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二月六日,尚书省言:「朝请、朝散、朝奉郎因病致仕,须亲授敕,方许任子。有不幸地远、不及亲授者,乞身亡在合给 之后,亦听奏补。」从之。
大观二年三月七日,诏致仕官年八十以上应给俸者,悉以缗钱充。
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吏部言:「宣奉大夫致仕韩忠彦言:『近陈乞致仕,蒙恩授宣
臣僚致仕荫补格,太中夫夫以上二人。臣有弟之子极、弟之孙显胄,欲望于文资内安排。』本部契勘,太中大夫以上见责降充宫观而荫补,依法并取裁。缘本官系因入籍叙复,差提举西京崇福宫,合依条取裁。」诏韩忠彦许依陈乞致仕恩泽。 奉大夫致仕。伏
政和三年二月五日,淮西提刑司言:「朝散郎致仕刘淮夫昨监江宁府(犹)[酒]务,贪污不职,监司欲行追按,乃托母老申乞致仕,寻乞(备)[借]补其子澉为假将仕郎。未几,干请求荐再任,两浙监司乃荐淮夫缘母致仕为孝,除落致仕。诏并令邻路提刑司体量诣实闻奏。本司今体量,本官任内轮差杂作兵士量酒,容纵乞沽酒人钱,与监官下虞候等分受入己,并不钤束。江东运司方欲按劾,本官托母年老陈乞致仕。」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中书省言:「勘会朝奉大夫、宝文阁待制、提举江宁府崇禧观杨畏,今年正月十九日奉圣旨转一官致仕。吏部供到杨畏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身亡,系未降告已前身亡,依条即不该给付,缘郑仅、吕公雅体例。」诏依例许给付本家(出《宋史》)。徽宗政和六年,何执中致仕,以太傅就第,朝朔望,恩数如旧。上曰:「自相位得谢,古难其人,本朝数十年无此事。执中曰:「惟张士逊以太傅邓国公就第。」(《宋编年备要》)
七月九日,广南东路提举学(士)[事]孙璘言:「乞命诸州应致仕居乡并许赴贡士宴,择其年弥高者而惇事之,使长
幼有序,献酬跪伏有礼,人知里选之法,孝悌之义。」从之。
七年正月六日,诏:「刘正夫已除开府仪同三司致仕,所有见破应干使臣、祗应人从等,并依旧。余依何执中致仕所得指挥施行。」
五月九日,高邮军言:「父老僧道等状,伏见寄居中散〔致〕仕李演系知枢密院李谘之子,演三十七岁任虞部员外郎,更不下磨勘转官。元丰中官制改朝奉郎,至五十七致仕,退居乡里,累经朝廷恩霈,及叙封至中散大夫,见年九十。切见百姓王庆为年九十,近蒙朝廷赐『耆德处士』之号,况李演系枢臣之子,逮事五朝,亲与元孙五世相见,显属美事,乞加褒赏。」诏李演转一官,赐米面各十石,可中奉大夫致仕。
八月一日,安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刘正夫特授安静军节度使,充太一宫使,依前开府仪同三司,落致仕,进封康国公。
宣和二年六月八日,诏太师、鲁国公蔡京可依所乞,守本官致仕,依旧神霄玉清万寿宫使,在京赐第居住,其恩礼、俸给之属及见破官吏、人从等,并依旧。仍朝朔望。详见优礼(明)[门]。
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应命官昨缘病患陈乞致仕后来,所患已安,堪任厘务,愿再仕之人,缘年限未满未许陈乞者,许经所在官司自陈,保明申吏部,特与再仕命官。」
三月二十四日,诏:「资政殿学士致仕王襄,帷幄旧弼,缘疾去朝,今已痊安,特落致仕,知淮宁府。」
七月二十四日,诏湖州进士吴
伯强为承事郎致仕。以江浙宣抚司奏,伯强素有行谊,乡里所推,昨方腊侵扰,率众保城,卒获按堵,故旌宠之。
四年三月七日,温州言:「检会奉御笔处分,两浙江东路知州、通判,应州县等并不得陈乞寻医、致仕、侍养并请假离任,已陈乞及离任者,令本路监司疾速勾还本任,托疾致仕者令中书省记录,候贼平日取旨。缘目下讨荡贼寇渐已平息,本州岛据管下官员陈乞致仕、寻医、侍养、请假及省罢,未审将来大军解严班师之后,合与不合依常法施行,伏乞明降指挥,以凭遵守施行。」诏盗贼并已平静,自合依常法疾速申明行下。
七年正月七日,宝文阁学士、太中大夫、守太子詹事、兼太子侍讲李诗等言:「宣和六年八月十八日赦书节文:『应命官因疾病陈乞致仕,今已痊安,不以年限满未满,许召保官三员,委保自陈,特令再任。』臣等切见朝请大夫致仕傅裕之昨任知平定军,因病陈乞,所患久已痊安,筋力尚壮,伏望许令再仕。」诏与落致仕。
三月二十六日,臣僚言:「川路文武升朝官以疾陈乞致仕,依条有司勘验,入递闻奏,在法须候奏状计程到关,方授致仕恩泽。间有暴疾沦殁,其家匿丧不举,以俟程限,殡殓失时。欲望圣慈出自宸衷,川路臣僚陈乞致仕,以申状到所属,就许令授致仕恩泽,庶使远方存殁受赐。」从之。
□月七日,尚书省言:「勘会河北东路在任文武官因病患曾乞致仕,缘
下(属所)[所属]审实,偶致身亡,不曾给降致仕敕牒,或已给敕未祗受间身亡之人。」诏并与理元陈乞月日,依条推恩,今后依此。
八月二十一日,诏:「侍从荐文武官落致仕,自有成法,比来臣僚或以不法而求去官,或因营私而惮烦使,托言疾病,暂求致政,夤缘干请,复为再任之图,甚非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