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作《春秋决疑》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至吴太史令吴汝南丁季、江夏黄复平正得失,今颇残逸,止有七十八事。按: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於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仲舒,通经醇儒,三策中所谓任德不任刑之说,正心之说,皆本《春秋》以为言。至引“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以折江都王,尤为深得圣经贤传之旨趣。独灾异之对,引两观、桓、僖、亳社火灾,妄释经意,而导武帝以果於诛杀,与素论大相反,西山真公论之详矣。
《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何以老、庄宗旨释经,昔人犹谓其罪深於桀、纣,况以圣经为缘饰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又按:《汉 刑法志》言: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下,张汤以峻文决理,於是见知腹诽之狱兴。《汤传》又言,汤请博士弟子治《春秋》、《尚书》者补廷尉史。盖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中所谓责备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圣贤之意,岂有是哉!常秩谓孙复所学《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释例》十五卷
晁氏曰:晋杜预注。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偕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陈氏曰:唐刘ナ为之序。
《崇文总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肓》九卷
《崇文总目》:汉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贾逵事,因记《左氏》所短,遂颇流布,学者称之。後更删补为定。今每事左方辄附郑康成之学,因引郑说窜寄何书云。书今残逸,第七卷亡。陈氏曰: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书,郑康成作《针膏肓》、《起废疾》、《发墨守》以排之。休见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今其书多不存,惟范甯《梁集解》载休之说,而郑君释之,当是所谓《起废疾》者。今此书并存二家之言,意亦後人所录。《馆阁书目》阙第七篇,今本亦正阙宣公,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後为第七卷,当并合。
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阙定、哀,固非全书也。而错误殆未可读,未有他本可正。
※《春秋述议传》
《崇文总目》:隋东京太学博士刘炫撰。本四十篇,唐孔颖达《正义》盖据以为说而增损之。今三十九篇亡。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祭酒孔颖达撰。按汉张苍、贾谊、尹咸、郑众、贾逵皆为诂训,然参用《公》、《》二家。至晋杜预,专治《左氏》,其後有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据杜说。贞观中,颖达据刘学而损益之,长孙无忌等又复损益,其书乃定。皇朝孔维等奉诏是正。
晁氏曰: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後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馀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补焉。 陈氏曰:自晋、宋,传杜学为《义疏》者,沈、苏、刘,沈氏义例粗可,经传极疏。苏氏不体本文,惟攻贾、服。刘炫好规杜失,比诸义疏,犹有可观。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援证浅局,出於近世。或云徐彦撰。皇朝邢等奉诏是正。始令太学传授,以备《春秋》三家之旨。 晁氏曰:其书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其说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尔。总而言之,谓之三科,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此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陈氏曰:《广川藏书志》云:“世传徐彦撰,不知何代,意其在贞元、长庆後也。” ※《春秋梁传疏》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四门助教杨勋撰。皇朝邢等奉诏是正,令太学传授。 ※《春秋摘微》四卷
晁氏曰:唐卢仝撰。其解《经》不用《传》,然旨意甚疏。韩愈谓“《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盖实录也。祖无择得之於金陵。《崇文总目》所不载。 巽岩李氏曰:仝治《春秋》,不以《传》害《经》,最为韩愈所称。今观其书,亦未能度越诸子,不知愈所称果何等义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