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所以《晋》、《隋》二志高於古今,而《隋志》尤详明。
※《宋书》一百卷
晁氏曰:梁忱约撰。十本纪,三十志,六十列传。齐永明中,约奉诏为是书,以何承天书为本,旁采徐爰之说,颇为精详。但本志兼载魏、晋,失於限断。又王劭谓其喜造奇说,以诬前代,如琅琊王妃通小吏牛氏生中宗,孝武於路太后处寝息,时人多有异议之类是也。後梁武帝知而不以为非。嘉中,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书》舛谬亡缺,始诏馆职仇校。曾巩等以秘阁所藏多误,不足凭以是正,请诏天下藏书之家悉上异本,久之始集。治平中,巩校定《南齐》、《梁》、《陈》二书上之,刘如等上《後魏书》,王安国上《周书》。政和中始皆毕。颁之学官,民传者尚少。未几遭靖康丙午之乱,中原沦陷,此书几亡。绍兴十四年,井宪孟为四川漕,始檄诸州学官,求当日所颁本。时四川五十馀州皆不被兵,书颇有在者,然往往亡缺不全。收合补缀,独少《後魏书》计十卷,最後得宇文季蒙家本,偶有所少者。於是七史遂全,因命眉山刊行焉。
陈氏曰:本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所撰,至徐爰勒为一史。起义熙,迄大明,自永光以来,阙而不录。今新史始义熙,终明三年,独缺《到彦之传》。《馆阁书目》谓其志兼载魏、晋,失於限断,揆以班、马史体,未足为<广此>。至其所创《符瑞》一志,不经且无益,其赘甚矣。
《崇文总目》:其书虽诸志失於限断,然有博洽多闻之益。今世所传,文多舛失,参补未获。《赵伦之传》一卷,今阙,《谢灵运传》,文注讹。
水心叶氏曰:迁、固为书、志,论述前代旧章以经纬当世,而汉事自多阙略。蔡邕、胡广始有纂辑,陈寿、范晔废不复著。至沈约比次汉、魏以来,最为详悉。唐人取之,以补晋记,然後历代故实,可得而推。虽去迁、固本意已远,然古事既不能追,则所当存者,随世有无而已。但其体烦杂,非复前比,殆成会要矣。学者立乎千载之後,考见始末,当使相承如一日,若姑竞迁、固之华而不求其实,则失之远矣。
※《南齐书》五十九卷
晁氏曰:梁萧子显撰。八纪,十一志,四十列传。初,江淹已作十志,沈约又有纪,子显自表别修。然《天文》但纪灾祥,《州郡》不著户口,《祥瑞》多载图谶。表云:天文事秘,户口不知,不敢私载。
陈氏曰:子显,齐豫章王嶷之孙,本传称六十卷。
南丰曾氏序曰:子显之於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藻缋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岂非材固不可强而有邪!
※《梁书》五十六卷
晁氏曰:唐姚思廉撰。六本纪,五十列传。唐贞观三年,诏思廉同魏徵撰。思廉,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采谢吴等所记,以成此书。徵唯著《总论》而已,笔削次序,皆出思廉。思廉名简,以字行。
※《陈书》三十六卷
晁氏曰:唐姚思廉撰。六本纪,三十列传。其父察在陈尝删撰梁、陈事,未成,陈亡。隋文帝问之,察以所论载每一篇成辄上之,未讫而没。察且死,属思廉继其业。贞观中与《梁书》同时上之。其书世以罕传,多脱误。
陈氏曰:思廉采谢、顾野王等诸书,综括为二史,以卒父业。
南丰曾氏序曰:唐兴,武德五年,高祖以自魏以来二百馀岁,世统数更,史氏放逸,乃诏论次。而思廉遂受诏为《陈书》。久之,犹不就。贞观三年,遂诏论撰於秘书内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观察等之为此书,历三世,传父子,更数十岁而後乃成,盖其难如此。然及其既成,与《宋》、《魏》、《齐》、《梁》等书,世亦传之者少。故学者於其行事之迹,亦罕得而详也。而其书亦以罕传,则自秘府所藏,往往脱误。嘉六年八月,始诏校仇,使可镂板行之天下。而臣等言:《梁》、《陈》等书缺,独馆阁所藏,恐不足以定著,愿诏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使悉上之。”先皇帝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陈书》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传之学者。其疑者亦不敢损益,时各疏於篇末。其书旧无目录,列传名氏多阙谬,因别为《目录》一篇,使览者得详焉。夫陈之为陈,盖为一切之计,非有先王经纪礼义风俗之美,制治之法,可章示後世。然而,兼权尚计,明於任使,恭俭爱人,则始之所以兴;惑於邪臣,溺於嬖妾,妄患纵欲,则其终之所以亡。兴亡之端,莫非巳致者。至於有所因造,以为号令、威刑、职官、州郡之制,虽有事已浅,然亦各施於一时,皆学者之所不可考也。而当时之事,争夺诈伪,苟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为世戒;而况於坏乱之中,仓皇之际,士之安贫乐义,取舍去就不为患祸势利动其心者,亦不绝於其。若此人者,可为笃於善矣。盖古人之所思见而不可得,《风雨》之诗所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没不少概见於天下哉!则陈之史,其可废乎?盖此书成之既难,其後有久不显。及宋兴巳百年,古文遗事,靡不毕讲,而始得盛行於天下,列於学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