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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3737页

一三 帝讳 讳忌附录
帝讳讳忌附录
【宋会要】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九日,供奉官承益请改名承炳,避寿春郡王名也。
天禧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度支郎中兼御史知杂杜梦证以名下字与皇太子名近,请改曰尧臣,许之。
仁宗明道二年八月十三日,上封者言:「庄献明肃皇太后上仙,中外不当更避彭城郡王名。」从之。
治平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言:「请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从之。
神宗元丰八年四月十九日,礼部言:「高,鲁王名,正字并回避。有难回避者空点画,仍以黄纸覆之。嫌名于礼不讳,亦无回避故事故事:原倒,据《长编》卷三五四乙。。」诏可,仍自今进呈并入奏文字,虽嫌名亦覆之。
政和五年七月八日,诏姓氏犯濮安懿王讳者改为逊字。《金玉新书》:「诸犯濮安懿王、秀安僖王讳者改避。若书籍及传录旧事者,皆为字不成。其濮安懿王在真宗皇帝谥号内者不避,应奏者以黄纸覆之。」
干兴元年十一月十一日,礼仪院言:「准遗制,军国事权取皇太后处分。今参详中外表章中有犯皇太后先代名讳,并合回避。今或遍讳三代,即缘正月三日天书降节及圣祖殿名、外州名多须回改;如只讳彭城郡王名,则表章合避。如难避者,即用黄纸盖贴,或空点画,其通进银台司近在禁中,日夕封进文字,望请改为承进银台司。」诏只避彭城郡王名,余从所请。应改通判为同判、
通利军为安利军、通州为崇州、大通监为交城监、通奉大夫为中奉大夫、通直郎为同直郎、通事舍人为宣事舍人、开宝通礼为正礼、通天冠为承天冠、诸县镇、宫观、寺院、在京诸城门、仓庾之名,并以义改易。
绍圣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三省、枢密院言:「宣仁圣烈皇后同听政之日,天下章奏皆避高陈王名讳。按《国朝会要》,章献明肃皇后上仙,中外不复避彭城郡王名。」诏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
四月二十六日,尚书左丞邓温伯言:「旧名润甫,昨避高陈王讳,今请复旧名。」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庙讳
庙讳
【宋会要】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诏曰:「太宗皇帝藩邸旧讳,溥率咸知,虽先训之具存,俾临文而不避,近观列奏,或犯二名,闻之瞿然,载增永慕。自今中外文字有与二字相连及音同者,并令回避。」
五年七月二日,帝谓宰臣曰:「僖祖庙讳本是上声讳避,近见臣僚章奏文字,多避去声眺字。当更令两制详定。」晁迥等言:「僖祖讳字从月,按《说文》曰:晦而月见西方也,音土了切。又朓从肉,祭肉也,土了切,一作他吊切。今请止从去声,于义无害。又眺,目不正也,他吊切,音义各异,望不回避。」从之。
闰十月八日,诏:「圣祖讳上字曰玄,下字曰朗,公私文字不得斥犯。」详定所言:「上字如遇仙道事,即改为真;如颜色,即改为黝;自余并临文取意,或元或明字,传写之时,并空阙点
画。又按《周礼》:孟冬祀司民。唐朝避文皇讳,改为司人。今请改玄武为真武,玄冥为真冥,玄戈为真戈,玄枵为真枵。缘各配南郊及腊祭,合行祭告。又缘并无正坛,常为配座。今欲先择日差官于南郊设昊天位,及于本龛设玄武以下四位,各用香币酒脯,告以改名之意。」从之。详定所请改玄中为元中,玄都为真都,玄元皇帝为太上老君,玄极为元极,洞玄为洞元,左玄、右玄为左元、右元,唐玄宗为唐明皇帝,房玄龄为房乔,朗州为鼎州朗:原作「郎」,据《宋史》卷八八《地理四》改。,蔡州朗山县为确山县朗:原作「郎」,据《宋史》卷八五《地理一》改。,梓州玄武县为中江县,大内玄武门为拱宸,姓(武)[氏]为都氏。
八年六月十五日,诏改含光殿名曰会庆。以光字太宗旧名之上字,故避之。
天禧四年五月六日,卫尉寺丞林湜言:「国子监经书印板字内有圣祖讳,望令空阙。」从之。
宝元元年四月四日,翰林侍读学士李淑言:「真宗藩邸旧名,请令天下毋得连用,有为名者令改易。」从之。
皇佑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诏毋得连用太宗、真宗旧名。
治平元年十一月三日,翰林学士贾黯言:「仁宗初名受益,请诏中外文字不得连用。」从之。
元佑元年正月十二日,礼部言:「翼祖皇帝奉藏夹室,伏请依礼部例不讳。」谨依。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太常少卿曾旼言:「黑帝配座名号帝颛下一字与神宗皇帝庙讳音同,请改称高阳氏。」从之。
崇宁四年闰二月五日,诏:「翼祖皇帝未应祧迁,已还本室。所
有翼祖皇帝庙讳,并依元丰(公)[令]式,讳字
仍添入《集韵》所载。」
大观元年十一月八日,宣德郎范之纯言:「窃谓《周官》小史诏王之讳,所以遵宗庙、示孝思于四方也。今祖宗庙讳着令当避,天下宜晓然知之矣。然边鄙之民,犹或沿袭旧姓,仍因不改。欲望下有司详定姓氏犯祖宗庙讳者,随文更易,如苟字、商字之类。」诏申明行下。
四年五月十九日,诏士庶姓轩辕去辕字。
政和元年九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