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崩。
庄公十八年“秋,有蜮”。刘向以为蜮生南越。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乱气所生,故圣人名之曰蜮。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以气射人也)。南方谓之短弧(即射工也,亦呼水弩),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时庄公将娶齐之淫女,故蜮生。後女淫於二叔(叔牙,庆父),两子见弑,夫人亦诛。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试,用也),厥妖国生蜮 。”哀公时,有隼集陈廷而死,苦矢贯之(苦,木名,堪为箭),石(,镞也),长尺有咫。陈闵公使人问仲尼,对曰:“隼之来也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肃慎贡苦矢(肃慎,东北夷。),石长尺有咫。先王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毋亡服(服,事也。),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果得之。刘向以为隼近黑祥,贪暴类也;矢贯之,近射妖也;死於廷,国亡表也。象陈毛乱,不服事周,而行贪暴,将致远夷之祸,为所灭也。其後,陈卒为楚所灭。
後汉灵帝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吏收考问,辞“居贫负责,无所聊生,因买弓箭以射”。近射妖也(《风俗通》曰:“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阳与钱千,龙意不满,欲破阳家,因持弓矢射元武门东阙。吏士呼问首服。诏龙以重论,阳不连坐。”)。其後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於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
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元猿缘山,手射中之。猿拔其箭,卷木叶塞其疮。芝曰:“嘻!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猿母抱子,芝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芝叹息,投弩不中,自知当死。
晋恭帝为琅琊王,好奇戏,尝闭一马於门内,令人射之,欲观几箭死。左右有谏者,曰:“马,国姓也。今射之,不祥。”於是乃止,而马己被十许箭矣。此盖射妖也。俄而禅位云。
东魏孝静武定四年,後齐神武作宰,亲率诸军攻西魏於玉壁。其年十一月,帝不豫,班师。将士震惧,皆曰:“韦孝宽以定功弩射杀丞相。”西魏下令国中曰:“劲弩一发,凶身自殒。”神武闻而恶之,其疾暴增。近射妖也。《洪范五行传》曰:“射者,兵戎祸乱之象,气逆天则祸乱将起。”神武行,殿中将军曹魏谏曰:“王以死气逆生气,为客不利,主人则可。”帝不从,顿军五旬,频战沮衄。又听孤虚之言,於城北断汾水,起土山。其处天险千馀尺,功竟不就,死者七万。气逆天之咎也。其年帝崩。明年,王思政扰河南。
北齐武平,後主自并州还邺,至八公岭,夜与左右歌而行。有一人忽狂,发意後主以为狐媚,伏草中,弯弓而射之,伤数人,几中後主。後主执而斩之,其人不自觉也。狐而能媚,兽之妖妄也。帝时不恤国政,专与内人阉竖酣歌为乐,或衣褴缕衣,行乞为娱。此妖妄之象。人又射之,兵戎祸乱之应也。未几而国灭。
宋理宗淳熙十四年正月,阉宦竞以小弓矢射於殿庑为戏,弓长尺馀,箭才数寸。近射妖也。 宁宗庆元五年,诸军器械所造筒子弩、柳木牌以为戏,木弩加以竹,蔽以方布,剔以角篦。时朝廷遣使阅习器械。射妖之戒若曰,除戎器皆儿戏也。後开禧卒有兵弗戢之祸。
●卷三百十一 物异考十七
○毛虫之异
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春秋》庄公十七年“冬,多麋。”刘歆以为毛虫之孽为灾。刘向以为麋色青,属青祥。麋之为言迷也,盖牝兽之淫者。时庄公将取齐之淫女,天戒若曰,勿取齐女,淫而迷国。不悟,卒取之。其後淫于二叔(庆父、叔牙),终皆诛死,几亡社稷。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废正作淫,大不明,国多麋。”
汉明帝时,昌邑王贺闻人声曰“熊”,视而见大熊。左右莫见,以问郎中龚遂,遂曰:“熊,山野之兽,而来入宫室,王独见之,此天戒大王,恐宫室将空,危亡象也。”贺不改悟,後卒失国。
後汉章帝建初七年,获白鹿。安帝延光三年,扶风言白鹿见雍。颖川言白鹿及白虎二见阳翟。 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全身,厥灾狼食人。”陛下觉悟,比求隐滞,故狼灾息。 桓帝永兴元年,张掖言白鹿见。 延禧五年,惊马逸象突入宫殿。 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灵帝建宁中,群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人。 光和三年正月,虎见乐平观,又见宪陵上,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
魏明帝青龙四年,司马懿获白鹿,献之。
吴孙权赤乌六年,新都言白虎见。 九年五月,鄱阳言虎仁(《瑞应图》曰:“白虎仁者,王者不暴虐,则虎仁不害也。”)。
晋武帝太康六年,南阳献两足贞。此毛虫之孽也。识者为其文曰:“武形有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