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岁费羊数万口,市于陕西,颇为烦扰。近年北面榷场贸易颇多,尚虑失于豢牧。」吕蒙正言:「洛阳南境有广成川,地旷远而水草美,可为牧地。」命遣使视之。
六年五月,诏:「牛羊司招置军士,但年二十已上,无疾少壮、堪牧放者,不拘人材,即与招收。」
十一月,诏废河东孳生羊务。先是,转运司请于民处配市,有死亡者令民偿之,颇有劳扰。乃选使乘传,取所偿数,体量停废。
景德元年三月,诏:「牛羊司广牧指挥如阙员僚,即于本指挥拣年劳能部辖十将补副都头,即不差殿侍权管。节级军士月给麻屦,合与月粮同历勘支。」
二年六月,诏:「牛羊司外 送納死羊及諸處取索羊肉、羊 ,並須每口實定斤重,出抄申破,不得止憑估羊節級懸估。」
十月,诏:「外 死羊,委側近縣尉監造 送官。其头、肚五月至七月埋窖,三月至九月量估价出卖。」
三年十二月,诏:「牛羊
司畜孳乳者,并放牧之,无得宰杀。」
四年六月,诏:「牛羊司牧羊,少失羊决罚之数:一口至三口, 头笞四十,牧子加一等;四口至六口, 头杖六十;七口至十口, 头杖七十,巡羊十将笞三十;十口至十五口, 头杖八十已上,牧子递加一等,巡羊十将杖六十,员僚笞三十;十五口至二十口,牧子徒一年,配外州牢城, 头杖一百,降充牧子;巡羊十将杖八十,降一资,员僚杖六十;二十口已上,牧子徒一年半, 头徒一年,并配远恶州府,十将杖一百,降二资,员僚杖八十,降一资,巡羊使臣奏勘替,与降等差遣。」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诏:「牛羊司每年栈羊三万三千口,委监官拣少嫩者栈圈,均兼供应。四月至十一月,每支百口给栈羊五十口;十二月至三月,每支百口给七十口。」
五月,诏:「每秋栈羊入圈,每圈给三司印历抄上,候宰杀时,每日轮一圈供杀。每年比较,栈羊须二十三斤已上,草羊四月至十一月肥月十五斤已上,十二月至三月瘦月十二斤已上,即杀。」
五年九月,诏:「中牟牧羊 头、牧子所请月粮,如全带外 者,只支米豆二色,月给酱菜钱二百,麻履钱一百。十一月至二月,借皮裘一,至三月一日纳官。牧羊使臣给军士五人当直。」
十二月,诏:「中牟縣牧羊造 ,九月一日至正月終,令津般赴京,自餘送皮剝所賣錢入官。」
天禧四年六月,诏:「牛羊司三栈圈自今只差三班使臣,不令内侍
省差人勾当。」
仁宗天圣八年,提举司言:「牛羊司每月宣赐臣僚添厨月俸节料草栈羊多不一并请领,却令本司出给寄羊历,逐旋请领,仍破官中草豆养喂。欲望自今每月支赐并限十日依色额请领出圈,出限不请。今本司将元支文字缴送三司毁抹,更不支给。」从之。
嘉佑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诏省牛羊司西北栈圈官四员。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诸路科买上供羊,民间劳费不细。河北榷场买契丹羊数万,至牛羊司则死损及半,屡更法不能止屡更法不能止:原作「屡更不从止」,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三补改。。一岁公私之费,共四十余万贯。乞募屠户,官预给约,以时日供羊,人多乐从,得以充足年(许)[计]。仍令牛羊司栈养羊常满三千口为额,省其费十之四费:原作「实」,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三改。。」从之。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奶酪院并入牛羊司。
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诏牛羊司兵级权以七十人为额。以本司见管兵级四十六人,见阙二十四人,故有是命。
同日,诏:「牛羊司见阙军兵,许招收一十人填阙一次。其请给依无旧历人兵则例,及招军例物,止支钱五贯文,于本司收到碎肉头肚等钱内支给。」
同日,牛羊司言:「本司省记条法,头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节级为资级。今来本司上有都头、副都头,其副指挥使并未曾迁补。欲副指挥使依见行条法迁补施行,各与支破本等请给。」从之。
绍兴四年二月七日,诏临安府修盖涤宫,遇祀昊天上帝,合用牛犊
入涤养餧。
八年七月十八日,诏:「今后牛羊司遇有攒剩羊口数目,令本司具的确数目,(本)[申]省部审验诣实,即行拨充别项使用。及遇有讲筵并非泛等合用羊口,数内有剩数,亦令本司申明省部,改拨充数使用。」礼部言:「见今牛羊司宰供御膳羊,每日宰羊一口供应,每月依已降指挥,收四十口为额,内一十口充泛索使用;天章阁祖宗神御,每月酌献羊以一十七口为额。缘泛索羊往往不曾赴牛羊司取索宰供,及神御羊亦有剩数。缘不住据牛羊司申,乞将上件攒剩羊口数目以后充御膳并神御羊使用,令所买州军权住收买。候将欲支供尽绝,即却依已降指挥行下元买州军收买,应副使用。申部申明朝廷,等降指挥,显见紊烦。」故有是命。
十二年八月十七日,诏:「供进皇太后每日常膳并生料,每月实计用羊九十口,及节料节序添供,每年实计用羊一十八口。令两浙转运司收买赴司,交纳宰供。所有阙少事件等,依例下临安府市(令)[易]司取索。」从本司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