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防御使、济阴侯、皇伯宗邈再赠建宁军节度使、越国公。以其子仲览等乞优赠也。
六日,赠洺州防御使、侯平候宗沔再赠武平军节度使、福国公。赠洪州观察使、豫章候宗咏再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赠密州观察使、高密侯宗师再赠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
三年闰九月二十六日,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刘沆再赠兖国公。赠太尉王尧臣再赠太师、中书令。
六年五月四日,皇伯祖赠保静军节度使、萧国公承干再赠安定郡王。以其子克敦进父文集,诏以承干父子世以艺文儒学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与能之义,宜其宠褒。同日,赠皇城使宋玠再赠英州刺史。以其子滋言玠有收复石堡城功,未赏而死也。
哲宗绍圣二年五月十五日,赠左光禄大夫崔台符再赠右银青光禄大夫。以子尹躬诉台符在无元佑无罪降官,故命复之。
十一月三十日,赠特进蔡确赠太师,加成、卫二国公。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宗咏再赠余杭郡王。赠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宗师再赠益州郡王。赠建宁军节度使、成国公宗邈再赠同谷郡王。赠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宗治再赠开府仪同三司、澶渊郡王。赠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楚国公宗益再赠开府仪同三司、山阳郡王。赠洺州防御使、广平侯宗沔再赠
崇信军节度使、汉东郡王。宗咏等并以嗣濮王宗汉言:诸兄比诸王极有损降,故有是赠。据诏,宗沔自洺州防御使、广平侯上特赠,不言元丰二年已赠节钺、国公阶(御)[衔],二者必有一误。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三月四日,追赠邕王光济已下三十三人。并详具赠官门。
徽宗大观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韩王似再赠楚王。赠尚书令兼中书令、徐州牧、燕王佖再赠侍中,追封吴王。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赠太师、荆国公王安石追封舒王。
五年三月十四日,赠尚书令韩琦追封魏郡王。诏:「比览元丰中训诏,及得故臣之子韩粹彦、文及甫所奏,明其父功。审闻至和、嘉佑援立之法,定策之勋,所谓功在社稷,久而弥彰。追往念功,恻然永叹。琦以其子赠至其品,止缘常(恪)[格],未加褒异。彦博罪籍未除,旧官未复。琦可封郡王,彦博可除罪籍,复旧官。与其所得恩例,仍并付国史院记载其实,以为尽忠任职者之观。」
宣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赠太师、成卫二国公蔡确追封清源郡王。诏:「蔡确力排异意,辅立哲宗,功在社稷。元佑间遭谗被谤,窜在遐荒五年,终不得还。虽经褒录,较无功有罪之人轻重未称。其弟硕宣力助确,亦遭捃摭,犹在罪籍,未曾推恩。比缘确子懋面对,得其详,为之恻然。可封郡王,赐第一区百间。长子懋除延康殿学士、提举醴泉观,庄除侍郎,女与淑人,婿二人各转官一,与堂除升等差遣。硕与落罪籍,赠徽猷阁待制。长、次子改合入官,并堂除升等差遣。次□子未有官,与迪功郎。女已有封号,迁二等;未有封号,并与封号。 白身者与初品官,已有官转一官。燕达、向宗回、李嗣徽、阎守懃皆佐建立谋议,亦可嘉录,特与本宗有服亲初品官一名。」
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赠感德军节度使、追封通义侯仲科为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闰三月二十九日,赠忠州刺史刘范再赠正任观察使。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六日,赠太师、追封楚国公范仲淹可特追封魏国公。追复右正议大夫司马光赠太师。赠少傅张商英特赠太保。诏曰:「朕获奉宗庙,即正累日,于四方贤材未暇远有号召也。永惟国家大政事,已诏三省、枢密院尽遵复祖宗法,而近世名臣未有褒录,何以示朕意焉。」故有是命。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九月五日,诏赠通奉大夫梁士能赠正奉大夫。以元佑党人赠恤也。
二年四月,诏观文殿大学士、宣奉大夫、赠太师、相国公韩忠彦追封魏国公。
三年六月十六日,诏承议郎、赠朝请大夫胡端修赠直秘阁。四年十月,诏赠承事郎陈东、欧阳彻赠朝奉郎、秘阁修撰。以靖康间上书言事,忠义可嘉,故有是命。
五年三月,诏观文殿大学士、左正奉大夫、赠特进徐处仁赠
少保。
五月,诏朝议大夫、充宝文阁待制、赠开府仪同三司马默赠少傅。
六月,诏太尉、知枢密院事、赠开府仪同三司神道赠少保神道:疑为「种师道」之误。「知」上疑脱一「同」字。据《宋史》师道本传,其人尝同知枢密院事,卒赠开府仪同三司。据《建炎要录》卷九○,师道绍兴六年三月加赠少保。。
六年三月,诏承议郎、殿中侍御史、赠直龙图阁龚(史)[夬]赠右谏议大夫。
四月,诏同知枢密院事、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赵瞻赠资政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
五月九日,诏赠少师刘挚赠太师。十一月二日,诏尚书左丞、赠延康殿学士范纯礼赠资政殿学士。
七年十一月,诏殿中侍御史、赠直龙图阁陈师锡赠谏议大夫。
九年,赠直龙图阁赵叔近赠集英殿修撰。以建炎初秀州军贼作过被害故也。
十月,诏左光禄大夫、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