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以为述古殿直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初,克家除翰林学士,以知制诰犯祖讳,有诏权不系知制诰三字。克家言祖宗时,翰林学士若兼领他官,止与职名同。元丰官制既行,专典内制,则必带知制诰三字,此不易之制也,讵可缘微臣轻有改革 乞除一宫观故也。
张俊新除枢密使,以枢使称呼。俊自陈父名密,乞回避故也。
詹猷新差主管官告院,猷言:「高祖名告字,乞易一般差遣。」诏与新监进奏院胡涓两易其任。
祝师龙诏新主管台州崇道观,
改差主管建州武夷山冲佑观。以师龙自陈道字系父名也。
董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改差提举台州崇道观。以避祖名有请也。
沈该为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准 差提举编修玉牒所,缘举字系曾祖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汤思退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被旨差提举(宝)[实]录院详定一司 令所,缘举字系父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朱倬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诏改提举《三朝国史》。先是,倬提举修《三朝国史》。缘修字系祖名,乞避免故也。
周葵为参知政事,诏兼权知枢密院事。以祖讳密,乞避。除事关本院外,并免系衔。
王刚中为敷文阁直学士,以除翰林学士官称首系祖名,诏改除礼部尚书。
张永年为右朝请大夫,以缴进父阁遗文,授直秘阁。缘犯父名,请避。继被论列,该赦,许令复职,乞以职名易一近下差遣。从之。
梁克家为右丞相,以《国朝中兴会要》书成,转左银青光禄大夫。内光字犯父名,诏回授施行。又观文殿学士、宣奉大夫、新授醴泉观使兼侍读克家言:「叨恩迁三官,内有光字系先臣名,当避。」诏用旧官系衔。
楼钥以太府寺丞除太常博士,以常字犯曾祖名,乞避。诏依旧太府寺丞。
奚商衡宣教郎、枢密院编修官、除太常丞,以祖名丞,乞避。诏改除太常博士。
施师点新除签书枢密院事、加食实封,缘实字犯父名,乞寝免。诏免系衔。
罗点朝散郎、新除起居舍人,以起字犯曾祖名,乞避。诏改除太常
少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犯讳
犯讳
【宋会要】
李评任成(志)[忠]郎、建康府溧水县管押巡检,诏依断特降一官。评祖名建,被辟辄冒居之。偶赦原,止该杖罪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不讳
不讳
【宋会要】
赵洙以国子司业为宗正少卿。洙父名汉卿,御史以其冒宠授官,欲纠之;执政者举礼文不偏讳之义,乃止。
毕士安知制诰,除翰林学士,言父名乂林,请罢新命。朝议以二名不偏讳,乃诏不避。
王继英新授枢密使,言:「蒙赐推忠佐理功臣,其忠字与先臣名同。」诏不避。
寇准新授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言:「臣父名湘,今州名与父讳音同,乞守旧镇。」宰臣言:「景德中枢密使王继英父名忠,而功臣有推忠号, 旨不避。况湘襄嫌名,成命已行,不可追改。」遂诏谕之。
刘筠为翰林学士承旨、授兼龙图阁学士,上言:「臣父继隆与兼职音同。」诏不避。
韩亿以龙图阁(侍)[待]制授枢密直学士,上言:「父名保枢,与新授官称同。」诏不避。
宋(祈)[祁]为太常丞、直史馆,言:「 差同修起居注,缘臣父名 。」诏更不回避。景佑五年差修起居注亦然。
李迪知徐州,刑部尚书,言:「蒙恩授户部尚书,臣父名与户字音同,望许且守旧官。」诏迪除资政殿大学士,仍旧户部尚书、知兖州,嫌名更不回避。
韩绛新除枢密副使,言:「枢字是臣祖名下一字,于礼合从避免。」诏不许。
吴中复以龙图阁直学士新差知荆南府、充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本路兵马巡检等事,言:「衔内提举字系先臣名,乞改充提辖字。」手诏曰:「易朝廷官称,避守臣私讳,于义未安,宜不行。」先是,中书以(忠)[中]复状入奏请依,上特批也。
赵雄礼部尚书,言:「以韩世忠赐谥忠武,得旨差书撰碑额。臣曾祖名忠,适与世〔忠〕名谥相犯,秉笔之际,实所未安。」诏:「君前臣名临文不讳,不许辞避。」
史浩以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卫国公除少师,以先臣师仲与今来官称适同,乞避。吏部奏:「淳熙令: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嫌名及二名偏犯者皆不避,违诏大臣合降诏不允违诏:疑误。。可坐(熙)[淳]熙令令学士降诏。」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私忌
私忌
【宋会要】
太祖开宝九年九月三日,诏:「应常参官及内殿起居职官等自今刺史、郎中、将军已上遇私忌,请准式(给)假一日。」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二日,诏:「文武官私忌并给假一日,忌前之夕听还私第。」开宝 文不载编 ,然有司相沿遵用,至是降诏,遂溥及焉。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龙图阁待制陈彭年言:「今月二十七日上太庙尊谥册宝,前夕宿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