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识义,通涉文学经纶者,建儒林祭酒,使班同三署,厚其供给。皆妙选邦彦,必有其宜者以充此举。近临川、临贺二郡,并求复学校。若非束之流,礼教所不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明为条制,令法清而人贵。
梁武帝选学生,遣就会稽门山,受业於庐江何胤。分遣博士、祭酒到州郡立学。
後魏献文帝天安初,立乡学,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後令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八十人;中郡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郡县学始乎此矣。
北齐制:诸郡并立学,置博士、助教授经,学生俱被差逼充员,士流及豪富之家皆不从调。备员既非所好,坟籍固不关怀,又多被州郡官人驱使。纵有游惰,亦不检察,皆由上非所好之所致也。诸郡俱得察孝廉,其博士、助教及游学之徒通经者,推择充举。射策十条,通八以上,听九品出身。其尤异者亦蒙抽擢。
隋仁寿元年,诏废州县学。(详见《太学门》)
唐制: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详见《太学门》)
武德七年,诏诸州县及乡并令置学,有明一经以上者,有司试册加阶。
元宗开元二十一年敕:“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并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已上及未通经,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送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即诸州人省试不第,情愿入学者听。国子监所管学生,尚书省补;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州县学生取郭下人充)。诸州县学生习正业之外,仍兼习吉凶礼,公私有礼事处,令示仪式,馀皆不得辄使。诸百姓任立私学,其欲寄州县受业者亦听。”
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赦:“古者乡有序,党有塾,将以弘长儒教,诱进学徒。化人成俗,率由於是。其天下州县,每乡之内,里别各置一学,仍择师资,令其教授。”
正元三年正月,右补阙宇文炫上言,请京畿诸县乡村废寺,并为县学。并上制书事二十馀件。疏奏不报。
後唐天成三年,宰臣兼判国子祭酒崔协奏:“请颁下诸道州府,各置官学。如有乡党备谙、文行可举者,录其事实申监司,方与解送。但一身就业,不得影庇门户。”
宋太宗皇帝太平兴国二年,知江州周述言:庐山白鹿洞,学徒常数千百人,乞赐《九经》肄习。诏国子监给本,仍传送之。
先时南唐升元中,白鹿洞建学馆,以本道为洞主,掌其教授。
又赐石鼓书院敕额。
书院唐元和衡州李宽所建,国初赐额。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应天府民曹诚,即楚邱戚同文旧居,造舍百五十,聚书数千卷,博延生徒,讲习甚盛。府奏其事,诏赐额曰应天府书院,命奉礼郎戚舜宾主之,仍令本府幕职官提举,以诚为府助教。
八年,赐潭州岳麓书院额。始,开宝中郡守朱洞,首度基创宇,以待四方学者。李允则来为州,请於朝,乞以书藏。方是时,山长周式以行义著,八年,召见便殿,拜国子学主簿,使归教授。诏赐书院名,增赐中秘书。
右宋兴之初,天下四书院建置之本末如此。此外则又有西京嵩阳书院,赐额於至道二年;江宁府茅山书院,赐田於天圣二年。嵩阳、茅山後来无闻,独四书院之名著。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盖州县之学,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乡党之学,贤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规後随,皆务兴起。後来所至,书院尤多,而其田土之锡,教养之规,往往过於州县学,盖皆欲仿四书院云。
仁宗即位之初,赐兖州学田。已而又命藩辅皆得立学。其後诸旁郡多愿立学者,诏悉可之,稍增赐之田如兖州。由是学校之设遍天下(皇四年,诏自今须藩镇乃得立学,他州勿听)。庆历四年,参知政事范仲淹等建议精贡举,请兴学校,本行实。乃诏州县立学,本道使者选属部为教授,不足则取於乡里宿学之有道业者。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赋,旧尝充者,百日而止(见《举士门》)
安定先生胡瑗,自庆历中教学於苏、湖二十馀年,束弟子前後以数千计。是时方尚辞赋,独湖学以经义及时务。学中故有经义斋、治事斋。经义斋者,择疏通有器局者居之;治事斋者,人各治一事,又兼一事,如边防、水利之类。故天下谓湖学多秀彦,其出而筮仕往往取高第,及为政,多於世用,若老於吏事者,由讲习有素也。欧阳公诗曰:“吴兴先生富道德,诜诜子弟皆贤才。”王荆公诗曰:“先收先生作梁柱,以次收拾桷与榱。”庆历四年,诏州县皆立学,於是建太学於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至今著为令。
五年,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