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虑覆理,锻炼辛苦甚密,万里追证百年旧案,故谚曰:‘老吏抱案死。’今古不同,若此之远也。”弘又曰:“後魏、北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舍,其事何由?”炫曰:“齐氏立州不过十,二州行台递相统领,文书行下,不过十条,今州二百,其繁一也。往者,州唯置纲纪,郡置守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其繁二也。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不省而欲从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能用。
唐武德中,天下初定,京师籴贵,远人不愿仕流外,始於诸州调佐史及朝集典充选,不获己而为之,遂促年限,优以叙次,六七年有至本司主事及上县尉者。自此之後,遂为宦途。总章初,诏诸司令史考满者,限试一经。时人嗟异,著於谣颂(是岁,京师饥旱,弘文、崇贤、司成三馆学士并放归本贯。又阎立本、姜恪为相,立本善画,恪有边功。当时为之语曰:“左相宣威沙漠,右相驰誉丹青,三馆学士放散,五台令史明经。”)。
张元素少为刑部令史。太宗尝对朝臣问之曰:“卿在隋何官?”对曰:“县尉。”又问未为县尉时,曰:“流外。”又问何曹,元素辱之,出ト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褚遂良上疏,以为:“君能礼其臣,乃能尽其力。元素虽寒微,陛下重其材,擢至三品,岂可复对群臣穷其门户?弃宿昔之恩,使之郁结於怀,何以责其仗节死义乎?”上曰:“朕亦悔之。”孙伏伽与元素在隋皆为令史,伏伽於广坐自陈往事,一无所隐。
高宗永徽时,吏部侍郎刘祥道上言:“三省都事、主事、主书,比选补皆取流外有刀笔者,虽欲参用士流,率以俦类为耻,前後相沿,遂成故事。且掖省崇峻,王言秘密,尚书政本,人物所归,专责曹史,理有未尽。宜稍革之,以清其选。”
元宗开元十七年,国子祭酒杨上言:“省司奏限天下明经、进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窃见流外出身,每岁二千馀人,而明经、进士不能居其什一,则是服勤道业之士,不如胥吏之得仕也。若以出身人太多,则应诸色裁损,不应独抑明经、进士也。”
按:张元素事太宗,深以流外为耻。彼创业之时,依乘风,致位将相,其发身微贱,盖有甚於流外者矣,不必耻也。然至明皇时,承平己久,正当分别流品,汰除冗滥,以清仕途,而流外出身,岁不下二千人。盖唐进士科取人颇少,士欲求用,而有所限制,则捷出他径,处秽而不羞矣。
刘晏为度支使,常以为办集众务,在於得人,故必择通敏情悍廉勤之士而用之。至於句检簿书,出纳钱,事虽至细,必委之士类。吏惟书符牒,不得轻出一言。常言:“士陷赃贿,则沦弃於时,名重於利,故士多清修;吏虽廉洁,终无显荣,利重於名,故吏多贪污。”
郑馀庆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主书滑涣与宦人刘光琦相倚为奸,每宰相议为光琦沮变者,令涣往请必得,由是四方赀饷奔委之,弟泳至官刺史。杜佑、郑政颇姑息,而佑常行辈待,不名也。至馀庆议事,涣傲然指画诸宰相前,馀庆叱去。後涣以赃败,宪宗闻而善之。
唐法,置公廨本钱,与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岁满受官(见《赀选门》)。
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
後唐明宗天成四年,中书奏:“吏部流外铨诸色选人,试判两节,并以优劣等第申奏。文优者,宜超一资注拟,次者依资,又其次者与同类官中比拟。仍准元敕,业文者任徵引今古,不业文者但据公理判断。可否不当,罪在有司。”
宋太祖皇帝开宝五年,诏:“流外选人,经十考入令、录者,引对方得注拟。驱使散从官、伎术人,资考虽多,亦不注拟。”
上亲阅诸司流外人,勤归农者四百人。
六年,上知堂後官擅权,多为奸赃,欲更用士人,命选令、录、簿、尉充之。而有司所选,终不及数,乃召旧任者四人,面加戒励,令复故。
太宗端拱元年,诏河南府法曹参军梁正辞、楚邱县主簿乔蔚等五人为作监丞,充中书堂後官。堂吏拔选人授京官为之,自此始也。
二年,上亲试举人,有中书守当官陈贻庆举《周易》学究及第。上知之,令追夺所受敕牒,释其罪,勒归本局。因谓侍臣曰:“科级之设,待士流也,岂容走吏冒进,窃取科名!”乃诏自今中书、枢密、宣徽、学士院,京百司,诸州系职人吏,不得离局应举。
至道元年,以堂後官栾崇吉为度支副使。崇吉提点中书五房公事,明习文法,清白勤事,故上越次而如之。即召堂後官、著作郎杨文质为秘书丞,代掌五房事,谓之曰:“汝见擢用栾崇吉否?当自勉励也。”
雍熙时,以堂後官充职事官,仍诏除入谢外不赴朝参,见宰相礼同胥吏。寻又诏:“流外出身,曾坐真徒,历四任,不入令、录。”
真宗咸平元年,诏吏部铨:“凡注诸县令佐,勿得全用流外。”
流外补选之例:五省、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