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黄门遂诛显兄弟。 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汉阳地震。汉阳屋坏杀人,地坼涌水出。是时顺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张等用权。 阳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时爵号宋娥为山阳君。 四年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庚申,京都地震。是时宋娥构奸诬罔,五月事觉,收印绶,归田里。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止云。 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陇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坏,压杀人。闰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馀骑入金城塞,为凉州害。 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五年二月戊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凉州都郡六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凡百八十日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寺,伤害人物。三月,护羌校尉赵冲为叛胡所杀。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时顺帝崩,梁太后摄政,欲为顺帝作陵,制度奢广,多坏吏民冢。尚书栾巴谏事,太后怒,癸卯,诏书收巴下狱,欲杀之。丙午地震。於是太后乃出巴,免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持权。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犹秉政专事,至延熹二年,乃诛灭。 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兴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寿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风、凉州地震。 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时桓帝与中常侍单超等谋诛除梁冀,听之,并使用事专权。又邓后本小人,性行无常,苟有颜色,立以为后,後卒坐执左道废,以忧死。 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灵帝建宁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皆专权。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 六年十月辛丑,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灵帝时,宦者专恣。 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馀动,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顿,县易处,更筑城郭。 献帝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兴平元年六月丁丑,地震。
後主炎兴二年,蜀地震。时宦人黄皓专权。按司马彪说,阉宦无阳施,犹妇人也。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是冬,蜀亡。
魏明帝青龙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从东来,隐隐有声,摇屋瓦。
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吴将朱然围江夏,荆州刺史胡质击退之。又公孙渊叛,自立为燕王,改元,置百官。明年,讨平之。
齐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震。 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二月,魏郡地震。 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时曹爽专政,迁太后於永宁宫,后与帝泣别。连年地震,是其应也。
吴孙权黄武四年,江东地连震。时权受魏爵命,为大将军、吴王,而改元专制,不修臣迹。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刘向云“臣下强盛,将动而为害”之应也。嘉禾六年五月,江东地震。 赤乌二年正月,地再震。时吕壹专事,步劣上疏,以为臣下专政之应。 赤乌十一年二月,江东地仍震。时权听谗,寻黜朱据,废太子。
晋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孙皓遣大众入涡(音戈)口。 七年六月景申,地震。 咸宁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东、平阳地震。四年六月丁未,阴平广武地震;甲子,又震。 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阳地震。五年三月朔壬辰,京师地震。 六年七月己丑,地震。 七年七月,南安、犍(其焉反)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 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阴平地震。八月,丹阳地震。 九年正月,会稽、丹阳、吴兴地震。四月辛酉,长沙、南海等郡国八地震。七月至於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声如雷。九月临贺地震,十二月,又震。 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阳地震。 太熙元年正月,地又震。武帝世,始於贾充,终於杨骏,阿党昧利,苟窃朝权。至於末年,所任转弊,故频年地震,过其序也,终丧天下。 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此夏,贾后使楚王玮杀汝南王亮及太保卫,此阴道盛、阳道微故也。 四年二月,上谷、上庸、辽东地震。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寿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坏城府。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杀百馀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荥阳、襄城、汝阴、梁国、南阳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时,贾后乱朝,终至祸败之应也。汉邓太后摄政时,郡国地震。李固以为:“地,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传》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又曰:“阴背阳则地裂,父子分离,夷羌叛去。” 元康五年五月丁丑,地震。六月,金城地震。 六年正月丁丑,地震。八年正月庚辰,地震。太安元年十二月,地震。时齐王ぁ专政之应也。 二年十二月庚辰地震。是时,长沙王又专政之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