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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49页

官日给太官膳,命入内副都知张继能主之,且戒以无得轻待专经之
士。
十二月二十一日,右骁卫将军允宁等言:「兄允言前坐称疾不朝降率府率,愿复旧官。」帝谓宰臣曰:「允宁诸弟同为拜章,词亦恳切,宜听其请,以奖雍睦。」遂复授允言左千牛卫将军。
祥符三年七月十九日,诸宫言:「已依诏旨,子孙及年十岁以上者并就学于教授时大雅。」帝曰:「童稚就学,深有资益,且聪晤者读书往往便能风诵。」
二十五日,勾当南宫诸院内侍高班陈文懿、勾当北宅内侍高班赵知升等各奏:南宫有将军惟忠、惟叙、惟和、惟宪,北宅有大将军德雍已下,各赴书院讲读经史。有诏:诸院十岁已上穿执及未穿执者,日须入学诵书。学书既午,方得归院。帝谓宰臣等曰:「朕常思太宗诫谕,惟学读书最为好事,朕遵行之,未尝失坠。今诸院能奉承先训,亦皇族盛美之事。若辅导者多方以诱之,即必至于善。朕尝忆太宗遣中官王仁熙主楚王宫事,仁熙忠勤,动由规矩,王诸子微有阙失,即忧形于色,多方警谕之。其听授学书,无一日废阙;从楚王出入,早夜无少懈,未尝干以私。询于其类,不可多得。朕今求其可继者,未有之也。」
九月二十日,帝作宗室坐右铭并注,分赐宁王元墦等。帝谓宰臣曰:「判宗正赵善湘请朕亲着箴诫之文以示宗室,因制此铭,以申诲导。可付学士院降诏赐之。」宁王等因此亦降诏谕意分赐。
十二月十六日,内出南阳郡王惟吉书迹七卷并目录,并御
制序送秘阁。惟吉子守节又献其父真草书《千字文》石本。诏付史馆,而赐守节 书。帝因谓宰臣曰:「兖王元杰笔札甚精,但所存者少,朕尝询访,盖多焚之。」
祥符四年五月十二日,增皇侄已下俸月十千。先是初授官俸三十(年)[千],稍加五十千,再加七十千。行庆之后,各求领郡,帝以新进秩不许,故复增俸。
四月十八日,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集帝在藩邸与诸王酬唱,并故郓王与毕士安酬唱,故安王德润、惟正等诗来上,诏并藏秘阁。
九月二十八日,南宫惟正等诸院移居新修西宅,令内侍省选差使臣一员勾当本院公事。
天禧元年二月十三日,宗正寺言:「准诏,以皇族初命授官未有定制,令参议者。今请以宣祖、太祖、太宗孙初荫授诸卫将军,曾孙授右侍禁,玄孙授右班殿直。内父爵高者听从高荫。其事缘特旨者,不以为例。」诏中书、枢密院再参定而行之。先是,帝谓宰臣曰:「皇族渐多,而授官未有定制,其令宗正寺以房院次第详定合除授班行以闻。」至是上议,始有是诏。
仁宗天圣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楚王子濮州御使允成卒,其长兄允升日夕哀泣,帝嘉其友睦;仍以楚王先帝同气,寝疾弥年,思有以慰其心,特授允升澶州观察使,封延安郡公。
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供奉官从质为兄从谨疾刲股肉以疗,帝颇以为纯孝。宰臣王曾等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此虽出
于孝友,然在昔圣贤所不许。闾里小民相仿为之,未能止绝,况在宗室,不可嘉赏。遂止给赐缣帛。明道二年十一月一日,诏:皇亲诸司使已下料钱,自来已支见钱。今诸司使特添见钱十贯,副使已下各于本资上依次第添一等料钱。其余请受并依旧。
景佑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诏曰:「朕绍承丕构,怀抚懿亲,荷庙祧锡羡之祥,致藩戚广滋之庆。并开邸第,散处都城。念燕集之或暌,加室居之多隘,俾迁爽垲,载易规摹。示列次之有伦,庶在宗之胥乐。宜以旧玉清昭应宫地修盖潞王等宫院,仍赐名睦亲宅。命三司使程琳总其事,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阎文应、内侍省内侍副都知张永和、引进副使王克基典领工作。」
十一月十五日,诏曰:「三圣登侑,二庙荐诚。言念宗枝,同膺庆祉。应宗室并比类文武官优与加恩。其任诸司使以下至殿直,并与换西班官。仍今后依此迁授。」
景佑三年正月十三日,诏:自今宗室训名,令宗正寺与修玉牒官同共议定,勿得重迭。
七月十九日,初置大宗正司,以宁江军节度使允让知大宗正事,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守节同知大宗正事,仍赐器(弊)[币]袭衣、金带、鞍勒马。时宗室子孙众多,方聚居大第,故于祖宗后各择一人知宗正事,令敦睦之,违失则紏正焉。凡宗室奏陈,不得专达,先委详酌而后闻。小可过失并依理施行。
八月三日,大宗正司言:请令皇族每
日朝罢,各令听读,出入行马须依次序。从之。
九月五日,以睦亲宅成,帝临幸,赐宗室器币、工匠役卒缗钱有差。遂燕宗室及从官于都厅,时儒臣多为赋颂以献。
宝元二年七月二十日,命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允弼同知大宗正事。
二十八日,大宗正司言:「先朝故事,宗室子孙七岁始赐名授官。今在襁褓者已有恩泽,请自今遇干元节、南郊,听官其一子,余须俟五岁方得陈乞。」从之。
十一月二十五日,从蔼言:长男不丰励志精学,不幸夭折,乞追赐一进士及第。诏可。
庆历二年五月十日,诏:自今南郊支赐,皇后及宗室妇各减旧数之半。
闰九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