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待李斯建议而後始罢封建也。
始皇二十六年,王初并天下,丞相王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始皇下其议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後属族疏远,相攻击如仇,仇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赋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廷尉议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秦既并天下,丞相绾请分王诸子,廷尉斯请罢封建,置郡县,始皇从之。自是诸儒之论封建、郡县者,历千百年而未有定说,其论之最精者,如陆士衡、曹元首则主绾者也,李百药、柳宗元则主斯者也。二说互相排诋,而其所发明者,不过公与私而已。曹与陆之说曰:“唐、虞、三代公天下以封建诸侯,故享祚长;秦私天下以为郡县,故传代促。”柳则反之曰:“秦公天下者也。”眉山苏氏又从而助之曰:“封建者,争之端,乱之始,篡杀之祸,莫不由之。
李斯之论当为万世法。”而世之醇儒力诋之,以为二氏以反理之评、诡道之辨而妄议圣人。然则後之立论者,宜何从以封建为非邪?是帝王之法,所以祸天下後世也。以封建为是邪?则柳、苏二子之论,其剖析利害,指陈得失,莫不切当,不可废也。愚尝因诸家公私之论而折衷之曰:“封建、郡县皆所以分土治人,未容遽曰此公而彼私也。然必有公天下之心,然後能行封建,否则莫如郡县;无公天下之心,而欲行封建,是授之以作乱之具也。”呜呼,封建之难行久矣,盖其弊不特见於周、秦之际,而已见於三代之初。
何也?昔者唐虞之世,建国至众也。天子巡狩而诸侯述职,然後“敷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唐”,《书》之所载如此而已,不闻其争土地以相侵伐,干王略以勤六师也。舜之时,蛮夷尝猾夏矣,而命皋陶以修五刑五流之法;有苗尝弗率矣,虽命禹以徂征,卒之以舞千羽而格,则是亦不战而屈之也。夫蛮夷、有苗皆要荒之外,王政所不加者也,而士师足以治之,不战足以服之,则当时四岳十二牧所统之国,其谨侯度以奉其上,而不勤征讨也审矣。又安得如柳氏所谓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後有兵;
如苏氏所谓争之端而乱之始乎?所以然者,何也?则尧舜公天下之心,有以服之也。盖尧在位七十载,询於众庶,以帝位授之舜;舜在位三十有三载,询於众庶,以帝位授之禹。而当时之众建诸侯也,有德者爵之,功加於民者爵之,尧舜无容心也。居天下之上而与天下之贤,且能者分治之,逮其倦勤,则必求天下之有圣德者而禅之。夫惟天子不以天下自私,而後诸侯不敢以其国自私,是以虽有土地之广,人民之众,甲兵之强,其势足以为乱而莫不帖服於其下,如臂指之相使,以为当然。
是则唐虞以公天下之心行封建,而当时封建所以无敝也。盖家天下自夏始,大封同姓而命之曰藩屏王室自周始,二者皆圣人随时制变以纲维,斯世未容以私议之也。然上视尧舜则少褊矣。故封建之敝,始於夏而成於周。是以禹一传而启有有扈氏之征,再传而仲康有羲、和之征。夫以天子而征诸侯,诸侯弗率而上干天子之征,禹之前无有也,而始於有扈。夫有扈之罪曰“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而已。羲、和之罪曰“沈湎於酒,畔官离次”而已。二罪者以法议之,则诛止其身,而二人生於汉世,则一廷尉足以定其罪矣。
而启与仲康必命六师以征之者,则必恃其土地、甲兵,不即引咎而悍然以抗其上矣。《书》纪其事曰大战,曰徂征,而观其誓师之辞,有不用命之戮焉,有爱克厥威之戒焉,歼渠魁、释胁从之令焉,则兵师之,所伤众矣。夫治一人之罪而至於兴师,使无辜之人受用兵之祸,则封建之敝也,故曰已见於三代之初,此之谓也。夫有扈、羲、和之罪,虽王政所必讨,而比之猾夏则有矣。舜之时,士师明刑,足以正蛮夷猾夏之罪,而启、少康之时,非天子总六师,不足以治诸侯怠慢沈湎之过,则可以见当时诸侯擅其富强,非文告刑禁之所能诘也。
自是而後,天子私其天位,而世守之诸侯亦私其国之土地、甲兵而擅用之。幸而遇贤圣之君,德足以怀,而威足以制,则犹可摄服,而其中衰之际,人心未离,而诸侯先叛之。至於周列五等邦,群后虽曰亲贤并建,而终不以异姓先诸姬。文昭武穆之封遍於天下,封建之法益详,经制益密而示人益褊矣。是以夏商有国数百年苟未至於桀、纣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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