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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3815页

言:「勘会本所恭依已降指挥,《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并依绍兴二十八年进呈《神宗皇帝宝训》前后已得旨体例施行。」诏进读官差秘书少监汪大猷,余并依。 二年九月四日,秘书少监汪大猷、著作佐郎黄石、黄钧、校书郎、编类圣政检讨官王
十月五五日上「五」字疑误。,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兼权提举编类圣政蒋芾言:「《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今已进呈安奉了毕,本所官吏欲限三日结局。」从之。
(干道元年)十二月五日据《宋史 孝宗纪一》,本条为干道二年十二月事,「干道元年」四字当删。,秘书少监汪大猷等言:「日历所修纂钦宗皇帝一朝日历,缘渡江之后简编散逸,前来官吏冥搜博采,今已成书,凡七十五卷。今承国史院画降指挥,令本所将已修成《钦宗日历》发赴本院。缘本所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十七日已降指挥,从本所纂录缴进,降付国史院,以备将来修纂实录。」从之。
十三日,诏《钦宗皇帝日历》可免进呈,发赴国史院,依例纂修实录。
四年五月,进实录推恩,经修《钦宗日历》在朝供职官特减二年磨勘。见实录院。
六年五月四日,国
史日历所状:「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本所通管一十五人。今欲减罢修书、书库官等三人,通以一十二人为额。」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自今将逐旬所记圣语以《三省宣谕圣语》为名,与时政记同修进。候降出,更不再进,发赴国史日历所。」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修实录
修实录
【宋会要】
太平兴国三年正月己酉,命李昉、扈蒙、李穆、董淳、赵邻几同修《太祖实录》。五年九月甲辰,史馆修为五十卷以献,赐监修沈伦、史官李昉、扈蒙等袭衣、金带、锦彩、银器。
淳化五年四月癸未,命张洎、李至等同修国史。先是,上语宰相曰:「先朝事耳目相接,今实录中多有漏略,可集史官重修。」苏易简对曰:「近代委学士扈蒙修史,蒙性懦,逼于权势,多所讳避,甚非直笔。」上因言及太祖受命之际,非谋虑所及。陈桥之事,史册所缺,宜令至等重加缀缉。是年十月丙午,张洎等献《重修太祖纪》一卷,以朱墨杂书。洎所上纪不列于史馆。凡躬承圣问及史官采摭之事,即朱书以别之。其书未成。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己巳,下诏以沈伦所修事多漏略,先朝命张洎重修《太祖实录》未成,会洎沦没,命右仆射吕端、集贤学士钱若水重修。丁丑,又以王禹捻、李宗谔、梁颢、赵安仁等同修。二年六月丁巳,书成,凡五十卷,并事目二卷,平章事李沆监修上之。表云:「前集录叙天造之始,稽国姓之源,发挥无取,铨次失当。今之所正,率由旧章。文武 臣,旧载者九十二人,或作九十一。今增其遗漏一百四人。其于制礼作乐、经文纬武、申明大政、厘改庶务者,于甲令垂为法式,靡不具载。」帝览之称善。癸亥,诏褒谕,赐袭衣、金犀带、银帛,若水而下加散官、食邑。
先是,诏并加恩,而沆独辞。李沆所修视前录为稍详,而真宗犹谓未备。大中祥符九年,复诏赵安仁、晁迥、陈彭年、夏竦、崔遵度同修,王旦监修。明年书成,自兴国至祥符,前后凡三修。
景德四年闰五月庚寅,马知节曰:「太祖数事,恐实录中未载。」上令知节具录奏闻,以备史阙。
祥符九年二月己丑,监修王旦言:「两朝实录事有未备者,望付修史官增修。」从之。遂委赵安仁、晁迥等增续。明年书成,其卷帙如旧。
绍圣二年九月五日,诏就差见今国史院官等兼修《哲宗实录》,蔡京兼修撰,邓洵武、上官均、王涣之并兼检讨官。
七月三日,诏曰:「朕惟序言纪事,莫严一代之书;遵制扬功,是为天子之孝。恭以神宗皇帝厉精为治,十有九年,图任忠贤,修起法度。内之立政以安百姓,外之经武以威四夷。更新条纲, 革弊蠹,盛德大业,三代比隆。而日者史官或怀私见,议论去取,各有所偏,参错异同,未归至当。不惟无以传信于万世,亦屡有以招致于人言。朕夙夜以思,不遑启处,爰命加于论諲,虑尚胶于见闻。夫熙宁、元丰,事实具备,元佑、绍圣,编录并存。订正讨论,其在今日。笔则笔,削则削,宜公乃心;是谓是,非谓非,无忝厥职。庶称朕丕扬先烈、昭示无穷之意。其令修史
官取索元佑、绍圣实录应干文字,讨论事迹,依公参详去取,务要所书不至失实。」
大观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命太师、中太一宫使蔡京守太师致仕,仍旧提举编修《哲宗实录》。四年四月十五日书成。
四年四月十九日,实录院状:「修撰郑久中等奏:契勘《哲宗皇帝实录》书成,已进呈讫。所有正史合行置局编修。诏依奏,仍差何执中提举。有合行事件画一,数内一项:文臣太中大夫以上、武臣正任刺史以上并驸马都尉,或虽官品未至,而有政绩在民,遗爱可纪,忠义之节显闻于时,或有不求闻达,终于下位,及隐逸邱园,并孝悌之士,曾经朝廷奖遇,凡在先朝薨卒者,并宗室大将军及赠公侯,例合立传者,要见逐人行状、墓志、神道碑、生平事迹。或有著述文字达于时务者,照证修纂。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