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偃民乐之象。”甲午,太白昼见。八月庚午,太白昼见。 景德元年六月戊午,有星昼出西南方,赤黄,有尾迹,速流丈馀没。十一月,太白昼见。占曰:“秦有兵。” 二年四月甲辰,太白昼见。 三年七月乙已,太白昼见。庚辰,又昼见。十二月,太白昼见。 四年三月庚申,有星昼见,出南方。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庚申,太白昼见。八月己丑,有星昼出中天,如太白,有尾迹,急流东南,近日没。 二年五月乙亥,有星昼出东方,如太白,尾迹赤黄,流至日北没。占曰:“蛮夷起兵。”其年黎州蛮扰。 四年六月丙午,太白昼见。八月乙已,太白昼见。六年五月乙已,有星昼出南方,赤光迸逸,若五升器,照地明。壬午,太白昼见。七年七月癸卯,太白昼见。十一月癸未,有星昼出日西南,大如碗,尾迹二丈馀,阔三寸许,青白色,西流而没。占曰:“为旱火。”明年,荣王宫火。 九年五月庚午,太白昼见。 天僖三年六月辛卯,太白昼见。占曰:“女主昌。”八月辛卯,又昼见。 四年七月丁已,太白昼见。 五年八月丙午,太白昼见。
仁宗天圣元年十一月壬辰,太白昼见。占曰:“有兵兵罢,无兵兵起,不利先举。”天圣二年六月丁卯,昼漏上,星出中天,赤黄色,有尾迹,西南缓行入浊。占曰:“大使以兵事出其方行缓事迟。” 三年六月壬戍,太白昼见。十二月戊寅,见。 五年五月壬寅,见。 明道元年七月,见三十日 庆历三年八月甲寅,见。 皇三年四月丙午,见。 至和元年五月壬辰,见。九月己丑,见。十月辛卯,见。
三年四月己丑,见。占曰:“太白少阴昼见於丙,其占为兵,为不臣。” 嘉二年六月己未,见。占如上。九月戊戌,昼漏上,中天有星出狼,大如杯,东南速行,至浊没,尾迹青白。占曰:“流星大者使大。今昼而星流,主大使出。狼星,有盗贼侵掠之事。” 四年正月庚戌,太白昼见。占曰:“太白少阴,弱,不得专行,故以己未为界,不得经天而行。经天则昼见,其占为兵丧,为不臣,强国弱,小国强。以日宿推之,属秦、鲁分。宜於其地谨备兵寇,以应天象。”七月辛丑,见占。曰西:“戎秦地防边事。”十月乙丑,昼漏上,星出天将军,西南行,至浊没,色青白,尾迹凝天,良久散。五年三月乙未,岁星昼见。占曰:“为臣强,为兵寇。今推考岁星在女度,属青、齐分。宜於其地严设警备。”九月庚寅,太白昼见。
六年六月乙丑,太白星昼见。壬申,岁星昼见。占曰:“日者阳,君道也。星者阴,臣道也。日出则星亡,臣不得专也。今昼而星见,其占为不臣及兵贼事。以分野占之,在卫分。”十一月癸丑昼,星出东北维,去地五丈许,大如碗,向东北缓行入浊,尾迹青白。占曰:“流星昼出,大臣灾。色青白,为兵忧,又主阴谋事。以分野日辰推之,在鲁、卫分及北狄雁门。” 七年五月戊午,太白见。占皆同四年七月事。六月丙子,岁星见。占曰:“臣有不忠者。”七月己酉,太白经天,复见。占曰:“兵丧,民灾,臣不顺命,不救则四夷大动,蛮貊来侵。”十月乙未,见。占曰:“为不臣,为兵丧。” 八年七月癸亥,岁星昼见。占曰:“臣强,属赵翼分。”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戊戌,太白昼见。占同嘉七年十月。六月辛酉,见。占曰:“秦分,兵丧。”壬戌,岁星见。占曰:“臣强。” 二年六月己丑昼,有星出中天,大如碗,西速行,至浊没,尾迹赤黄。占曰:“流星昼见,明大,民灾兵革动;速行人浊,其下阴谋相夺。”七月庚申,昼漏未上,星出紫宫,西行,曳尾长二丈,没,尾迹青白。占曰:“有使出西方言兵事。”丁丑,太白见。占曰:“为兵丧,为不臣。”十二月辛亥,见。占如上。
神宗治平四年二月丁酉,太白昼见。主为兵,为大臣,大国弱,小国强。闰三月癸未,见。主兵凶。五月辛已,见。七月癸卯,见。八月丁未,见。皆主有兵兵罢,无兵兵起;或大臣有咎。熙宁元年十一月癸酉,见。占:“太白少阴,弱,昼见於午,为兵丧,为不臣。” 二年六月壬戌,见。主秦分,兵丧。 三年五月癸己,见。九月壬子,皆见,主为兵,为占同。五月丙午见。 八年三月戊午,见;七月戊寅,见,皆主兵。九年十月乙酉,见。 十年五月甲戌,见。元丰元年四月癸亥,见。主秦分兵或丧。 三年七月戊子,见。占同。 四年七月己丑,见。
六年八月己卯,见。七年十一月乙卯,见。主为兵,为不臣。
哲宗元元年六月庚戌,见。主无兵兵起,有兵兵罢。十月庚寅,见。主秦地︹。三年二月辛丑,见。七月辛未,见。主秦分兵动。 六年四月壬寅,见。闰八月乙丑。见。七年十一月辛己,见。 八年四月己未,见。 绍圣元年正月壬午昼,星出中天,如太白,西南急流,入浊没,赤黄。主兵。五月己酉,太白昼见。六月丁丑昼,有飞星出东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中天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主国有喜。九月庚申,太白昼见。 二年十一月丙申,见。主兵起。 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