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不载,故《馆阁书目》云不知作者。未悉郑氏何所据也。
※《晋太康平吴记》二卷
隋氏曰:周吏部尚书张昭撰。世宗将讨江南,昭采晋武平孙皓事迹,为书上之。
※《唐馀录》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奉诏撰。芟《五代旧史》繁杂之文,采诸家之说,仿裴松之体附注之。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五代则闰也,故名曰《唐馀录》。宝元二年上之。温公修《通鉴》,亦取之。,曾之弟。
陈氏曰:是时惟有薛居正《五代旧史》,欧阳修书未出。此书有纪有志有传,又博采诸家小说,仿裴松之《三国志注》附其下方,盖五代别史也。《馆阁书目》以入杂传类,非是。
※《唐末闻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阎自若纂。乾德中,王溥《五代史》成,自若之父观之,谓自若曰:“唐末之事,皆吾耳目所及,与史册异者多矣。”因话见闻故事,命自若志之。
陈氏曰:题常山阎自若撰。记五代及诸僭伪事。其序自言乾德中,得於先人及舅氏闻见。且曰:“传者难验,见者易凭。考之史策,不若询之耆旧也。”然所记亦时有不同者,如李涛纳命事,本谓张彦泽,今乃云谒周高祖,未详孰是。
※《五代补录》五卷
晁氏曰:皇朝陶岳撰。祥符壬子,以五季史书阙略,因书所闻,得一百七事
陈氏曰:每代为一卷,凡一百七条。岳,雍熙二年进士。
※《五代史阙文》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撰。录五代史笔避嫌漏略者,以备阙文,凡一十七事。
※《建隆遗事》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记太祖事。按太祖崩时,赵普已罢为河南节度使,卢多逊亦是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始除平章事,今云“上将晏驾前一日,召赵、卢入宫,”其谬甚矣。世多以其所记为然,不足信也。
王氏《挥麈录》曰:《建隆遗事》,世称王元之所述,其率多诬谤之词。至於称赵普、卢多逊受遗诏昌陵,尤为舛缪。案《国史》,韩王以开宝六年八月免相,至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钧。当太祖升遐时,普政在外,何缘前一日与卢丞相同见於寝邪?称太祖长子德昭为南阳王,又误矣,初未尝有此事。元之当时近臣,又秉史笔,岂不详知?且载《秦王传》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见《三朝国史 秦王传》称?可谓乱道。此特人名为之。又案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赋》与《国史》本传俱云:“淳化二年,自知制诰舍人贬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学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齐安郡。”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颠错,其伪也明矣!
巽岩李氏曰:世传王禹所记《建隆遗事》十三章,考其章句,大抵不类禹平日之文。其七章、十三章,鄙悖益可骇,幸而史官弗信,然学士大夫不习朝廷之故者,犹以禹所作私信之。余常反复证验,力排其诬,决知其不出於禹矣。盖禹,世所谓名贤者,而数以直道废,故群不逞辄假借窜寄,谓世可欺。殊不知普实爱重禹,而禹於普尤拳拳也。普遗藁四六表状,往往见禹集,盖禹代作也。彼小人乌得识之!
陈氏曰:其记陈桥驿前戒誓诸将事,元出熙陵。而序文云:“近取实录,入禁中亲自笔削。”然则此书之作,诚何谓也。《邵氏闻见录》亦尝表而出之,而或者亦辩此书之伪,当考。
※《祖宗独断》一卷
陈氏曰:皇朝陆经记祖宗独断事十事。
※《龙飞日历》一卷
晁氏曰:皇朝赵普撰。记显德七年正月艺祖受禅事。是年改建隆,二月,普撰此书。普时为枢密学士。
※《景命万年录》一卷,《艺祖受禅录》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记赵氏世次、艺祖历试,迄受禅事。
※《圣宋掇遗》一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靖撰。记国初至仁宗君臣美事,以备史阙。
※《晋公谈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多本朝事。每章之首,皆称“晋公言”,不知何人为润益。初,董识志彦得之於洪州潘延之家。延之,晋公甥,疑延之所为。
※《涑水记闻》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记宾客所谈祖宗朝及当时杂事。
陈氏曰:此书行於世久矣。其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以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季思遂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
※《嘉时政记》一卷
晁氏曰:吴奎、赵概、欧阳修记立英宗事,并贾易《论韩琦定册疏》附於後。
※《甘陵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题文升撰,不知何人。末有谕,称“甘陵人苏朔为余言,其大父庆历中陷贼,亲见贼初叛时事”。按《中兴书目》有《甘陵诛叛录》,称殿中丞王起撰。起时为文彦博幕客,然则别自一书也。
※《隆平集》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巩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