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邵必为之。(侍)[待]制治平四年初置。元佑官品令,学士正三品,直学士从三品。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枢密直学士
枢密直学士
【宋会要】
枢密直学士与文明殿学士并掌侍从,备顾问应对。崇德殿受朝,则升以侍立。日会于枢密院,厅事在宣徽院。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八月,诏曰:「宥密之地,出处深严;论思之臣,践扬清要。虽素由于谨简,尚未立于定员。矧侍从材难,轩墀望峻。在选贤之攸重,宜着位之有常。枢密直学士自今以六员为〔额〕。」梁置崇政判官,又改直崇政殿。后唐同光中,置枢密直学士一人。国朝无定员,班次翰林学士。是岁工部侍郎薛映知并州得对,自陈援张咏、张秉例,得预近职。真宗以员数问宰臣王旦,旦曰:「近朝止置两员,今已九员。」帝曰:「映且授此职。」自此帝尝为定限也。
徽宗政和四年八月三日,诏改枢密直学士为述古殿直学士,恩数品秩并依旧。
十月二十四日,以枢密院言四方之人有以「延康」、「述古」、「宝文」等名目而名物者,诏悉改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资政殿学士
资政殿学士
【宋会要】
资政殿大学士、学士。殿在龙图阁之东序。真宗景德二年四月,以参知政事王钦若为资政殿学士,在翰林学士之下,侍读学士之上,余依学士例。先是,钦若再表求罢政,继以面请,故特置是职以宠之。五月,钦若赴职,宴近臣于秘阁,赐钦若七言诗,令属和,自是令寓直于秘阁。十月,以王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班在文明殿学士之下,翰林学士承旨之上。赴上日,赐会于秘阁,近臣毕集。翌日,又会馆阁群臣于秘阁。钦若以自求罢免,耻在翰林学士之下,真宗为除大学士以优之。
大中祥符三年七月,以尚书右丞、兼秘书监向敏中为工部尚书,充资政殿大学士,待制预焉。真宗作五言六韵诗一首赐之。
天禧四年十月,以太子太保王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仍令日赴资善堂,侍皇太子讲诵。
十二月,以资政殿大学士、太子太保王钦若为司空,职如故。钦若先奉诏侍东宫讲诵,至是以辅臣兼领三少,品序非便,表求换秩,乃有是命。
仁宗康定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右正言梁适言:「资政殿大学士之职比来除授太滥,请遵先朝故事,定以员数。」诏:「自今大学士置两员,学士三员,不得近臣陈乞。」
庆历元年十二月,诏资政殿大学士自今定置两员,学士三员。
皇佑四年八月十七日,新知汝州、资政殿学士吴育言:「以疾乞尽落学士之职,只守本官,权领
西京留司御史台。」仁宗曰:「闻吴育以力学损心,以成此疾。且育文行可以为人之师表,方欲召归讲席,以备顾问,而忽有此请,宜特从之。」又曰:「若止守本官,则俸入差减。可特授集贤院学士,以就全给。」宰臣等对曰:「陛下知育之深,待育之厚,亦足以励孤陋浇浮之辈。天下闻之,孰不改观 」
神宗元丰三年九月十六日,知汝州、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右谏议大夫韩维,宝文阁学士、右谏议大夫、兼侍读陈荐,并为谏议大夫、资政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及学士并以宠辅臣之去位者,维、荐皆东宫旧臣,故特有此授。
二十七日,诏尝任翰林学士除资政殿学士以上更不别兼学士。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二日,诏:「资政殿大学士、中大夫、提举龙德宫王易简为系东宫讲读官,其请给、人从、恩数并依佥书枢密院例。」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四日,吕颐浩除资政殿大学士,充江浙〔制〕置使,兼知镇江府。先是,黄巘善欲除颐浩资政殿学士,上以资政非前执政恩数,与从官等,特除大学士。
四年五月十四日,宰执进呈参知政事王绹乞退文字,御批除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上曰:「王绹醇儒,尝为朕宫僚,事朕终始如一。丐章丐罢上「丐」字疑误。,不欲远去,故有此处。」〔范〕宗尹曰:「故事:已尝任资政殿学士而除执政,若不以罪去,则必进职。」上乃令除大学士。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东宫官
东宫官
【宋会要】
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宾客、詹事、左、右庶子、中允、中舍、谕德、赞善、洗马、家令、率更令,皆缘旧制除授而无职司。惟建储闱,即置三少、宾客、詹事、庶子、谕德、中舍、舍人,并他官兼充天头原批:「寄案《大典》卷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三引《四朝志》云:宋朝东宫官有左、右谕德,建储即置,否则阙。仁宗、神宗、钦宗升储,皆置二人。并他官兼。干道置一人,惟除左,不除右。《永乐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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