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宗撰,李林甫、张说等注。以三公、三师、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列其职司官佐,叙其秩品,以拟《周礼》。虽不能悉行於世,而诸司遵用,殆将过半。观《唐会要》,请事者往往援据以为实。韦述以为书虽成而竟不行,过矣。然识者谓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无寺监,自秦迄陈,有寺监而无六官,独此书兼之,故官皆衤复重也。
陈氏曰:题御撰,李林甫等奉敕注。按韦述《集贤记注》,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旨修《六典》,上手写白麻纸凡六条,曰理、教、礼、政、刑、事典,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张说以其事委徐坚,思之历年,未知所。又委母、余钦、韦述,始以令式入六司,象《周礼》六官之制,其沿革并入注。然用功艰难。其後张九龄又以委咸,二十六年,奏草上。至今在书院,亦不行用。今按《新书 百官志》皆取此书,即太宗贞观六年所定官令也。《周官》六职视《周礼》六典,已有邦土、邦事之殊,不可考证。唐制内外官与周制迥然不同,而强名“六典”可乎?善乎范太史祖禹之言曰:“既有太尉、司徒、司空,而又有尚书省,是政出於二也;既有尚书省,而又有九寺,是政出於三也。”本朝裕陵好观《六典》,元丰官制尽用之。中书造命,门下审覆,尚书奉行,机事往往留滞,上意亦颇以为悔云。
※《中台志》十卷
晁氏曰:唐李筌撰。起殷、周,迄隋、唐,纂辅相邪正之迹,分皇、王、霸、乱、亡五类,以为鉴戒。唐相以李林甫、陈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自表,天宝初追以缀名云。
※《元和百司举要》二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郡李吉甫弘宪撰。首称文班八十四司,四百六十员,武班二十六司,一百八十员,都计六百四十员。末称京文武官及府县总三千七百九十九员。意者当时实数也。
※《具员故事》十卷
陈氏曰:唐凤阁舍人梁载言撰。以唐官具员附之历代事迹,盖後人《职林》、《职官分纪》之类所从始也。或称《职祖连珠》,《崇文总目》又作《具员事迹》。《中兴书目》惟有七卷,三卷缺。
※《官品纂要》十卷
陈氏曰:唐乐安任戬撰。以官品令为主,而阶职、勋爵随品具列,历代沿革颇著其要。戬举进士不第,为此书当太和之丁未。
※《御史台记》十二卷
晁氏曰:唐韩琬撰。载唐初至开元御史台中制度故事,以大夫、中丞、侍御史、殿中监察、主簿、录事,分门载次名氏行事。著论一篇,叙御史正邪得失、进擢诛灭之状,附卷末,以为世戒。
陈氏曰:自唐初迄开元五年,御史姓名、行事及官制沿革,皆详著之。第八卷为琬著传,九卷以後为右台。右台创於武后,废於中宗,岁月盖不久也。末有杂说五十七条。
※《御史台故事》三卷
陈氏曰:唐朝集使州录事参军李构撰。
※《集贤注记》二卷
晁氏曰:唐集贤学士韦述撰。述在集贤四十年,天宝丙申,摭置院始末及院中故事、修撰书史之次及孝明时学士名氏。颇善叙事。
※《南宫故事》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韦述云开元中刘郑兰撰。刘,儒者,无著述方。
※《翰林志》一卷
晁氏曰:唐李肇撰。纂唐世翰林院中供奉、仪则、制诰、书诏之式。其後云“睿圣文武皇帝裂海、岱十二州为三道之岁”,盖宪宗元和十四年也。
※《承旨学士院记》一卷
陈氏曰:唐承旨河南元稹微之撰。载承旨姓名,自贞元二十一年郑,至元和十五年杜元颖,并稹为十二人。末又有李德裕、李绅、韦处厚三人,盖後人所益也。
※《翰林学士记》一卷
陈氏曰:唐侍讲学士万年韦处厚德载撰。
※《翰林院故事》一卷
陈氏曰:唐学士京兆韦执谊撰。
※《翰林学士院旧规》一卷
陈氏曰:唐学士冯翊杨钜文硕撰。杂记院中事例及文书格式。其祠祭祝版社稷宗庙,上至天地,用“伏惟尚享”,岳渎而降只曰“尚享”。此例今人皆莫之知,则施之尊卑无别矣。钜,宰相收之子,其为学士任昭宗时。
※《重修翰林壁记》一卷
陈氏曰:唐学士丁居晦撰。开元二年也。所记姓名迄於咸通,而独无天宝、大历学士、为不可晓。
※《翰林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张著撰。记唐朝儒臣美事,凡三十八人。
※《史馆故事录》三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姓名。记史馆杂事,分六门,迄於五代。李献臣以为後周史官所著。
陈氏曰:六门曰叙事、史例、编修、直笔、曲笔,而终之以杂录。末称皇朝广训,则是周朝史官也。
※《翰林续志》二卷
晁氏曰:皇朝苏易简撰。易简在北门,最承太宗卷遇,录元和以後至国朝翰林故事,以续李肇之书。
※《金坡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