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焉。至道元年八月,以西京作坊副使阎承翰、内殿崇班刘承蕴为左右金吾都监,勾当本街事。帝以京邑浩穰,奸豪所萃,复新(慕)[募]公人二千,以四营处之,资于总辖;仍以郊禋洎皇太子仗卫至繁,时赵延进、魏丕皆耆年,恐不办集,故特命之。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七月,右金吾街仗言:「请以顺天门官宅充本司公廨。」从之。
七年六月,左右金吾引驾仗言:「文德殿 堂自来衙日
祭飨,今缘禁止燃火。」诏令依旧祭飨。
仁宗天圣六年六月,诏充右金吾街仗司孔目、勾押、表奏官自补正名,并三周年后与勒留燃燃:疑误。。
嘉佑二年二月十五日,御史台言:「勾当左右金吾街仗、六军仪仗司宋郁多请病假,每起居横行,旋请官充摄,多有失仪。」诏:「今后于未有差遣诸司使副、承制、崇班内,差诸司使摄大将军,副使、承制、崇班摄将军,共不得过二十人。每月大将军支食钱七千,将军五千。差六军兵士四人当直,候有差遣,别差人充摄。」
高宗绍兴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诏:「左右金吾街仗司共通立二百人为额,衮同差使。如遇额管不足,许令招刺补填。」先是,干办左右金吾街仗司、武略大夫赵等言,「乞左右金吾街仗司元额各八百人,权各裁定作一百五十人为额。内有管额不足人数,许从逐司招刺补填。」兵部寻取到左右金吾街仗司状:「逐司人兵元额:左右街司各五百五十人,左右仗司二百五十人,应副内宿唱和更筹并差赴宰执、侍从官等处当直从使,除累年逃亡及昨缘渡江不到人外,即目左街司有七十三人,仗司有三十人,右街司有四十八人,仗司有二十九人。比之元额十分内,左街仗司共有一分,右街仗司共不及一分。兼即目应副窠差去处,合用三百八十五人。见今所管人兵,逐(同)[司]共止有一百八十人。今相度,欲乞将左右街司元额各五百五十人权各裁减作一
百人,左右仗司元额各二百五十人,权各裁减作五十人为额。」故有是命。
三年八月十八日,诏金吾街仗左右两司各以一百五十人为额。
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诏左右街仗两司人兵各以一百七十五人为额。
淳熙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诏左金吾街仗司见阙人数,令招刺补填祗应。以本司言:「奉绍兴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指挥奉:原误在上句「以」字下,据文意移。,权以一百七十五人为额,见今阙四十五人,乞行招填。」故有是命。
十四年三月十五日,诏金吾街仗司减人兵九十八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绍熙三年七月八日,兵部言:「左右金吾街仗司申,准淳熙十四年十月四日指挥,裁减左街仗司以一百三十一人、右街仗司以一百二十一人为额。缘节次有逃亡事故,见阙二十四人。逐司所管人兵并系差充应奉内宿唱和更筹及宰执、侍从、台谏、给舍等官下当直,合行招刺补填。」从之。
庆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兵部言:「左右金吾街仗司昨在京日,各以八百人为额,从绍兴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指挥,权各以一百七十五人为额。准淳熙十四年十月四日指挥,敕令所将逐司见管人兵立为定额,左司以一百三十一人为额,右司以一百二十一人为额。目今左司见阙九人,右司见阙一十人,两司共实阙一十九人,乞行招刺。以招刺到日为始,依例支破口食钱米。
其招军例物〔依〕自来体例,更不支降。」〔诏〕招填一十九人。
六年,阙二十九人,复请招刺,亦许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太常寺
太常寺
【宋会要】
太常寺掌社稷及武成王庙、诸坛斋宫习乐之事。判寺官一人或二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充。又有太祝、奉礼郎、掌奉祭祀郊社令、掌坐斋郎、协律郎。领大乐局、鼓吹等院。
【宋会要】
太常寺皆以禁林之长主判,皆以两制(统)[充]。而礼院自有判院、同判院礼院:原作「花院」,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祥符中,符瑞繁缛,别建礼仪院,辅臣主判,而知制诰为知院。天禧末,罢知院。天圣中,省礼仪院,而寺与礼院事旧不相兼相:原作「用」,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并兼礼仪事。元丰正名,始专其职焉。职略。卿掌礼乐、郊庙、社稷、坛壝、陵寝之事。元佑,诏太常寺置长贰,余寺监长贰并互置。中兴,并省寺监,独存太常。又命太常兼(中)[宗]正。绍兴复。隆兴元年,诏光禄寺并归(大)[太]常寺兼领,丞二员罢,掌社稷及武成王庙、诸坛斋宫习乐之事。元佑元年,吕纯礼为少卿,御史论门荫得官不可任奉常,于是外补。中兴建炎三年,诏太常少卿一员兼(中)宗〔正〕少卿。皇佑中,诏特差近上知礼官一员兼丞事,御史李泌之请也。职略。建炎三年省丞,绍兴三年复置三年:原作「二年」,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斋郎
斋郎
【宋会要】
太祖建隆四年六月,诏:「尚书礼部所补太庙郊社斋郎,自今每岁以十五人为额。其荫补人并须年貌合格,试念书精熟。如经覆试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