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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4502页

德源请也(也)。
天圣元年三月,中书门下言,应北朝人使经过州郡通判,今后令审官院选差。从之。
二年四月,集贤校理葛昂、张仲尹、黄弼、陈商、范说等言,各乞外任差遣。诏并与小处通判。太宗朝,凡带馆职出皆知州。景德后,昱、奭并以官卑止与通判,因以为例。
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中书门下言:「新授虢州团练使田敏差知隰州,自来防、团、刺史赴本任,又知州无通判处,权置同判,候差朝臣及内职知州臣:原作「廷」,据《长编》卷一○三改。,即却省罢。」诏隰州权置同判。
五年八月,置祁州通判一员。先欲增置,诏转运司相度,乃言本州岛领三县,户口万三千,民事税赋不少,止以武臣知州,况系缘边,实稍要差置。故从之。
六年正月,上封者言:「京朝官两任知县入通判,欲望今后并须三任方得差充。如有殊常劳绩及奏举人数多者,令审官院别取旨。」从之。
六月,诏广州权置
通判一员。旧无通判,至是转运司言,近以武臣石普知州,本州岛钱谷、刑狱事繁,乃增置。
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诏潭州同判官自今增置一员,从太常少卿李若谷请也。
七月,诏自河北、河东、陕西缘边同判,并于第二任近地知县内到任及二年已上者就移。候得替,别充三任同判,方入知州。
九年九月,诏沿边四榷场州军榷场:原作「权扬」,据《长编》卷一一○改。,自今同判选经历任有心力清干京朝官充。是月,河北转运司请置顺安军通判一员,从之。
宝元二年正月,诏陕西秦、凤、鄜、延、泾、源等州、镇戎军及河北镇、定、瀛、莫、雄、霸等州通判,自今令审官院并选差人。
五月,增置永兴军、延州通判各一员。
康定元年六月十六日,河东转运使文彦博言:河东隰、宪州、宁化、保德、岢岚岢:原作「苛」,据《长编》卷一二七改。、火山军处地居边境,自来止有职官,元无通判,乞各差京朝官一员充通判,却省职官一员。诏审官院选曾经知县一任者充,见任职官候候资放放便许参选此句文字似有衍误。。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增施州通判一员,以京朝官充,仍于本路县令内选举。从本路转运司之请。
皇佑三年二月,审官院言:「通判员多阙少,今定藩府州军凡五十一处,请各差京朝官一员为签判,及端、封等二十二州知州「封」原作「符」,「州知」原无,据《长编》卷一七○改、补。。邕、桂、宜三州通判,旧制就移知县人充,今请先用通判用通判:原作「问」,据《长编》卷一七○改补。。」从之。
五年闰七月二十六日,诏:「今后曾任中书、枢密院臣僚出知外郡,更不得奏辟通判,许添奏职官一员,余依前后条
贯。」
嘉佑二年正月九日,右谏议大夫、知桂州张子宪言,乞差前知贵州周约充本州岛通判,非常例也。诏以桂州一路安抚使,自今听举通判一员。
十月二十二日,审官院言:「勘会西京、北京、益州、广州、荆南、并州、江宁府、杭州、永兴军、镇、定、秦、延、渭、庆、郓、青州,并是京府及安抚使、都钤辖分领州镇,其差通判,欲今后并以知州资序人差充。任满无公私过犯,候到院与升半年名次。」从之。时以在院知州员多,故有是请。
《哲宗正史 职官志》:通判掌倅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刺举以闻。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诏诸州通判遍点捡本部,巡检器甲,具堪任披带行使以闻。仰本路(提)[转]运、提点刑狱、兵甲司每岁举行。仍自今器甲损坏,只送本辖州军纳换。
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诏:「自今近臣因老疾得知州军者,其通判并择。」时天章阁待制待制:原倒,据《长编》卷二二八乙。、知单州孙思恭以疾乞任,许之,因有是诏。
五年十月,诏编定镇戎、保安、通远军通判、吉乡军使,并令中书选差。
十一月十九日,诏熙州置通判二员、曹官三员。
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军器物料并置库,选职事或曹官一员兼监,仍委通判点检。
元丰元年五月七日,提举茶场司言:「彭、汉通判许本司权奏辟,如能协力,保明留任。」从之。
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诏诸路监
司具到部下通判治状最优,有未经朝廷任使者,令中书籍其姓名。
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诏陕西路帅臣所在通判,不许监司差出,从知庆州赵请也。
四月二十六日,陕西转运司乞就差通直郎、通判解州吴安宪通判延州。诏:「沿边军民事之大者,虽多属经略司处置,然干涉州务事亦不少,须得明敏之人剸遣,乃无败事。兼即今本州岛内外兴役修治城垒,方赖以次官分头干办,可依所奏速差。」
哲宗元佑元年十月四日,诏内地及川、广通判除堂除人外,并以三十月为任。
十一月五日,权发遣秦州、兼管勾秦凤经略安抚都总管司范育言:「知州系帅臣,将下公事乞不许通判同管。」从之。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