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略》,要皆非孔氏之旧也。然《三礼》至今行於世,犹是先汉旧传,而所谓《乐》六家者,影响不复存矣。窦公之《大司乐章》既巳见於《周礼》,河间献王之《乐记》亦巳录於《小戴》,则古乐巳不复有书。而前志相承,取乐府、教坊、琵琶、羯鼓之类,以充《乐》类,与圣经并列,不亦悖乎!晚得郑子敬氏《书目》,独不然,其为说曰:“《仪注》、《编年》,各自为类,不得附於《礼》、《春秋》,则後之乐书,固不得列於《六艺》。”今从之。而著於子录杂艺之前。
按古者《诗》、《书》、《礼》、《乐》,皆所以垂世立教,故《班史》著之《六艺》,以为经籍之首。流传至於後世,虽有是四者,而俱不可言经矣。故自唐有四库之目,而後世之所谓《书》者入史门,所谓《诗》者入集门,独《礼》、《乐》则俱以为经,於是以历代典章、仪注等书厕之《六典》、《仪礼》之後,历代乐府、教坊诸书厕之《乐记》、《司乐》之後,猥杂殊甚。陈氏之言善矣!然乐者,国家之大典,古人以与礼并称,而陈氏《书录》则置之诸子之後,而侪之於技艺之间,又太不伦矣。虽後世之乐不可以拟古,然既以乐名书,则非止於技艺之末而已。况先儒释经之书,其反理诡道,为前贤所摈斥者,亦沿经之名,得以入於经类,岂後世之乐书,尽不足与言《乐》乎!故今所叙录,虽不敢如前志相承,以之拟经,而以与仪注谶纬并列於经解之後,史、子之前云。
《汉志》:凡《乐》六家,百六十五篇。(出淮南刘向等《琴颂》七篇)
《隋志》: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
《唐志》:三十一家,三十八部,二百五十七卷。(失姓名九家,张文收以下不著录二十家,共九十三卷)
《宋三朝志》:四十五部,四百九卷。
《宋两朝志》:三十三部,一百七十四卷。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一十卷。
《宋中兴志》:六十四家,七十一部,六百五十五卷。
※《乐府杂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段安节撰。其事芜不伦。
晁氏曰:记唐开国以来雅、郑之乐,并其事始末。
※《历代乐仪》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徐景安撰。总序律吕,起周、汉,讫於唐。著唐乐章差为详悉。
※《大乐令壁记》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刘贶撰。分《乐》、《元正乐》、《四夷乐》,合三篇。
※《古乐府乐府古题要解》共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吴兢撰。释古乐典所以名篇之意。
晁氏曰:兢纂。采汉、魏以来古乐府词,凡十卷。又於传记及诸家文集中采乐府所起本义,以释解古题云。
※《乐府解题》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与吴兢所撰《乐府古题》颇同,以《江南曲》为首,其後所解差异。
※《玉台新录》十卷
晁氏曰:陈徐陵纂。唐李康成云:“昔陵在梁世,父子俱事东朝,特见优遇。时承华好文,雅尚宫体,故采西汉以来词人所著乐府艳诗,以备讽览,且为之序。”
※《玉台後集》十卷
晁氏曰:唐李康成采梁萧子范迄唐张赴二百九人所著乐府歌诗六百七十首,以续陵编,序谓“名登前集者,今并不录,唯庾信,徐陵仕周、陈,既为异代,理不可遗”云。
後村刘氏曰:郑左司子敬家有《玉台後集》,天宝李康成所撰。自陈後主、隋炀帝、江总、庾信、沈、宋、王、杨、卢、骆而下二百九人,诗六百七十首,汇为十卷。与前集皆徐陵所遗落者,往往其时诸人之集尚存,其中多有佳句。
※《乐府古今解题》
《崇文总目》:唐郗昂撰。或云王昌龄撰,未详孰是。旧云《古今乐府解题》,又云《古题》,所载曲名与吴兢所撰《乐府解题》颇异。复有唐李百药词,今定为《乐府古今解题》
※《声律要诀》十卷
《崇文总目》:唐田琦撰。推本律吕及制管定音之法,文虽近俗,而於乐理尤诣焉。
晁氏曰:唐上党郡司马田畴撰。序谓:“一切乐器,依律吕之声,皆须本月真响。若但执累黍之文,则律吕阴阳不复谐矣。故据经史,参校短长为此书”云。
※《羯鼓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南卓撰。羯鼓,夷乐,与都昙、答鼓皆列於九部,至唐开元中始盛行於世。卓所记多开元、天宝时曲云。
陈氏曰:卓,唐为婺州刺史。
※《琴操》三卷
《崇文总目》:晋广陵相孔衍撰。述诗曲之所从,总五十九章。
陈氏曰:止一卷,不著名氏。《中兴书目》云: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述所以命题之意。今《周诗》篇同,而操、引财二十一篇,似非全书也。
※《琴谱三均手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