持服。依所乞,候服阕日取旨旌异。」故有是命。
十一年十月十四日,诏:保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歆男右监门率府率不阋换授南班已逾三载,依前嗣王士輵侄不舍例,特与转行一官。从士歆请也。
十一月二十四日,大宗正司言:「奉诏于濮王下怀王位选择『不』字宗室一员比换南班官,日赴朝参及诸般行事,填不谔身故阙。本司今选择到修武郎、新添差东南第五副将、饶州驻札不庾,持身廉谨,无疾病过犯,见年五十岁,欲填不谔阙。其请给、人从并乞依不谔等已得指挥。」诏依,与换率府率。
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诏:秉义郎、前监福州都作院不慢与换率府副率。以昭庆军承宣使、知大宗正事不 言:「本司昨得旨于濮王下十七位各选择『不』字号袒免亲宗室一员,比换南班,日奉朝请。有濮王下信王位未曾选择,今选择到不慢堪充南班。」故有是命。
十五年正月四日,少保、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歆言:「伏念前嗣王士輵历事四朝,最蒙眷遇,念其耄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