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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导航地图-第10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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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详令、佐任内增收漏户八百户,升半年名次;一千五百户,免试;三千户,减磨勘一年,七千户,减二年;一万二千户,减三年。知、通随所管县通理,比令、佐加倍。”从之。
按:以史传考之,则古今户口之盛,无如崇宁、大观之。然观当时诸人所言,则版籍殊欠核实所纪似难凭,览者详之。高宗绍兴三十年,天下主客户一千一百三十七万五千七百三十三,口一千九百二十二万九千八。绍兴五年,诏:“诸路经残破州县,亲民官到任,据见存户口实数批上印历,满任日亦如之,以考殿最。”八年,尚书刘大中奏:“自中原陷没,东南之民死於兵火、疫疠、水旱以至为兵、为缁黄及去为盗贼,馀民之存者十无二三,奸臣虐用其民,诛求过数,丁盐绸绢最为疾苦。
愚民宁杀子而不愿输,生女者又多不举,民何以至是哉?乞守令满日以生齿增减为殿最。”
又诏:“应州县乡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户,及无等第贫乏之家,生男女不能养赡者,於常平钱内人支四贯文省,仍委守令劝谕父老,晓譬祸福。若奉行如法,所活数多,监司保明推赏。”孝宗乾道二年,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五十,口二千五百三十七万八千六百八十四。淳熙八年,臣僚言:“饥馑之时,遗弃小儿为人收养者,於法不在取认之限,听养子之家申官附籍,依亲子孙法。昨叶梦得守颍昌,岁大饥,仍为空名券,坐上件法印版付里胥,凡有收养者给其券,所全活甚众。
乞下州县镂版,谕民通知。”
又诏,申严建、剑、汀、邵四州不举子之禁。光宗绍熙四年,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三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三,口二千七百八十四万五千八十五。宁宗嘉定十六年,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六十七万八百一,口二千八百三十二万八十五。两浙路户二百二十二万三百二十一,口四百二万九千九百八十九。江南东路户一百四万六千二百七十二,口二百四十万二千三十八。江南西路户二百二十六万七千九百八十三,口四百九十五万八千二百九十一。淮南东路户一十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九,口四十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淮南西路户二十一万八千二百五十,口七十七万九千六百一十二。广南东路户四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口七十七万五千六百二十八。广南西路户五十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口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二百七。荆湖南路户一百二十五万一千二百二,口二百八十八万一千五百六。荆湖北路户三十六万九千八百二十,口九十万八千九百三十四。福建路户一百五十九万九千二百一十四,口三百二十三万五百七十八。京西路户六千二百五十二,口一万七千二百二十一。成都府路户一百一十三万九千七百九十,口三百一十七万一千三。
利州路户四十万一千一百七十四,口一百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一。潼川府路户八十四万一千一百二十九,口二百一十四万三千七百二十八。夔州路户二十万七千九百九十九,口二十七万九千九百八十九。右《国朝会要》所载户口,南渡前无各路数目,故以《中书备对》所书元封各路数编入,而南渡後莫盛於宁宗嘉定之时,故备书之。身丁钱者,东南、淮、浙、湖、广等路皆有之。自马氏据湖南始取永、道、郴、州、桂阳军、茶陵县民丁钱、绢、米、麦,嘉四年,诏无业者与除放,有业者减半。
然道州丁米每岁犹为二千石,人甚苦之。绍兴五年,守臣赵坦请以二分敷於田亩,一分敷於民丁。诏下其议,漕司言:“如此,则贫民每丁当输二斗有奇,乞尽敷於田亩。”言者以为太重,请损其一分。诏漕司相度(四月甲辰)。六年,枢密院检详王迪又请两路丁钱随田税带纳(八月己亥),不果行。十四年,知永州罗长源言於朝,遂尽放湖南诸郡丁钱(十月庚子),然上供椿数则如故。後十馀年,杨良佐邦弼为漕,乃奏除之。江东诸郡丁口盐钱,李氏有国日所制也。
盖以泰州及静海军(今通州)盐货计口散,收钱入官。其後失淮南,而盐不可得,既又令折绵绢输之,民益以为病。明道二年,范文正公为江淮安抚,乞会一路主户,以见在盐价,於春时给盐食用,随夏税送纳价钱。奏可。其後谓之蚕盐者,此也。两浙身丁钱者,始未行钞法以前,岁计丁口,官散蚕盐,每丁给盐一斗,输钱百六十有六,谓之丁盐钱。皇中,许氏以纟由绢依时直折纳,谓之丁绢。自钞法既行之後,盐尽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