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审计司见占破殿前马步军司弹压禁军,仰步军司差拨厢军抵替,归逐司教阅。如所差厢军未足,将禁军从上军分逐旋对数抵替归司。」详见粮料院门。
三年二月七日,诏:「监行在诸司审计司何汝能与减二年磨勘,都主押官李佑与补守阙进义副尉,更不支给赏钱。」以验获揩改绫纸伪冒故也。
八月三日,诏:「审计司人吏今后敢于诸军诡名收系,或影带执役,并许诸色人告,赏钱三百贯文,以犯事人家财充。仍令户部先以官钱代支。其犯人并从徒一年科罪。诸军如是审计司人吏敢有
陈乞差拨,或私辄收系在军,及影带执役,其统制、统领并取旨行遣。」
七年十二月七日,诏:「审计司监官任满,合得减三年磨勘,依南北仓监官例,计日推赏。」
孝宗隆兴元年八月十七日,诏:「诸司审计司状,见管吏额九人,今将贴书一名减罢,即将末名后行一名敦充贴司,系八名为额。」
同日,诸军审计司状:「见管人吏十人,依入仕年月先后,裁减二人。其诸司粮料院所差人吏,乞自今后更不差拨。」诏见在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拨填。
十一月十五日,户部言:「淮西总领所通判池州黄尚文兼干办户部分差审计司职事,乞依行在正官例,减半推赏。若不满任,亦乞计日施行。」从之。
干道六年十二月十八日,臣寮言:「乞编类前后申明指挥,编类作册,付粮审院。」从之。详见粮料院门。
淳熙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诏:「诸司审计司、诸军审计司各减兵士三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议:原无,据同书职官二七之六○补。,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庆元元年十一月十九日,户部言:「干办诸司审计司商飞卿申,乞将(王)[玉]津园仪鸾司修内司人兵工匠,如遇年七十以上,委的昏耄残疾、不任执役之人,方许拨出额外养老。依三衙诸军例,止支减半请给。仍乞立定额外养老人数,遇有阙,方许拨出填补。本部照得养老人日后若有收使资级转行,止依元养老日职名批放本处减半请给。或特降指挥,亦乞不许批放全分。其已养老人迁
转准此。」诏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七 抵当免行所又名抵当所
抵当免行所又名抵当所
【宋会要】
抵当免行所,在府司检校库,旧隶府,后属都提举市易司,以官钱召人抵当出息。凡五窠:检校小儿钱为一,开封府杂供库为一,国子监律武学为一,军器都水监为一,市易务为一,并受免行钱。
神宗熙宁四年五月四日,同勾当司录司检校库吴安(特)[持]言:「本库检校小儿财物,月给钱,岁给衣,逮及长成,或至罄竭,非朝廷爱民本意。乞将见寄金银、见钱依常平等仓例,召人先入抵当,请领出息,以给元检校人户。」诏千贯已下并如所请施行。
十一月十一日,权发遣开封府推官晁端彦言:「杂
供库支费浩大,岁均九千余贯,已裁减三分之一。乞下左藏库借钱为本,依古公廨钱(支)[及]今检校库,召人借钱出息,却候攒剩拨还。」诏左藏库支钱七万贯为本。
五年正月十二日,诏差吴安(特)[持]与本府户曹逊迪专一置局,管句息钱支纳。
四月三日,抵当所言:「在京人户系属司录司,乞令司录司共管勾催促本所钱。」从之。
七月二十二日,诏给武学钱万贯,送检校库出息,以供公用。九年七月,武学请收还本钱,遂罢。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给国子监钱二万贯,送检校库出息,以供公用。
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诏给律学钱万贯,送检校库出息,以供公用。并从其请也。
十二月十八日,都水监言,乞将本监钱一万五千贯送抵当所出息供用,从之。
二十六日,军器监言:乞将本监钱一万九千余贯依武学例,送府司出息供用,从之。
二十七日,诏:「市易司市利钱量留支用外,十万贯并送抵当所出息,准备支充吏禄。其抵当所令都提举市易统辖,罢句当曹官一员,却置句当公事两员,专切检估。」
九年五月六日,都提举市易司言:「本司统辖抵当官钱,然检校库自隶开封府,若本库留滞差失,无缘检举。乞拨属本司,其事关开封府,即依旧隶府;其余应干事务,并归本司统辖。」从之。《续会要》作抵当所,附太府寺;《中兴会要》以后无此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七 惠民和剂局
惠民和剂局
高宗绍兴六年正月四日,诏置药局,以(惠)行在太医局熟药东西南北四所为名。内将药局一所以和剂局为名,从户部侍郎王俣之请也王俣:原作「吴昊」,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七改。。
同日,诏:「和剂局置监官文武各一员,差京朝官或大使臣,依杂卖场请给。熟药所各差小使臣或选(入)[人]一员,除请受外,月支钱一十二贯。遇入局日,支食钱二百五十文。」是年七月十六日,朝旨:「和剂局熟药所监官每月从本部于一文息钱内添支犒设钱一十贯文。」
同日,诏:「卖到药钱,每五日一次,送纳药材所,听就支用药材价钱外,将见在钱纳杂买务。」
同日,诏:「熟药局并和剂局,令临安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