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误,或当作虚)无体无生为主。又曰:“因灵不动,而生寂体。”非异端之说乎?
※《周易义海》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房审权撰。集郑元至王安石凡百家,摘取其专明人事者为一编。或诸家说有异同,辄加评议,附之篇末。
陈氏曰:审权编《义海》凡四卷。近时江都李衡彦平删削,而益以东坡、伊川、汉上之说,为《撮要》十卷。若房氏百卷之书,则未见也。衡,乾道中由侍御史为起居郎。
※张弼《葆光易解》十卷
晁氏曰:弼,莆田人,字舜元。绍圣中,章荐於朝,赐号葆光处士。後黄裳等再荐,诏以为福州司户、本州教授。其学颇宗郑氏。
陈氏曰:其学多言取象。
※郑扬庭周易传十三卷
邵伯温《辨惑》云:沈存中《笔谈》言:“江南人郑,字扬庭,曾为一书谈《易》其一说曰:‘《乾》、《坤》,大父母也;《复》、《后》,小父母也。《乾》一变生《复》,得一阳;《坤》一变生《后》,得一阴,云云。至《乾》六变生《归妹》,本得三十二阳;《坤》六变生《渐》,本得三十二阴。《乾》、《坤》错综,阴阳各得三十二,生六十四卦(即邵氏《先天图》)。’之为书,皆荒唐之论,独有此变卦之说,未知其是非。予後见兵部员外郎秦论所谈,骇然曰:‘何处得此法?’云:‘尝遇一异人,受此历数,推往古兴衰运历,无不皆验。尝恨不能尽其术。西都邵雍亦知大略,已能洞知吉凶之变。此人乃形之於书,必有天谴。此非世人所得闻也。’”窃惟我先君《易》学,微妙元深,不肖所不得知也。其传授本末,则受《易》於李之才挺之,挺之师穆修伯长,伯长师陈抟图南。先君之学,虽有传授,而微妙变通,则其所自得也。平时未尝妄以语人,惟大名王天悦、荥阳张子望尝从学,又皆蚤死。秦、郑尝欲从先君学,先君以颇好任数,志在口耳,多外慕,皆不之许。尝语以王天悦传先君之学,力求之,天悦不许。天悦感疾且卒,赂其仆於卧内窃得之,遂以为已学。著《易传》、《易测》、《宋范》、《五经明用》数书,皆破碎妄作,穿凿不根。尝以《变卦图》示秦。窃天悦书入京师,补国子监解试。策问八卦次序,以所得之说对,有司异之,擢在优等。既登第,以所著书投贽公卿之门,後以赃罪窜。秦谓“必有天谴”,恐指此。秦既知窃书,乃谓“何处得此法。”,又谓“西都邵某闻大略”,近乎自欺矣。然谓“得之异人”,盖指希夷而言也。
晁氏曰:姚嗣宗谓刘牧之学受之吴秘,秘受之,又作《明数》、《明象》、《明传道》、《明次例》、《明范》五篇。
※《周易析蕴》二卷
陈氏曰:孙坦撰。凡二卷。其首言子夏辞不甚粹,或取《左氏传》语证之。晚又得十八占。称天子曰县官。尝疑汉杜子夏之学,及读杜《传》,见引《明夷》对策,疑始释然。坦不知何人,《国史志》及《中兴书目》皆不著。
※阮逸《易筌》六卷
陈氏曰:逸字天隐。每一爻各以一古事系之,颇多牵合。
※《易童子问》三卷
陈氏曰:欧阳永叔撰。设为问答,其上、下卷,专言《系辞》、《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
※《周易义类》三卷
陈氏曰:顾叔思撰。未详何人。序言先儒论说甚众,而其旨未尝不同;卦爻或有不同,而辞意固常不一。名立标目,总而聚之。
※沈存中《易解》二卷
陈氏曰:所解甚略,不过数卦,而於《大、小畜》、《大、小过》独详。
※陈了翁《易说》一卷
陈氏曰:了翁晚年所著,止解六十四卦,辞旨深晦。
※王逢《易说》十卷
晁氏曰:逢尝为国子直讲。著《易传》十卷,其学宗王弼。
※龚原《易讲义》十卷
陈氏曰:原字深之,嘉八年进士。初以经学为王安石引用,元符後入党籍。
※吕氏《易章句》一卷
晃氏曰:吕大临与叔撰。其解甚略,有《统论》数篇。
※吕微仲《周易古经》二卷
陈氏曰:吕大防微仲所录上、下经,并录《爻辞》、《彖》、《象》,随经分上、下,为六卷,上、下《系》二卷,《文言》、《说卦》各一卷。
晁氏曰:其序云:“《彖》、《象》所以解经,始各为一书。王弼专治《彖》、《象》,以为注,乃分於卦爻之下,学者於是始不见完经,而文辞次第贯穿之意,亦缺然不属。因按古文而正之。”凡十二篇,别无解释。
※晁以道《古易》十二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讳说之撰。以诸家《易》及许慎《说文》等九十五书,是正其文,字且依汉田何本,分《易经》上、下并《十翼》通为十二篇,以矫费氏、王弼之失。谓刘向尝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邱经,至蜀李讠巽又尝注古文《易》,遂名曰《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