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事商榷,以受荩言。延见进对臣僚,询究利害,退阅四方奏牍,少空则披诵载籍,取鉴前古,故于讲学,久未皇暇。念亲儒臣,以稽先圣之格言、百代之明验,虽羽檄交驰,巡幸未定,亦不可废。可差侍从官四员充讲读官,遇万机之暇,令三省取旨,就内殿讲读。」
三十一日,诏:「将来开讲日,侍讲官于进读书内或有所见,许读毕具札子奏陈。仍降付本所,载之注记,依元丰旧制。」从翰林学士朱胜非请也。
四年八月十八日,尚书吏部侍郎綦 礼等言:「近诏从官日进前代及本朝故事,伏见祖宗以来遴选儒臣,以奉讲读。若令从官一例献其所闻,既非祖宗旧制,且有越职之嫌。况今讲读官并有正员,欲乞止命讲读官三五日供进前代及本朝故事,以资圣学,所有元降指挥乞赐寝罢。」诏讲读官及翰林学士、两省官并依已降指挥。
绍兴元年二月十六日,诏刑部尚书胡直孺兼侍读。以中书门下省言「兼侍读秦桧除参知政事,止有侍读王绹一员」故也。
四月九日,诏赐侍读王绹、胡直孺、侍讲汪藻、胡交修、(候)[侯]延庆御书杜诗扇面。
十七日,诏户部尚书李弥大兼侍读,以讲筵所侍读官(正)[止]有黄叔敖一员故也。
八月十一日,诏以朱胜非为提举醴泉观兼侍读。初,胜非罢同都督,辞免还任、知绍兴府,上曰:「胜非作相三日,值苗刘之乱,当时调护有力,朕岂不知。近日因罢同都督,外方士人上章论胜非功甚多,惟一二台谏不与。昔晋公子重耳备尝险阻艰难,相与在外,自蒲狄至秦,诸臣从者惟狐偃,未始不同。及河,以(壁)[璧]授公子,且欲亡去。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盖晋公子之霸诸侯,实子犯之助。朕于胜非,不谓众之不知而弃之也。」故有是诏。
十月二十九日,诏讲筵所:「今后住讲日,令讲读官依讲筵日分除假故旦望,隔日轮官接续供进《春秋口义》一授,至开讲日依旧。所有日进故事,仍令侍从官依元降指挥,与讲读官、翰林学士、两省官同进。
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诏:「讲筵所见轮官供进《春秋口义》并侍从等官日进故事,可自今后遇六月、十一月权免供进,开讲日权住供进。」
四年十月七日,诏:「讲读官进讲义故事权罢,候过防秋日依旧。」以右司谏赵霈言
「淮海有警,方议亲征,乞少缓」故也。
五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诏侍读官进读《三朝宝训》,从殿中侍御史张绚请也。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诏侍读官许正谢,今后依此,令敕令所于(阁)[合]门格修入。先是,观文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充行宫同留守孟庾兼侍读,已授告讫,缘侍读、侍讲在法未有许正谢之文,庾以为言,故有是诏。
七年九月一日,权礼部郎陈公辅言:「闻徽宗皇帝、宁德皇后凶讣,陛下宫中见行三年之丧,欲乞凡遇当讲日,只令讲读官供进《口义》,更不亲临讲筵。」从之。既而臣僚以祖宗典故论列,诏如旧制。
十年八月十二日,诏:「中书舍人王鉌、起居舍人张土穹兼侍讲。鉌进讲《孟子》,土穹进讲《左氏传》。以讲筵所言「秋讲在近,见阙官二员」故也。
十一年三月六日,诏权礼部尚书苏符兼侍读,进读《三朝宝训》。
四月九日,诏赐侍读吴表臣、苏符新茶。
二十七日,诏赐复古殿墨侍读吴表臣、苏符、侍讲林待聘、程克俊、王鉌、李易、修注朱翌各二十铤。
十三年三月八日,诏给事中杨愿兼侍讲,进讲《尚书》。
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诏御史中丞李文会兼侍读,工部尚书詹大方、礼部侍郎高阅兼侍讲。先是,讲筵阙,宰臣秦桧曰:「陛下圣学日跻,实难其人。」上曰:「朕学问岂敢望士大夫,但性好读书,宫中无事,(舍)[合]读书写字,一无所为。」桧曰:「士人读书者固多,但少适用。」上曰:「读书贵于适用。若不适用,或托以为奸,则不若不读之为愈。」上又曰:「王安石、程颐之学各有所长,学者但当取其所长,不执于一偏,乃为善学。」桧曰:「陛下圣学渊奥,独见天地之大全。下视专门陋儒,溺于所闻,真太山之于丘垤也。」
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诏宣赐讲读、说书、修注官寒食、端午、冬至节料,观文殿大学士已上钱一百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已上钱一百贯,酒八瓶;待制以上钱五十贯,酒六瓶;未系两制钱三十贯,酒四瓶。今后准此。
十六年二月十六日,讲筵所言:「今后讲筵兼讲《孟子》,相次终篇,依旧制合先奏请点定。今具未经进讲《周易》、《毛诗》、《礼记》、《周礼》。」诏令讲《周易》。
三月二十日,上以《孟子》终篇,特遣中使赐当讲官段拂鞍马、牙笏、金砚、水瓶、墨等。
二十三日,赐侍读、侍讲、修注官以下御筵于皇城司。
二十八日,诏:「经筵进讲《孟子》终篇,可依进讲《论语》终篇例推恩施行。」
十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资政殿大学士、提举(力)[万]寿观秦 兼侍读。
三月四日,诏给事中兼侍讲段拂除翰林学士,依前兼侍讲。
二十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