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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导航地图-第142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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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朕所以爱养兵卒之意?自今给粮,毋损其数。三司具为令。”於是严河仓乞取减刻罪赏,而兵粮每石及十斗,士卒欢呼。十二月,诏行保甲法。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馀力,丁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力过人者亦充保丁。兵器弊禁者听习。每一大保夜轮五人警盗。凡告捕所获,以赏格从事。
同保犯强盗、杀人、放火、强奸、掠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馀事千已,又非敕律所听纠,皆毋得告,虽知情亦勿坐。若於法类保合坐罪者乃坐之。其居停强盗三人,经三日,保邻虽不知情,科失觉罪。逃移、死绝,同保不及五家,并地保。有自外入保者,收为同保,户数足则附之,俟及十家,则别为保,置牌以书其户数姓名。遣官先行畿甸,既就绪,遂推之五路,以遍於天下。
王安石欲变募兵而行保甲,帝从其议。帝尝言节财用,安石对以减兵最急。帝曰:“比庆历时,数已甚减矣。”因举河北、陕西兵数,虑募兵太少,又训练不精。安石曰:“精训练募兵,而鼓舞三路之民习兵,则兵可省。臣屡言,河北旧为武人割据,内抗朝廷,外敌四邻,亦有御奚、契丹者,兵储不外求而足。今河北户口蕃息,又举天下财物奉之,常苦不足,以当一面之夷狄,其施设乃不如武人割据时。此无他,惟能专用其民故也。臣以为倘不能理兵,稍复古制,则中国无富强之理。
陛下若欲去数百年募兵之弊,则宜果断,立法制令,本末备具,不然,无补也。”帝曰:“制而用之,在法当预立条制,以渐推行可也。”安石又曰:“陛下以为柴世宗能辟土疆、服天下者何也?”帝曰:“世宗非能果断乎?”安石曰:“是也。世宗能使兵威复振,非但高平之战能斩樊爱能等而已,天下盗贼、杀人亡命者,皆募以为禁军。史臣以为当时孤子寡妇,见仇雠而不敢校,後悔之莫有贷者。臣以为史官不足以知世宗,世宗非悔也。方中国兵弱,以为非募此辈不足以胜诸僭伪之国。
及所募已足,则法不可久弛,故不复贷其死,此乃定计数於前,必事功於後,岂以为悔也?世宗募盗贼、杀人亡命者以为禁卫,不以为虞,诚有帝王威略故也。今当平世,发义勇入卫,有爵赏禄为劝利,而乃更忧其为变,岂笃论哉?大抵世人习见募兵,而不见民兵之事,故一闻此议,则不能无骇。然募之法不变,乃实可忧也。”彦博等又以为士兵难使千里出戍。安石曰:“前代征琉球,讨党项,岂非府兵乎?”帝曰:“募兵专於战守,故或可恃;至民兵,则兵农其业相半,可恃以战守乎?
”安石曰:“唐以前未有黥兵,然亦可以战守。臣以为募兵与民兵无异,顾所用将帅何如尔。”
一日,帝批:“陈留县见行保甲,每十人一小保,中三人或五人须要弓箭,县吏督责,无者有刑。又每保令置鼓,人置一鼓,费钱不少。至有质衣而买弓箭者,可见贫乏艰於出备,可速指挥禁戢。”安石曰:“民贫宜有之。抑民使置弓箭,则法所弗许也。往者冬阅及巡检番上,唯就用官弓矢而已,不知百姓何故至於质衣也。然自生民以来,兵农为一,男子生则以桑弧蓬矢射四方,明弓矢者男子之所有事。盖耒耜以养生,弓矢以免死,皆凡民所宜自具,自古未有造耒耜、弓矢以给百姓者也。
然则,虽使百姓置弓矢未为过。第陛下忧恤百姓甚至,故今立法一听民便尔。且府界素多群盗,攻劫杀掠,一岁之间,至二百夥,逐夥皆有赏钱,备赏之人,即今保丁也。方其备赏之时,岂无卖易衣服以纳官赏者?然人皆以为赏钱宜出於百姓。夫出钱之多不足以止盗,而保甲之能止盗,其效已见於今日,则虽令民出少钱以置器械,未有损也。”帝曰:“赏钱,人所习惯,则安之如自然;不习惯,则不能无怨。如河决坏民产,民不怨;决河以坏民产,则怨矣。

四年,始诏畿内保丁肄习武事。岁农隙,所隶官期日於要便村都试骑步射,并以射中亲疏远近为等。骑射校其用马,有馀艺而愿试者,听之。第一等保明以闻,引见於庭,天子亲阅试之,命以官使。第二等免当年春夫一月、马藁四十、役钱二千。本户无可免,或所免不及,听移他户而受其直。第三等、四等,视此有差。即艺未精愿来阅试者,听。
五年,知制诰、判司农寺曾布言:“近日保户数以状诣县,愿分番隶巡检司习武伎,提点司以闻朝廷及司农寺,而未敢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