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辙)[辄]有玺书增秩赐金,意亦出此。」
二年闰四月六日,新除显谟阁直学士、左朝(教)[散]郎、知平江府李弥大言,平江府系乡贯所在,乞改除宫观。诏弥大为系从官,特不避本贯。
七月一日,诏知太平州许端夫特许终任,以被言章别除守臣,蒙本路安抚大使李光并监司备据民户状乞举留终满故也。
十月三日,臣僚言:「近闻诸郡守臣有以罪罢而新官未至者,皆以近降候新官到交割指挥之故,犹复在任。往往自以为既罪,不复顾籍,岂徒废弛职事,殆有纵意所如、肆为不法者。欲望令守臣,应改移差遣及罢,更不候新官到,先次罢任,委本路运司选以次见任廉干官权行主管,帅臣则令监司权之。如此,则守土之臣常得其人,不至为千里生民之害。」从之。
三年二月十二日,臣僚言:「比年以来,州郡守臣并带本路兵马都监,既与异时沿边事体不同,又于今日诸州统制无补,徒署名位,以成虚文。欲望寝罢,仰副陛下总该名实之意。」诏见今要郡、次要郡守臣带路分都监去处并罢。
十月十一日,诏知泗州徐宗诚候任满日特令再任。先是,泗州百姓等六百九人状:「切见知州徐宗诚到任以来,本州岛城郭屋宇渐有营葺,郡人归业,颇安其政。能自俭约,知民疾苦。前此境内皆食草实,本官以私钱办牛
畜、粮种,课民耕凿,分给之外,军储亦足,人人皆得粒食。欲乞特令本官再任。」故有是命。
八月三日,宰执进呈薛徽言与郡。上曰:「徽言得无资浅乎 郡守唯当择累历之人,祖宗朝两任知县方作通判,两任通判方除知州。然自谙练于民事,更须久任,勿委移易。如此,天下安有不治哉!」
五年七月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应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自外罢任赴阙,并令引见上殿。勘会官员新除郡守,缘有阙期未到,若依已降指挥上殿,切虑难以久待班次。」诏新授郡守除见阙人外,余并免上殿。
十月二十二日,宰臣赵鼎等言:「近来恤民之诏数下,而州县之吏往往奉行不虔,使百姓不受实惠。」上曰:「守令皆带劝农公事,多不奉职。农者天下之大本也,可不重乎!然其要当在择人,如或守令有治 显著者,可令中书省籍记姓名,特加擢用。」
二十五日,右谏议大夫赵霈言:「比年以来,郡守更易不常,固有交印视事、席未暇暖人,复改命或与他州守臣两易其任。然公帑每遇到罢,(例依)[依例]各有馈送,多者数百千,少者亦不下三二百千。初到任人既已收受馈送,或移之他郡,亦复如之。凡一易守臣,则所费必倍。到任已踰年而更易者犹之可也,其间却有止经一两月,遽迩迁陟而受两处馈送,显属重迭,枉有支费。公帑所入有限,例册所定有常,一或过多,则供须何以取足,必责之库官。
库官无策,必仰之醋
息;醋息不充,必裒之寺观。以至受纳禾米,多取于民,资其出剩,以助供须。唯库官、受纳官相为表里,则无复暴露。此今日之深弊也。臣伏见昨降圣旨,灼见兹弊,令敕令所立法。故当时详定到条令,诸监司、知州非任满替移,虽有例册馈送罢任之物及受之者,并受赃论,善矣。然讲究尚有未尽,止不许受罢任之物,而到任未久改易他州者,未有明文。欲乞应守臣两易其任,在半年内者不得重迭受到任馈送。如违,守臣及库官并以赃罪坐之。其监司到任未久,遇有改易者,准此。
」从之。
六年五月十二日,都督行府言:「已降指挥,刘洪道除知襄阳府。契勘襄阳府系上流重地,密邻伪境,欲乞依陕西五路例,许带京西南路安抚使。」从之。
七月八日,诏太平州、池州、江州、兴国军、鄂州、岳州并以三年为任,余并依旧。以中书门下省勘会沿江州军系为控扼去处故也。
九月二十一日,诏宜州守臣兼带提点买马,其合行事件并依邕州已得指挥。
二十三日,三省言:「知明州仇迭、知衢州吴革、知处州吕丕问并究心郡政,戢吏安民,理宜褒升,以为良吏之劝。」诏仇迭与转一官,吴革与升一职,吕丕问除直秘阁。
十二月二十一日,提举淮南西路公事张成宪言:「淮南守、令赏典重迭,遂启侥冒之弊。归业民户皆系旋营耕垦,若州县抚存不扰,自然户口渐增,耕垦日广。欲望将守、令岁增户口并垦田土及知县任满
垦田(酹)[酬]奖并入任满赏格,乞量与增重,庶格冒赏。」诏淮南守令开垦田土,增招户口,即从一重推恩。
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言:「荆门知军旧系文臣窠阙,昨因残破之后,一时权差武臣,今来自合依旧正差文臣。」诏续觱改差知荆门军。
八年正月六日,宰执进呈臣僚言章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