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二人解发一名。如四川得解人通未及二十一人之数,即三人五分,与放省额一名。他有未尽,令宣抚司
续具申明。」从之。其后四川宣抚司言:「昨臣僚奏请,盖为西北流寓素习武艺之人,多寄居利州路,所以许兴元府等处所保人数,比他路(所以)独多。今先以省部所立四川武举解试、比试额通四十二人参酌,以十分为率,分拨利州路四分,计十六人。余六分,依省部勘当,以三路文解多寡酌度均拨,成都府路十二人,潼川府路十人,夔州路四人,并为额。」从之。
九年九月八日,御前弓马子弟所言:「干办公事黄飞乞以新差京畿第二正将比换殿前司额外正将差遣。」上曰:「武举之人,能自陈从军,尤可激劝。」从之。以上《干道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武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武举
【宋续会要】
淳熙元年二月二十三日,兵部言:「武举依逐举例,系八月初二日或初三日先试比弓马。今举系奏举二名,比前举增添数多,恐举人皆七月终到阙,不唯于比试弓马日逼,又恐内有诈冒,稽考违碍不及。乞依条于六月终以前到阙,如限内不到,并不收试。其被举人,往往于比试前一两日投下奏状,使有司仓卒难以辨验。乞自今须管于六月终前投下,如在七月一日已后,并不许收换。今举奏举增倍数多,若依例于八月初二日或初三日比试弓马,窃恐是日值雨泥泞,于引试程文日分相逼。
乞从本部于七月下旬择日比试弓马。」从之。
八月一日,臣僚言:「武举进士试期已近,而无保举者尚多。乞令兵部关报,应合举官未曾保奏武举人者,各令依数保奏。其无保官者,令入状互保,依前举例放行比试,试中即赴解试。俟解试中,仍召升朝保官一员,赴省试。(试依)候试毕,令令所别行立法。」先是,进士诸葛文明等言:「今举已奏人数方及二百余人,在外已得奏状,未投者凡五十余人,而未得保官者五倍,乞展限收接奏状。」诏展半月。至是臣僚以为远方士子赴举,欲求剡奏,诚未易得,故有是请。
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今次武举缘有免省九人,令通取三十九人。」五年正月二十八日有免省十一人,诏通取四十一人。
三月十八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每举同。
二十三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每举同。
同日,尚书省言:「拟到武举进士正奏名蒋介以下四十一人推恩:第一名补秉义郎,第二、第三名补保义郎,策入优等七名,平等三十一人,内三十人与承节郎,有官人郭光转一官;特奏名二人,与进义校尉。各展减磨勘有差。」从之。
二十四日,诏:「武举正奏名殿试,策入优等一名,补秉义郎,堂除三衙并诸军计议官;第二、第三名补保义郎,注授诸路安抚司准备将领,一任回,与转忠翊郎,不隔磨勘;第四、第五名补承节郎,注授诸州兵马监押,一任回,与转保义郎,不隔磨勘;余人并依逐举例补官及旧法注拟差遣。已上如曾经省试上三名武学上舍生,与注诸路安抚司准备将领。旧指挥武举绝伦人并三平等人,殿试程文俱入优等,即绝伦人,合升在优等人之上。若平等人已系第一名,即绝伦人不升,止与第一名恩例。
如绝伦人(保)[系]优等第一名,除推恩外,临时听旨。」先是,上宣谕令武举人比类进士及第第一人以下所授官品并合注差遣,校量轻重,作旁通进呈。旧制,武举第一人补保义郎,堂除三衙或诸军主管机宜文字。上曰:「可补秉义郎,令与进士第一人承事郎相等。所差机宜,元不得预军州事,须创置一官,令在机宜之上,使得裨赞主帅,庶见所长,以备擢用。自第二人以下,并以进士赐第人恩例为准,取旨裁定。」又令吏部自今省试前一年刷阙,依黄甲注授。
若第一名系绝伦,合得第一名恩数外,其第二名亦系绝伦,止依今来立定第二名格推恩。如又系省试第一名,即与第一名恩例。余绝伦人候一回任,各更转一官,并不隔磨勘。内第二人如已该第一名恩例,更不加转。吏部自今省试,将见牓诸路安抚司准备将领二十四阙,依黄甲例留充前项武举人集注。
四月三日,诏:「自今武举特奏名进士唱名日,各特赐紫罗窄衫一领、一
十两数金镀银五子荔枝腰带一条。」
五日,诏武举特奏名樊仁迈、许惟能并策入平等,马步射一事应格,授进义校尉,减三年磨勘。
十三日,诏武举朝集增给钱三百贯。自此每举如之。
五月二日,宰执进呈忠训郎张世奕状,元系武举出身,授殿前司主管机宜文字,阙远,愿从军,乞差殿前司正副将。上曰:「若自外从军便为正副将,恐妨军中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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