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州所纳《闰年图》合在职方收掌,近并纳仪鸾司。窃以天下山川险要皆王室之秘奥,国家之急务,故《周礼》职方氏掌天下图籍。又诏土训,以夹王车。汉祖入关中,萧何犹收秦图籍,由是周知天下险要,岂可忽而不顾 乞从今闰纳到图并送职方。又州郡地里犬牙相入,向者独画一州地形,即何以傅合他郡。乞今后令逐路转运从今闰各画本道诸州图一面纳职方,自是每经十年命一次画图送纳。」从之。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龙图阁待制戚纶请令修图经官先修东巡所过州县图经进内,仍赐中书、枢密院、崇文院各一本以备检讨。从之。自是凡车驾出处皆然。
三年十二月,诏重修定天下图经,令职方遍牒诸州如法收掌,自今每闰依本录进。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五 刑 部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五
刑部
【宋会要】
刑部主覆天下大辟已决公(按)[案],旬奏狱状,举驳其不当者,及官员犯罪除免、经赦叙用,定夺雪理给牒,以朝官一员或二员主判。又有详覆官,旧六员,亦京朝官充,淳化元年置,主定夺公事,分覆旬奏狱状,后止三员。景德三年,别增一员,专举驳大辟公案,共四员。又有法直官一员。
《两朝国史志》:刑部判事二人,以御史知杂已上或朝官充。凡律令、刑法案覆谳禁之制今并存,掌覆天下大辟,举其违失而驳正之,及详定京朝官、三班幕(府)[职]州县官员犯解免叙理出雪之事。详覆官四人,法直官一人,并以选人充。令史十二人,驱使官一人。元丰改官制,旧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并归刑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官一人,分左、右治事,左以详覆,右以叙雪。吏额:主事一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守当官八人,贴司十八人,都官、比部、司门皆无所掌,各以朝官一员主判。
太祖开宝七年,诏:「负犯选人应出雪牒,仰刑部具犯由、有无赃罚刑名罪赎南曹审问判成。」
太宗雍熙四年十一月,诏应刑部大理寺所断诸道公(按)[案],详酌事理,可断者即断,不须驳回,更不重勘。
淳化元年五月,诏刑部置详覆官六员六:原误作「人」,据本卷同页所述改。,专阅天下案牍。
真宗景德元年正月,诏:「今后每发赦书德音,差人到省抄写勘读。内川、广、福建、荆湖七路并先以发遣。」
八月,诏刑部、大理寺,今后京朝官使臣公(按)[案]论决讫,具所犯情罪、刑名报审官、三班院。从度支副使马景之奏也。
二年六月,诏审刑院、刑部凡会问公事,并须公牒往来。
七月,上封者言:「刑部举驳外州官吏失入死罪,按准断狱律从徒流,失入死罪者减三等徒二年半,公罪分四等定断。官减外徒二年,为首者追官,余三等徒罪并止罚铜。伏以法之
至重者死生之际,慕职州县初历宦途,未谙吏事。长吏明知徒罪不至追官,但务因循,不自详究。又雍熙三年七月敕,权判刑部张佖起请失入死罪不许以官当赎,知州、通判并勒停。咸平二年编 之时,辄从删去,致长吏渐无畏惧,轻用条章。乞自今失入死罪不至追官者断官冲替,候放选日注僻远小处官,连书幕职州县官注小处,京官、朝官任知州、通判,知令录、幕职授远处监当,其官高及武臣内职临时取旨。」从之。
九月九日,诏御史台差官勘事量大小给限,牒报刑部提举。
十四日,诏:「刑部每遇颁行赦令,并画时分明誊写勘读。三司每部差五十人,以职员一人管押赴省,及尽取三馆、秘阁楷书、官告院书吏分写。仍于发赦半月前预牒抽差,人写两道,于第一幅背写姓名,如稽缓卤莽,有误颁行,具名闻奏。审刑、大理寺降赦前十日,录官员名衔送刑部,至〔前〕一日时赴省,与详覆、法直官分勘。每敕第一幅背书姓名,如差错稽缓,有误颁行,并行朝典。如非时发敕书不及预牒者,实时抽取,至日特差中使一人点检催促了毕。
」
三年十二月,诏:「刑部极刑案库应奏到断讫公(按)[案],从银台司降下后,分与详覆官看详。内有不当,即行驳疏。若无不当,入库置历拘辖。遇有诉冤,检取照证。专差令史一人知库,法直杂事司签书,详覆官一员监掌,判部官通押。每官吏年满,依历交割,给付解由,候经
三年已上奏取指挥。宣敕、公用钱、纸库各差令史一人,转历开闭支给亦差详覆官一员掌,自今置历轮差。令史二人,剩员二人,通昼夜在省,详覆、法直官〔各〕一员押宿。」
四年十一月,诏:「刑部正名、承阙私名二十三人,今后诸处不得抽差。凡收私名,亦仰御史台提举试验书札,收录姓名「名」下原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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