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伪蜀周德真书。经文有“祥”字皆阙其画,亦阙“民”字之类,盖孟氏未叛唐时所刊也。以监本校之,《禹贡》“土梦作”,倒“土”、“梦”字;《盘庚》“若网在纲”,皆作“纲”字。按沈括《笔谈》云“土梦作,”太宗时得古本,因改正;以“纲”为“网”,未知孰是。
※《古文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汉孔安国以隶古定五十九篇之《书》,盖以隶写籀,故谓之隶古。其书自汉迄唐,行於学官,明皇不喜古文,改从今文,由是古文遂绝。陆德明独存其一二於《释文》而已。皇朝吕大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以较陆氏《释文》,虽小有异同,而大体相类。观其作字奇古,非字书傅会穿凿者所能到。学者考之,可以知制字之本也。
夹氵祭郑氏曰:“按《易》、《诗》、《书》、《春秋》皆有古文,自汉以来,尽易以今文,惟孔安国得屋壁之书,依古文而隶之。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郑元为之注,亦不废古文,使天下後学於此一书而得古意。不幸遭明皇更以今文,其不合开元文字者谓之“野书”。然易以今文,虽失古意,但参之古书,於理无碍,亦足矣。明皇之时,去隶书既远,不通变古之义,所用今文,违於古义尤多。臣於是考今《书》之文,无妨於义者从今,有妨於义者从古,庶古今文义两不相违,曰《书考》。
迨《武成》而未及终编,又有《书辨讹》七卷,皆可见矣。
按:《汉儒林传》言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唐艺文志》有《今文尚书》十三卷,注言元宗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然则汉之所谓古文者科斗书,今文者隶书也。唐之所谓古文者隶书,今文者世所通用之俗字也。隶书,秦、汉通行,至唐则久变而为俗书矣,何《尚书》犹存古文乎?盖安国所得孔壁之书,虽为之传,而未得立於学官。
东京而後,虽名儒亦未尝传习,至隋、唐方显,往往人犹以僻书奥传视之,缮写传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国所定之隶书,而未尝改以从俗字,犹今士大夫蓄书之家有奇异之书,世所罕见者,必是旧本,且多古字是也。噫!百篇之《书》,遭秦火而亡其半,所存者五十八篇,而其此二十五篇者,书虽传,而字复不谐於俗。传於汉者为科斗书,传於唐者为隶书,皆当时之人所罕习者。盖出自孔壁之後,又复晦昧数百年,而学者始得以家传人诵也。
※《尚书广疏》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先撰。以颖达《正义》为本,小加已意。 ※《尚书断章》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按其书略序众篇大旨。 ※《尚书集解》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顾临、蒋之奇、姚辟、孔武仲、刘敞、王会之、周范、苏子才、朱正夫、吴牧所撰。後人集之为一编,然非全书也。 ※《胡翼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胡瑗翼之撰。皆其门人所录,无铨次首尾。 ※《张晦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皇朝张景晦之撰。景当景三年为房州参军,著论七篇。 ※《杨元素书九意》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绘元素撰。其序云《诗》、《书》、《春秋》同出於史,而仲尼或删或修,莫不有笔法焉。《诗》、《春秋》先儒皆言之,《书》独无其法邪?故作《断尧》、《虞书》、《夏书》、《禅让》、《稽古》、《商书》、《周书》、《费誓》、《泰誓意》九篇。
※苏明允《洪范论图》一卷 晁氏曰:三论皆援经系传,斥末以归本。二图,一以指歆、向之谬,一以形其意。或云非洵作。 ※孙莘老《书解》十三卷
晁氏曰:觉仕元。谓康王以丧服见诸侯为非礼。苏氏之说本此。 ※《新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王元泽撰。熙宁时颁是书於学官,用以取士,或少违异,辄不中程,由是独行於世六十年,而天下学者喜攻其短,自开党禁,世人罕称焉。陈氏曰:其父安石序之曰:“熙宁三年,臣安石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实嗣讲事,有旨为之说以进。八年,下其说太学颁焉。”盖述其父之学,王氏《三经义》,此其一也。熙宁六年,命知制诰吕惠卿充修撰经义,以安石提举修定,又以安石子、惠卿弟升卿为修撰官。八年,安石复入相,新传乃成。
盖主是经者也。王氏学独行於世者六十年,科举之士熟於此乃合程度,前辈谓如脱墼然,按其形模而出之尔,士习胶固,更丧乱乃已。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