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以来,祀飨之章,随时改易,任理不任音,任情不任乐,明乐之人,不能主乐,主乐之司,未必明乐,所行非所,作所作非所行。惟梁武帝自晓音律,又诏百司各陈所闻,帝自纠レ前违,裁成十二雅,付之大乐,自此始定。虽制作非古,而声有伦,准十二律以法天之成数,故世世因之而不能易也。”
唐太常乐章:
太清宫荐献大圣祖元元皇帝奏混成《紫极之舞》。天宝元年四月十四日有司奏,请降神用《混成之乐》,送神用《泰一之乐》,乐章十一(检撰人名姓未获)。
飨德明兴圣皇帝庙,酌献并奏《长发之舞》,乐章九(吏部侍郎李撰)。
献祖宣皇帝室酌献奏《光大之舞》。贞观十四年,秘书监颜师古议,皇祖弘农府君、宣简公、懿皇三庙之乐,诸同奏《长发之舞》,至开元十三年封禅定庙乐,改用《光大之舞》,乐章阙。
懿祖光皇帝室酌献,奏《长发之舞》。开元十三年定议,依旧用《长发之舞》。至贞元十四年四月,太常奏与德明兴圣献祖庙并同用宫悬,祭月飨之,乐章阙。
太祖景皇帝室酌献,奏《大政》之舞。贞观十四年,秘书监颜师古定议,请奏《永锡》之舞。给事中许敬宗议,奏《大有之舞》。至开元十年改定,用《大政之舞》,乐章阙。
世祖元皇帝室酌献,用《大成之舞》。 贞观十四年,秘书监颜师古议,奏《大有之舞》。许敬宗议,改用《大成之舞》,乐章阙。
高祖太武皇帝室酌献,奏《大明之舞》贞观十四年,秘书监颜师古议,奏《大明之舞》。
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室酌献,奏《崇德》之舞。
先是,文德皇后庙乐,贞观十四年,颜师古请奏《光大之舞》,许敬宗议同。及太宗庙,遂停《光大之舞》,唯奏《崇德之舞》,乐章阙。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室酌献,奏《钧天之舞》。
中宗孝和大圣大昭孝皇帝室酌献,奏《太和之舞》。
睿宗元真大圣大兴孝皇帝室酌献,奏《景之舞》。
以上庙,贞观十四年六月,颜师古、许敬宗已定乐章庙舞之号。至开元二十九年六月十日,太常又奏,准十三年封禅日有司所定九庙酌献用舞之号,皆列於次。
元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室酌献,奏《广运之舞》(中书令郭子仪撰乐章)。
肃宗文明武德大圣大宣孝皇帝室酌献,奏《惟新之舞》(吏部尚书刘晏撰乐章)。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室酌献,奏《保大之舞》(中书令郭子仪撰乐章)。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室酌献,奏《文明之舞》(尚书左丞、平章事郑馀庆撰乐章)。
顺宗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室酌献,奏《大顺之舞》(中书侍郎平章事郑撰乐章)。
宪宗圣神章武孝皇帝室酌献,奏《象德之舞》(中书侍郎、平章事段文昌撰乐章)。
穆宗睿圣文思孝皇帝室酌献,奏《和宁之舞》(中书侍郎、平章事牛僧孺撰乐章)。
敬宗睿武昭愍孝皇帝室酌献,奏《大钧之舞》(中书侍郎、韦处厚撰乐章)。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室酌献,奏《大成之舞》(中书侍郎、崔珙撰乐章)。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室酌献,奏《大定之舞》(中书侍郎、李回撰乐章)。
宣宗圣武献文孝皇帝室舞号(检未获)。
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室舞号(检未获)。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室舞号(检未获)。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室酌献,奏《咸享之舞》(撰乐章人阙)。
飨让皇帝庙乐章六(吏部侍郎李撰)。
飨诸太子庙乐章六(检撰人姓名未获)。
仪坤庙乐章十二(散骑常侍徐彦伯撰)。
惠昭太子庙乐章六(左散骑常侍归登、谏议大夫杜羔、给事中李逢吉、孟简、职方郎中知制诰王涯等其撰)。
悼怀太子庙乐章六(检撰人姓名未获)。
庄恪太子庙乐章六(给事中裴泰章苏条等共撰)。
祀五帝乐章十五(显庆元年,左仆射于志宁撰)。
立春日,祀青帝坛,降神奏角音之舞,六变;立夏日,祀赤帝坛,降神奏徵音之舞,六变;季夏土王,祀黄帝坛,降神奏宫音之舞,六变;立秋日,祀白帝坛,降神奏商音之舞,六变;立冬日,祀黑帝坛,降神奏羽音之舞,六变;冬至日,祭昊天上帝,乐章三,奏《豫和之舞》,六变;夏至日祭神州地,乐章三,奏《顺和之舞》,六变(开元十二年,礼部侍郎贺知章撰)。祭神州地,乐章三,奏《顺和之舞》,八变(贞观十七年,太府卿萧撰)。春分日,祀朝日,乐章三,奏《元和》之舞,六变(显庆元年,礼部侍郎许敬宗撰,至乾元元年,中书舍人徐浩又撰)。
祭太社、太稷,乐章四(贞观十七年,左仆射于志宁撰)。
祭风师、乐章四,降神奏《元和之舞》(贞元六年,秘书监包佶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