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有是命。
淳熙三年三月十七日,诏自令管军官更不带行合职,非合门供职人仍不转官。
绍熙二年五月十五日,臣僚言:「检照先降指挥,今后合门官以四十员为额,见今已是溢额四人,不可复增。今来张显祖特除合门宣赞舍人,正是溢额之数,欲乞且令仍旧看班祗候。」从之。
四年六月八日,合门宣赞舍人、干办皇城司郑挺言:「合门供职已踰十年,干办皇城司系再任,照得昨降指挥,合门宣赞舍人供职及十年人与州钤辖差遣,皇城司干办官曾经任满人与升擢。欲照元降指挥,改差两浙东路兵马钤辖,衢州驻扎,依王瑛等例,依旧合门供职,到日之任。」从之。
庆元二年正月十一日,臣僚言:「合门西班之清选,亦国家储才之地。内宣词令,必取其音吐洪畅、能通晓文义者,然后可以为之。照得合门之官,有带点检簿书、宣词令职事者,多是不通文义,不识字句,每遇宣制日分,旋托他官代宣。乞令合门长官将带宣词令人再加选择,如有不称,日下住罢,庶几公朝无旷官之累。」从之。
四年正月十七日,诏:「合门宣赞舍人以下,日在殿陛应奉,事体繁重,可将见供职人候入额实及六考,依内外场务官例,与理关升。令合门保明报吏部施行,今(候)[后]准此。」
【宋会要】
淳熙元年十月二十九日,诏忠训郎、合门舍人熊飞在殿陛应奉并无遗阙,已授外任,于祗候库取赐金荔枝一条系赴朝参。
三年三月十一日,中书门下省言:「淳熙元年十一月二十日,敕令所编类落合职转官申明指挥,谓带合职、合门见供职人得旨除落,方合转官。其不系见供职人,如祗候转武翼郎,宣赞舍人转武翼大夫,依条自合除落,难以一 推恩。」诏自今依此施行。
四年正月二十三日,中书门下省言:「合门舍人若除授差遣,合与不合于衔内带行 」吏部检承干道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诏旨,环卫官系行在职任,既除授在外差遣,不合于衔内带行。诏吏部申明行下。《史浩行状》:淳熙中,孝宗幸秘书省,(承)[丞]相史浩奏:「合门舍人,陛下方以视馆职,亦各参与坐于西廊。」
嘉泰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今后召试合门舍人,必择右科前名之士,及照已降指挥,履历考任应格,方许与郡。」先是,淳熙四年三月,诏合门舍人依秘书丞例,理亲民资序,后供职实历二年乞补外,与知州差遣。至是,臣僚缴奏,合门舍人戴炬、潘柽不顾格法,侥求郡寄,复有是命。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诏:「合门待阙人数颇多,自今后以三十人为额外,虽有降到指挥,令合门执奏,更不施行。」
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诏:「见任合门官供职及一年,许奏本宗期亲合职一名,特与不作员阙,额外供职,经任人方许赴上。曾任知合
门事及一年,未曾陈乞者,亦许奏一名,令合外待阙,候有阙,经任人依名次拨填供职。」四年八月十三日,诏:「已除合职待阙之人,除未经任人合候经任、见在外任人许候任满外,今后遇关批问,已经任人如不愿供职,可落合职,与转一官,令合门具申施行。如在外州寄居,令合门移文,各州守臣取会供申。」
嘉定元年四月十四日,诏待(关)[阙]未供职人落合职转官指挥更不施行。
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臣僚言:「合职所以摈相朝仪,为右列清选,故干道增置舍人之员,试而后用,以比儒臣馆职,自此即可试郡。近年以来,有非所当得者亦萌干请之念,至于任郡寄,乖缪无闻,不孚物论,甚失抡才之意。乞自今合门舍人专以处右科及曾发文解、众称其行能兼备者。傥更有躁进之徒,侥踰干请,虽已颁成命,亦许辅臣执奏,给舍缴驳,台谏论列,不容冒滥,务在必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四 带御器械
带御器械
【宋会要】
国初已来,当选三班已下武干亲信者佩橐鞑、御剑,或以内人为之。
真宗咸平元年四月,以西京作坊副使石颙为西京作坊使,西京作坊副使綦政敏为供备库使,供奉官张旻为供备库副使,并带御器械。初,是职(上)[止]名御带,至是改焉。
天圣七年十一月,诏带御器械给马三匹,并刍粟。
景佑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带御器械自今不得过六人,非时更不添置。
仁宗庆历元年七月,诏带御器械阙员,以历边任有功者补之。申明康定(三)[二]年中诏也。
八年三月,诏枢密院:「内臣诸司使、副在边五年而无过者,遇带御器械阙,以名次取旨。带御器械五年而无过者,遇内侍省押班阙,亦如之。」
十二月十二日,殿前郭承佑言:「男供备副使士逊昨准恩旨,与带御器械,今臣管军,虑有妨碍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