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许从便居住。
五年正月,司勋员外郎、知解州萧芳分司西京。仍以其子殿直国真监西京牧马监,以便侍养。
十一月,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王钦若责授银青光禄大夫、司农卿,分司南京。钦若时判河南府,称疾擅离任赴阙,故有是命。
干兴元年四月,仁宗即位未改元。以秘书监、分司西京韩援为太子宾客,太常少卿、分司西京崔昈为太仆卿。兵部郎中、分司西京高绅,司封郎中、分司西京韩昌龄,并为太常少卿,皆依前分司。
六月,守司徒、兼侍中丁谓降授太子少保,分司西京。谓为真宗山陵使,坐与内侍雷允恭擅移皇堂。当降制,止命舍人院草词。
九月,诏银台司、合门、都进奏院,自今分司官表章并许收接。时分司西京韩援上言:「准都进奏院公文,分司、致仕官并前任丁忧持服官表章无例投进,缘分司官见今食禄,列在班簿,致仕官亦有俸给,即与丁忧持服不同。」故
有是诏。
仁宗天圣元年五月,给事中、充集贤院学士张复为光禄卿,分司南京。与假百日将理,候痊损发赴南京。
七月,主客员外郎、判三司度支勾院李宗谅言:侄国子博士昭迪昨自汾州通判就差监(颖)[颍]州正阳镇盐酒税,兼兵马都监,为患乞就除分司西京,且在私家求医,损日却赴西京。诏给假百日将治,候痊损发赴西京。
二年四月,以知曹州、刑部尚书、集贤院学士薛映本官分司南京,仍于曹州居住。
九月,知兖州、工部侍郎李应机为将作监,分司南京,徐州居住。
三年四月,知宿州、工部郎中孙元方求分司。诏以元方在任公事无旷阙,(今)[令]终此一任差替。
六年十二月,主客员外郎、分司南京邵焕落分司,就(盖)[差]监当。
七年十月,工部郎中、监泰州茶盐商税务周嘉正分司西京,泰州居住。嘉正言兼男茂先近授楚州司户参军,乞改授泰州倚郭县簿尉或判司。从之。
庆历五年十二月,赐司封员外郎、分司西京赵希言三品服,仍赐钱十万。初,枢密使王贻永、副使庞籍、丁度言希言尝讲禁中,年余八十,而家素贫,故赐之。
六年七月,右正言、知制诰、知吉州余靖为将作少监,分司南京,许居于韶州。
皇佑四年正月,诏御史台,臣僚年七十,因体量罢官或分司致仕者,更不推恩子孙。
嘉佑四年九月,以翰林侍读学士、礼部郎中、知和州吕溱落职降官,分司南京。
五年六月,以宁国
军节度副使孙沔为光禄卿卿:原无,据《宋史》卷二八八《孙沔传》补。,分司南京。至七年十月,以知濠州。
神宗熙宁三年六月,光禄卿、知舒州杨屿守本官分司南京。屿以本路转运司奏庸懦不职,乞改宫观差遣故也。
元丰元年七月十九日,诏:「自今武臣遥郡已上分司,如历任不因战功转官,及不曾任管军及横行,并除南班官分司。」
三年九月四日,御史王祖道言:「太常丞汪辅之除广东转运副使,辅之即乞分司致仕,朝廷为改成命,令依旧为开封府推官。臣窃以平日无事差一监司,听避免而不行,万一二广有边陲之警,朝廷何以使人 谁肯为陛下行者 望从辅之之请。」诏许辅之分司。
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诏见分司官三年罢,自今更不许分司。以侍御史知杂事满中行言,乞自今见任官更不许陈请分司,已分司者候满二年放罢。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八日,诏李定落龙图阁直学士,守本官分司南京,扬州居住。定父没,始解官持所生母心丧,刘挚言其不持服也。
同日,诏三京依旧置分司官。
六月十二日,诏相州观察使张诚一特责授左武卫将军,分司南京,于本处居住。以左正言朱光庭言邪险有亏孝行也。
十八日,诏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吕惠卿落职,降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以谏官苏辙、中丞刘挚论列,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诏龙图阁直学士李定责授朝请大夫、少
府少监,分司南京,滁州居住。以左司谏王岩叟言不持所生母仇氏服,故有是诏。
十月三日,诏奉议郎、前太府寺丞王璋许守本官,依旧太府寺丞,分司南京。璋以疾自陈故也。自是应自请分司,并带职事官。
绍圣元年七月十八日,诏降授左正议大夫、知随州吕大防守本官,行秘书监;降授左朝议大夫、知黄州刘挚守本官,试光禄卿;降授左朝议大夫、知袁州苏辙守本官,试少府少监。并分司南京,大防郢州、挚蕲州、辙筠州居住。以御史中丞黄履等言,大防等谤讪先朝,变乱法度,乞各正典刑,故有是命。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诏依元丰四年朝旨,见任官不许陈乞分司,从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也。
三年八月十九日,诏梁焘除少府监焘:原作「涛」,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改。,降授奉议郎、管勾洪州玉隆观、南安军居住刘安世除少府少监,并分司南京,各于本处居住。
元符元年正月二十四日,前知应天府赵君锡等将公使库寄纳官钱借使,诏君锡以少府少监分司南京,亳州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