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06-史藏 -10-政书

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导航地图-第5064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添置西安县西尉一员,以选人充,与东尉分(畀)[界]管干,兼领银场、酒税职事。以守臣孙昭先奏:「西安南接处之遂昌,北抵严之遂安,相望三百余里,止有一尉。惟是管下银场监官一员拘收课利,兼管酒税、烟火,后缘废败酒课,坐糜俸廪,官为虚设。」故有是命。
九月七日,淮西运判张孝仲奏:「奉旨,本路见任知县、县令许诸司审量,有不胜任人,选辟承替。其县尉、巡检、监镇,欲乞一体审量,或有不称职,许
从辟替。」诏从之。淮东准此。
四年四月十八日,四川制置大使司奏:「天水县尉因县改建为军,遂作军尉。今仍创县,乞将天水军军尉改充天水军天水县尉,兼主簿职事,从本司于左右选内通行选差。」从之。
十月七日,诏郴州添差兵马监押一员,改入在选为桂东县尉。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侍御史徐宏言:「窃惟选人作尉获赏者,一朝及格,即遂通班,所以重人命而戢盗贼也。今格当作尉者,希觊醲赏,多拟窠阙于滨海州县。故其到官之初,不务弭盗而愿多盗,鍜炼旁及于无辜,牵连凑足于人数。有本非凶恶强盗,而用财买嘱故入其罪者;有以任内所(护)[获]敌者。妄冒成赏,请托保明,初无履历之素而遂有改秩之荣。乞行下诸路提刑司,自今凡作尉获赏者,仰于任满日勘会在任获赏之后,有无透漏火盗贼,申闻省部,如有透漏,即前赏不许行用。
其有本非强盗,不系全火,蹒跚跛曳,滥希赏格者,仰严行觉察,许人陈告得实,却从省部改正,以为纵盗弛职、侥幸冒滥之戒。」从之。之盗,积一名、两名而凑成全火者;亦有蹒跚跛曳,而称马前三步躬亲
,万死一生,以此偿之,良不为过。比年以来,此 二十九日,左司谏郑昭先言:「建隆中,以初罢镇将,重令、尉之权,首颁捕盗之令,立为赏格,许以捕盗改秩,盖赏当乎功,宁过于厚。然又虑其干名幸进,相与为欺也,故立为马前三步之制,谓遇敌格
广西宪司申奏,梧州司曹意寖失。固有巡检捕获,赏无所用,而宛转买嘱者有之;亦有弓级捕获,尉初不知,而攘为己功者有之。甚至所获之盗不过数人,而鍜炼无辜以足其数者;又有全无赃证,率是平民,而囹圄捶楚,抑勒承认者。且强盗、窃盗,刑名不同。臣近(忘)[妄]称摄尉,逼胁平民,鞫而为盗,前后郡守纵臾成就之。得旨已从镌降勘鞫。此特因事败露耳,似此之类,不一而足。乞于刑部俾申严马前三步之制,仍戒监司、守臣,如或保奏,必须诣实,其有徇情挟私如臣所陈,乞并治其欺罔之罪。
庶几功赏不至冒滥。」从之。
七年八月六日,京西路安抚司奏:「襄阳府属邑惟南漳最为阔远,除知县外止有一尉,巡捕一月不能遍及诸都。其巡检一员又隶襄阳、宜城、南漳三县,至本县百余里,设有盗贼,委难应援。又况外当边面之风寒,内归峡之心腹,揆之事宜,合增置县尉一员,分任巡逻警捕之责。文武通差,请给并依正官。」从之。
讼滋多,亦不可无官司弹压。本县佐官有簿、尉二员,其主簿职事至简,欲将主簿省罢,并令县尉兼管,却于冈门置西尉一#~p 员。仍乞差武举人,与本县尉通管海道,庶几缓急有以相济。」从之。 十一月二十四日,权知楚州赵伸夫奏:「本州岛盐城县有冈门堰市,居民日繁,商旅所聚,恶少纵横,
八年八月十八日,京西湖北制置司奏:「郢州所管长寿、京山两县,各止有尉一
员。近年以来,流民猥聚,词诉亦繁,若所差尉或是武臣,不通文理,难以倚仗。欲将两尉自后各差注文臣。」从之。
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诏天水军移就天水县旧治,其天水县置县尉一员,仍兼主簿。令四川制置司选辟一次。
十二年七月二日,枢密院言:「县尉之职,以警盗为先,不得其人,则害可胜言哉!六合四年前后两尉,皆出于进纳,彼其初以资得之,龙断之念、驵侩之态蟠结于中,安知官业之为如何选部以其初筮,不问其地之紧慢,人之贤愚,例以尉授之,而不知利害敻绝。欲乞自今有拟注淮邑尉者,必先问其出身,精加拣择。有如进纳之人,止授之以繁难监当。将见任人令监司精加拣择,堪任职守人许令终满。其已差未赴人,令赴部别注授合入差遣。及自今后,虽依条破格,亦不许注授。
」从之。
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臣僚言:「伏见衢州西安县知县、丞、簿之外,元止一尉而已。因前知州孙子直以西安县疆界广阔,申乞添置一尉为东、西,却废罢本县南银场监官,俾西尉兼总其事。西尉乃居城闉,遇有干旋行出乡,似若优闲。所隶弓手五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