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谓无。建炎之初,范汝为作过,如僧徒与之交通,即合追治僧徒,别召名僧主之。而其子孙零替,无人陈理,官司毁拆屋宇,尽取田亩山地,召人承买,更不分出潘氏赐田及慎修拨到功德院田,与宗超家买到义庄田,例皆拘籍。江仰以钱二千贯,止作四百余亩承佃为业。后御史台委户部郎官看定佃买不当,告示江仰不得再有陈(欣)[诉]。而仰依旧诣朝省
陈论,送大理寺定断,却行给还。(令)[今]乞将元给赐田二百亩并买到义庄田四百余亩,见有印押、录白、契书照验者,并给还潘宗超。所有拨到咸平功德院田百亩,已舍赡僧,僧既犯罪拘籍,召人承佃,不许论取。令于祖坟内画出禁界,无致侵犯。如此,则祖宗旧臣拨赐田亩,不至侵夺,亦足以收恤贫弱子孙。」从之。
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吏部言:「故右朝请郎富橚、司马备皆以致仕恩泽荫补其子。缘橚初因宣和中进神考御札,备因建炎中录司马光之后,各特补官,并是先朝元老之家。兼非泛七色之数,而拘于近降集议指挥,未许奏荐。」诏令吏部依条施行。
淳熙五年闰六月五日,广西经略安抚使周自强言:「昨江西提刑芮辉奏,入广官员殁于(宫)[官]所,孤遗扶衬以归,所至州县略不加恤。本司移文南安军,就本司钱内,计口支钱接济。仍令船场造船般载出赣,俾不至狼狈。欲使二广有愿归乡,无力起发者,支钱津发至南安军,却行接济。乞下二广帅司,推广而行之。本司缘无合支窠名钱,今买到番禺县田亩人户请佃,令纽价纳钱,得五百余贯,于广州置接济库,委官兼监。如有贫乏之家,下接济库支钱顾船,送至南雄州。
愿请钱人听,仍量人口支钱,助雇夫却般挈出岭。」从之。七年十二月二日,臣僚言:「二广士大夫孤遗欲归者,乞令江西、湖南漕司于出岭之地,措置舟船及钱物,计口接济。二广帅
臣措置钱米给之,津发其行。」从之。
七月二十五日,诏:「故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李显忠家,每岁赐米三千石,更给三年。」从其妻请也。
七年五月六日,诏王康成令吏部与添差差遣一次。宰臣奏成忠郎王康成,国初勋臣审琦之孙,又系戚里,乞甄录。故有是命。
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诏:「故勋臣、司徒、侍中、鲁国公、赠尚书令兼中书令范质,后嗣无人食禄,八代孙庠补将仕郎。」以吏部奏质后嗣无人,乞依明堂赦录用,故有是命。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诏赵普六世嫡孙武节郎滋差成都府路兵马都监。滋两任路钤,引赦陈请,故有是命。
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宋翊除删定官。上谓辅臣曰:「昨日已与宋翊循资添差,不知傅淇等所为,更说甚事 」王淮等奏:「淇等言其协赞职事,又是宋庠之孙,往往念其故家,故有论荐。」上曰:「中朝人在此亦少,宋翊可其职事官,如删定之类。」故有是除。
淳熙十六年闰五月二十九日,诏从义郎郭抃、秉义郎郭揄并除阁门宣赞舍人。以安穆皇后亲侄,故有是命。
绍熙二年八月十六日,诏承直郎贺承祖特添差两浙路转运司临安府造船场,仍厘务。以承祖奏家世系艺祖皇帝潜邸后族直下子孙,叨冒恩例,累朝不绝故也。
十月十四日,诏武节大夫、合门宣赞舍人潘师特添差干办仪鸾司。以皇太后亲妹之子,故有是命。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三 特恩除职〔上〕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三
特恩除职〔上〕
【宋会要】
太宗雍熙三年正月十九日,秘书省著作佐郎、史馆编修乐史上表:「自授京秩,集纂文书,前后计一百四十五卷,乞改编修之名,为史馆之职。」诏为著作郎、直史馆。七月十六日,(准)[淮]南转运副使向敏中直史馆,依旧充副使。
四年九月五日,右拾遗赵昂上表献修习翰林制诰、册书、赦文、御札、批答及编《谏薮嘉言》并外制词,乞赐职名。诏直史馆。
淳化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太子中允和上表献《皇宋御前七牓及第进士姓名记》及编注父凝所撰《孝悌记咏十编》,诏直集贤院。
十一月十二日,右司谏梁周翰上表,乞于馆殿之间,俾豫铅椠。翰林学士宋白等言:「周翰雄文奥学,才敌数人,昭文、集贤,未有学士。若以处之,雅符公议。」诏充史馆修撰。
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吏部侍郎兼秘书监李至言,阙官雠校,仓部员外郎潘慎修,欲乞俾直秘阁。诏直秘阁。
四年闰十月二十四日,右谏议大夫张佖上表献《圣翰赞》,及以所学行草篆书写御制诗,乞预秘阁雠校。诏充史馆修撰。
十一月八日,礼部员外郎宋湜、左正言王禹捻各直昭文馆。
五年七月二十日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