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在斗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在虚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在胃三度。 十年十一月庚寅晦,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 中三年九月甲戍晦。 三年九月戊戍晦,几尽,在尾九度。六年七月辛亥晦,在轸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已,先晦一日,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戍朔,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後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祸(师占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已巳朔。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七月癸未,先晦一日,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後日食於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後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傍右,法曰君失臣。明年公孙弘薨。日食从傍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 太始元年正月乙已晦。 四年十月甲寅晦,在斗十九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刺王谋反,诛。元凤元年七月已亥朔,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已亥而既,其占重(孟康曰:已,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後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戍朔,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日食,则妾不见(师古曰:“读曰但。下例并同。”);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失节之邮(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师古曰:“远音子万反。”),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亦对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官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师古曰:“读曰嫡。”)。人事失於下,变象见於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师古曰:“忽,怠亡。”)。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已亥朔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已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眈也。”)。”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竭其勿反。”),祸在外也。”三年正月已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郑兴上疏言:“夫日月交会数应在朔,而顷年日食多在於晦。先时而合,皆月行疾也。日君象,月臣象,君亢急则臣下促迫故行疾也。”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刘向上疏:“臣向前数年,言日当食,今连三年比食。自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食,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昔孔子对鲁哀公并言,夏桀殷纣暴虐天下,故历失则摄提失方,孟陬无纪(孟康曰:“摄提,星名也。随斗杓建十二月。历不正,则其所建。首时为孟,正月为陬。”)。此皆易姓之变也。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鲍宣上言:“今日食於三始诚可畏惧小民,正月朔日,尚恐毁败器物,况日亏乎。” 二年三月壬辰晦。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