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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1850页

亦皆沙漠不毛之地。而东南财赋所出,则反弃於要荒,以地势考之,殊未可晓。但意古今地土盛衰不同,当舜之时,冀北之地,未必荒落如後世耳,亦犹闽、浙之,旧为蛮夷渊薮,而今富庶繁衍,遂为上国。土地兴废,不可以一时概也。周制,九畿曰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蕃。每畿亦五百里,而王畿又不在其中,并之则一方五千里,四方相距为万里,盖倍禹服之数也。《汉 地志》亦言东西九千里,南北一万三千里。先儒皆疑禹服之狭而周汉地广,或以周服里数皆以方言,或以古今尺有长短,或以为禹直方计,而後世以人迹屈曲取之。要之皆非的论。盖禹声教所及则地尽四海,而其疆理则止以五服为制,至荒服之外又别为区画。如所谓咸建五长是已,周汉则尽其地之所至,而疆画之也。”
《周礼 大司马》:“乃以九畿之法,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服。”
《大行人》:“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壹见,各以其所贵宝为挚。”
《国语 周语》,祭公谋父谏穆王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外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
唐氏曰:“尧命治水,弼成五服。自王畿而至荒服,面各二千五百里。九州之境方五千里,为方千里者二十五。九州之外,东渐、西被、朔、南暨声教者,不在五服之内,则与九州之法实同无毫差矣。学者惑於五百里之说,谓周公斥大封域,九州之界方七千里,非也。又谓夷、镇皆在九州之外,亦非也。或谓周之境广於《禹贡》五百里,虽稍异於郑氏,亦未尽知《禹贡》也。若如二说,则不惟不与《禹贡》合。《周官》既言六服,又言五服。祭公谋父,周人也,不言九服而言五服,何哉?盖九服、五服一也。自《禹贡》一面言之,率五百里为限;《周礼》以二而言之,率以二百五十里为限。则自镇畿而内,二畿而当一服,与弼成五服,至于五千,无纤毫牾者。周公、祭公之说亦不待释而明矣。惟蕃畿在九州之外,即所谓东渐、西被、朔、南暨声教者也。《周官》以二百五十里率之,亦非地域止於此也。夷、镇尚在九州之内,以其荒服,使之终王,各挚所宝,同於蕃国。《行人》之言与《周官》六服合矣,不谓夷、镇即在九州之外也。然则商制如何?曰:《诗 颂》曰‘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自邦畿至四海,知其与《禹贡》、《周礼》同制也。又曰‘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中举来享,外举来王,知其与祭公之言合也。况作《康诰》之初,《周礼》未制,已言侯、甸、男、邦、采、卫,则周因商礼,其可知矣。然则《王制》言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说者谓商之制有诸乎?曰:《王制》,汉文帝博士所作。自春秋而降,四夷交侵,中国之境土褊矣。《王制》采《六经》而作,欲行诸当时,此乃据所见境土言之,岂商制哉?方五千里为方千里者二十五,由尧迄周,无异制也。况《禹贡》五服,自侯服而外,已有百里、二百里、三百里之别,与周九畿何异哉?今具图以见《禹贡》、《周礼》祭父所言皆同制,并畿内郊甸稍县都纳总、钅至、秸、粟、米之制具著焉。”
右畿服之制。
●卷二百六十一 封建考二
○周封建之制
《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属、连、卒、州,犹聚也。伯、帅、正,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老谓上公。《周礼》曰:“九命作伯。”)。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於方伯之国,国三人(使佐方伯,领诸侯)。”
羊容问子思曰:“周自后稷封为王者,後子孙据国至太王、王季、文王,此固世为诸侯矣,焉得为西伯乎?”子思曰:“吾闻诸子夏,古之帝王中分天下,使二公治之,谓之二伯。殷王帝乙之时,王季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