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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1554页

晁氏曰:皇朝杨侃纂。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侃尝编《职林》,此亦其类也。
※《两汉刊误补遗》十七卷
陈氏曰:国子博士吴仁杰斗南撰。补三刘之遗也。
※《三国人物论》三卷
晁氏曰:皇朝杨祜甫撰。蜀人。
※《晋书指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A29编。以《晋书》事实以类分为六十五门。
※《唐书直笔新例》四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夏卿强记绝人,预修《新史》,此其在书局时所建明,欧、宋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类是也。
陈氏曰:纪、传、志各一卷,末一卷摘旧史繁阙。又为《新例须知》附於後,略举名数,如目录之类,记《新书》比旧增减志传及总类。
※《唐书音训》四卷
晁氏曰:皇朝窦巩撰。新书多奇字,观者必资训释,巩问学精博,发挥良多。而其书时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书音义》三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比窦氏书大略同而稍简,乃析为三十卷。
※《唐书辩证》二十卷(一名《纠谬》)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馀事。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如《新书 张九龄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必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谬》,其後改云《辩证》,实一书也。
王氏《挥麈录》曰:嘉中,诏宋景文、欧阳文忠诸公重修《唐书》。时有蜀人吴缜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请於文忠,愿预官属之末,上书文忠,言甚恳切。文忠以其年少轻佻拒之,缜鞅鞅而去。逮夫《新书》之成,从其指摘瑕疵,为《纠谬》一书。至元中,缜游宦蹉跎,老为郡守,与《五代史纂误》俱刊行之。绍兴中,福唐吴仲实元美为湖州教授,复刻於郡庠,且作《後序》,以谓“针膏盲,起废疾,杜预实为《左氏》之忠臣”,然不知缜著书之本意也。
陈氏曰:其父师孟,显於熙、丰。此书绍圣初上之。
※《注唐记》十卷
晁氏曰:题曰樊先生,而不详其名。近代人所著《新书 纪》也。
※《唐书列传辩证》二十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玉山汪应辰圣锡撰。专攻列传,不及纪、志,以元名贤谓列传记事毁於镌削,暗於藻绘,故随事辩证之。
※《新唐书略》三十五卷
陈氏曰:吕祖谦授徒,患《新史》难阅,摘要抹出,而门人钞之。盖节本之有伦理者也。
※《唐史要论》十卷(一作《论断》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甫之翰撰。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称其书议论精,以为旧史所不及。终於天章阁待制。
《朱子语录》:司马温公《书孙公唐史後》云:孙公之翰昔著此书,甚自重惜。尝别缄其藁於笥,必盥手然後启之。谓家人曰:“万一有水火兵甲之急,他货财尽弃之,此笥不可失也。”公私少,则增损改易,未尝去手。其在江东为转运使,出行部亦以自随,过亭休止,辄取修之。会宣州有急变,乘ㄞ遽往,不暇挈以俱。既行之後,金陵大火,延及转运廨舍,弟子察亲负其笥,避於沼中岛上。公在宣州闻之,亟还,入门问曰:“《唐书》在乎?”察对曰:“在”。乃悦,馀无所问。自壮年至於白首乃成,亦未以示人。文潞公执政,尝从公借之。
又曰:伯恭晚年谓人曰:“孙之翰《唐论》胜《唐鉴》。”要之,也是切於事情,只是大纲不正了。
陈氏曰:甫以《唐书》烦遗略,多失体法,乃修为《唐史》,用编年体。自康定元年逮嘉元年,成书七十五卷,为论九十二首。甫没,朝廷取其书留禁中,其从子察录以遗温公,而世亦罕见。蜀有刻本,末有之。今惟诸论存焉。
※《唐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醇夫撰。醇夫为温公《通鉴》局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书。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乾侯”之义也,虽得罪於君子,有所不辞。观此则知醇夫之从公,决非苟同者。凡三百六篇。
《朱子语录》曰:范太史《唐鉴》第一段论守臣节处不圆。要做一书补之,不曾做得。范氏此文字草草之甚。其人资质浑厚,说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终守臣节处,於此亦须有些处置,岂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议论,岂不为英雄所笑!又曰:《唐鉴》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细,说得利害,如身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又曰:《唐鉴》多说得散开,无收杀,如姚崇论择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