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容复议以《开宝通礼》及近岁详定礼文,分有司、仪注、沿革为三门,为《元丰新礼》,不及行,至大观中,始修之,郑达夫主其事。然时无知礼旧人,书成,颇多牾,後亦废。
《朱子语录》曰:唐有《开元》、《显庆》二礼,《显庆》已亡,《开元》袭隋旧为之。本朝修《开宝礼》,多本《开元》而颇加详备。及政和间修《五礼》,一时奸邪以私智损益,疏略牾,更没理会,又不如《开元礼》。※《政和五礼撮要》十五卷陈氏曰:绍兴中,有范其姓者,为湖北漕,取品官、士庶冠昏丧祭为一编,刻板学宫,不著名。以《武昌志》考之,为漕者有范正国、范寅秩,不知其为谁也。※《政和冠昏丧祭礼》十五卷陈氏曰:绍兴中,南康黄氵颢商伯为礼官,请於《政和五礼》内掇取品官、庶人礼,摹印颁之郡县,从之。
其实即前十五卷书也。※《训俗书》一卷
陈氏曰:许洞天撰。述庙祭、冠笄之礼,而拜扫附於末。谢绛希深、王举正皆有序跋。洞,淳化三年进士,希深之舅也。 ※《孟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平昌孟诜撰。曰《正祭》、《节祠》、《荐新义例》,凡四卷。 ※《徐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左金吾卫仓曹参军徐润撰。 ※《郑氏祠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郑正则撰。 ※《范氏寝堂时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泾县尉南阳范傅式、殿中侍御史傅正修定。 ※《贾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县尉贾顼撰。 ※《刘岳书仪》
欧阳氏《归田录》曰:岳《书仪》,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不知用何经义。据岳自序云:“以时之所尚者益之”,则是当时流俗之所为尔。岳当五代干戈之际,礼乐废坏之时,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後世法矣,然而後世犹不能行之。今岳《书仪》十巳废其七八,其一、二仅行於世者,皆苟简粗略,不如本书。就中转失乖缪,可为大笑者,坐鞍一事耳。
※《新定寝祀礼》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中兴馆阁书目》有此书,云前後有序,题太常博士陈致雍撰集。今此本亦前後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晋江人,及仕本朝。 ●卷一百八十八 经籍考十五 ○经(仪注 谥法 谶纬) ※《孙氏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检校左散骑常侍孙日用撰。周显德中博士,後仕本朝。开宝时作此书。 ※《杜氏四时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丞相山阴杜衍世昌撰。 ※《韩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陈氏曰:司徒兼侍中相台韩琦稚圭撰。 ※《横渠张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张载子厚撰。末有吕大钧和叔说数条附焉。 《朱子语录》曰:横渠所制礼多不本诸《仪礼》,有自杜撰处。 ※《伊川程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程颐正叔撰。首载作主式。※《伊洛礼书补亡》,《伊洛遗礼》龙川陈氏序曰:吾友陈君举为余言:“季宣士隆尝从袁道洁游。道洁及事伊川,自言得《伊洛礼书》,不及授士隆而死,今不知其书在何许。”伊川尝言:“旧修《六典》,巳及七分,及被召乃止,今更一二年可成。”则信有其书矣。道洁之所藏近是,惜其书之散亡不可见也。因集其遗言中凡参考《礼仪》而是正其可行与不可行者,以为《伊洛礼书补亡》。庶几遗意之未泯,而或者其书尚可访也。
又曰:《伊洛遗礼》,其可见者,惟婚与丧礼仅存其一二,今以附诸《补亡》之後。夫礼虽先王之未有,可以义起也。《补亡》所集,集其义也。苟精其义,则当时之所参定者尚可考,而阙裂不全之制,岂必以是为尊哉!《记》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存其义之可见者,以惜其不可见者而巳。
※《吕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丞相京兆吕大防微仲、正字大临与叔撰。 《朱子语录》:曰与叔集诸家礼补《仪》,以《仪礼》为骨。 ※《范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范祖禹淳甫撰。
※《温公书仪》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前一卷为表章、书启式,馀则冠婚、丧祭之礼详焉。 《朱子语录》:胡叔器问四先生礼。晦庵先生曰:“二程与横渠多是古礼,温公则大概本《仪礼》,而参以今之可行者。要之温公较稳,其中与古不甚远,是七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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