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亦无辍朝之文。今王显卒于私第,国家方行盛礼,吉凶既难相干,伏请更不辍朝。」从之。
闰五月,皇从弟右监门卫大将军德钧出殡,太常礼院言:「准礼例当废朝,伏缘庄穆皇后在殡,朔望罢朝, 臣奉慰,其德钧出殡,望罢辍朝。」从之。
大中祥符九年五月十九日,太平军节度使周罃卒,宰相议辍二十七日、二十八日视朝二日。时景灵宫初成,帝以景灵宫庆成,士庶游赏,五日之内辍朝非便,遂改自二十九日以后辍二日。
天禧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太尉王旦出葬。太常礼院言:「按礼例,宰相出殡,辍其日视朝。王旦出葬,望准旧制。」中书言:「二十六日冬至,其日皇帝不受朝贺,已有诏命。」
遂不下辍朝之命。议者谓其日当罢百官拜表之礼,时宰臣王钦若与旦不 故也。
二年七月,太常礼院言:「皇后父永兴军节度使、赠太师、尚书令刘通母故徐国太夫人庞氏,以七月十六日迁葬。按令,皇帝为皇后父母丧,皆不视事三日,若行迁厝之礼,即无辍朝之例。」诏特辍其日朝参。
干兴元年七月二十三日,太常礼院上言:「左监门卫大将军允言今月三十日外菆,准礼例(礼)合辍其日朝参,又缘已在旬假之内。」诏特辍二十九日。是年仁宗已即位,未改元。
仁宗天圣六年四月,诏:故宰相张知白以二十日葬发引,辍其日朝参。
宝元二年十月六日,诏罢诸司三品官卒辍视朝。初,光禄卿郑平卒,礼官举故事请辍朝,而议者以谓今诸司三品非要官,恩礼不称,故罢之。
康定二年三月六日,诏以豫王薨辍朝。先是,王薨,依礼辍五日,帝以寒食、旬休(上以)假在五日内,无废朝之实,至是辍五日。
庆历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同知太常礼院曾公亮言:「朝廷凡为臣僚之丧行辍朝之礼,如遇假日则辍朝在闻讣数日外,欲申惨悼,诚似过时。唐太和中,博士崔龟从奏:『辍朝之礼,所贵及哀。自顷以来,辍朝非奏请之时,备礼于数日〔之〕后,虽遵常例,未本人情。』是时中书覆奏,称古有当祭告丧之仪,若过时而戚,非所以笃君臣之义也。今宜以韩亿之丧,特正此礼,凡闻哀之明日,不以假休,并许辍朝之数。其日如
值大朝会,或有大政须御前殿,自可略轻而为重,不辍朝。即值契丹使见辞若春秋大宴已告有司者,不可去乐。」事下太常礼院,言:「看详公亮所奏,诚于辍朝之间,适宜顺变。然虑君臣恩礼之情有所未尽,欲乞除人使见辞、春秋二宴合当举乐,即于次日辍朝。余如公亮所奏。」从之。
五年正月四日,(后皇)[皇后]兄四方馆使、荣州刺史曹傅卒,四月章懿皇太后侄西头供奉官李瑛卒,并特辍视朝一日。故事,官非三品无谥及辍朝,傅等特以外戚故。
皇佑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李用和妻卒,检会干德六年皇舅杜审进妻天水郡夫人赵氏卒,准礼辍朝一日,诏特辍朝二日。窃缘当时礼例,为舅之妻本服缌麻三月。今《五服 》不载舅妻之服,缘有旧例,系自圣恩。」诏特辍两日。
四年九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耀州观察使周美卒,准《礼令》,三品以上辍朝,今美系四品。」诏以美久在边任,曾有战功,特辍一日。
英宗治平二年正月十四日,太常礼院言:「检会皇佑元年十二月合门奏:『宣徽北院使、判并州郑戬薨,辍今月十三日、十四日视朝。当日四更二点关到合门,寻行告报,已是五更后,朝臣、军员皆及朝门。欲乞今后非时辍朝,令礼院于前一日未时已前关报,如至未时后即辍次日。』看详合门所请,全乖礼意。欲自今后凡有文武官薨卒合该辍朝者,令本院实时告报诸司,并辍闻哀之明日。如此
则得称礼情。」从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四年二月十七日,编修中书条例所言:「检会宗室及臣僚薨卒合辍视朝者,并太常礼院申奏,关牒御史台、合门、当日辍朝讫,中书续据状降敕,虚有行遣。欲今后已辍朝,更不降敕。」从之。
八年二月十二日,太常礼院言:「旧制辍朝者,并以闻哀之明日为始。若值三大宴及人使辞见,已行告报,即辍次日。其连接假日,亦便以假充数。伏见资政殿学士邵亢薨,合该辍朝一日,依 条辍闻哀之明日,遂辍正月二十九日视朝。窃详其日已是前后殿不坐,便充辍朝日数,恐非恩礼大臣之意。欲乞今后凡该辍朝,如值假日,即以次日;如连接假日,即候开假。」从之。
六月,判相州韩琦薨,诏特辍朝三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辍前殿朝,第三日遇假,合就别日补码。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诚一言:「窃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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