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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48页

八百馀顷,每岁丰稔。
宋文帝时,刘义欣为荆河刺史,治寿阳(寿春)。芍陂良田万顷,堤堰久坏,秋夏常苦旱。乃因旧沟引淠水(在汝南)入陂,伐木开溱,水得通泾,由是丰稔。
後魏刁雍为薄骨律镇将,至镇,上表曰:“富平西三十里(薄骨律镇,今灵武郡。富平,今回乐县)有艾山,南北二十六里,东西四十五里,凿以通河,似禹旧迹。其两岸作溉田大渠,广十馀步,山南引水入此渠中,计昔时高於河水不过一丈,河水激急,沙土漂流。今日此渠高於河水二丈三尺,又河水浸射,往往崩颓。渠既高悬,水不得上,虽复诸处按旧引水,水亦难求。今艾山北,河中有洲渚,水分为二,西河小狭,水广百四十步。臣今请入来年正月,於河西高渠之北八里,分河之下五里,平地凿渠,广十五步,深五尺,筑其两岸,令高一丈。北行四十里,还入占之高渠,即修高渠而北,复八十里,合百二十里,大有良田。计用四千人四十日功,渠得成就。所欲凿新渠口,河下五尺,水不得入。今求从小河东南岸斜断到西北岸,计长二百七十步,广十步,高二尺,绝岸小河。二十日功,计得成毕,合计用功六十日。小河之水尽入新渠,水则充足,溉官私田四万馀顷。旬日之,则水一遍,水凡四溉,得成实。”从之。公私获其利。
裴延携为幽州刺史,范阳郡有旧督亢渠,径五十里。渔阳、燕郡有故戾诸堰,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不复,水旱为害。延携自度水形营造,未几而就,溉田万馀顷,为利十倍。
唐武德七年,同州治中得臣开渠,自龙首引黄河溉田六十馀顷。
贞观十一年,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称以江都俗好商贾,不事农业,乃引雷陂水,又筑白城塘,溉田八百馀顷,百姓获其利。
永徽六年,雍州长史长孙祥奏言:“往日郑、白渠溉田四万馀顷,今为富商大贾竞造碾,堰遏费水。”太尉长孙无忌曰:“白渠水带泥淤,灌田益其肥美。又渠水发源本高,向下支分极众,若使流至同州,则水饶足。比为碾用水,泄渠水随入滑,加以壅遏耗竭,所以得利遂少。”於是遣祥等分检渠上碾,皆毁之。至大历中,水田才得六千二百馀顷。
开元九年,京兆少尹李元奏疏:三辅诸渠,王公之家缘渠立,以害水田。一切毁之,百姓蒙利。
广德二年,户部侍郎李栖筠等奏拆京城北白渠上王公、寺观碾七十馀所,以广水田之利,计岁收粳稻三百万石。
大历十二年,京兆尹黎开决郑、白二水支渠,毁碾,以便水利,复秦、汉水道。
建中三年,宰相杨炎请於丰州置屯田,发关辅人开陵阳渠(详见《屯田门》)。
贞元八年,嗣曹王皋为荆南节度观察使。先是,江陵东北七十里有废田旁汉古堤,坏决凡二处,每夏则为浸溢。皋始命塞之,广良田五千顷,亩收一锺。楚俗佻薄,旧不凿井,悉饮陂泽。皋乃令合钱凿井,人以为便。
元和八年,孟简为常州刺史,开漕古孟渎,长四十里,得沃壤四千馀顷。十二月,魏博观察使田弘正奏准诏开卫州黎阳县古黄河故道,从郑滑节使薛平之请也。先是,滑州多水灾,其城西去黄河止二里,每夏雨涨溢,则浸坏城郭,水及羊马城之半。薛平询诸将吏,得古黄河道於卫州黎阳县界,遣从事裴弘泰以水患告於田弘正,请开古河,用分水力。弘正遂与平皆以上闻,诏许之。乃於郑、滑两郡徵促万人,凿古河,南北长十四里,东西阔六十步,深一丈七尺,决旧河以注新河,遂无水患焉。
十三年,湖州刺史于ν复长城县方山之西湖,溉田三十顷。
长庆二年,温造为郎州刺史,奏开复乡渠九十七里,溉田二千顷,郡人利之,名为“右史渠。”至太和五年,造复为河阳节度使,奏浚怀州古渠枋口堰,役功四万,溉济源、河内、温、武陟四县田五千顷。
长庆中,白居易为杭州刺史,浚钱塘湖,周回三十里,北有石涵,南有{见},凡放水溉田,每减一寸可溉十五顷,每一伏时可溉五十馀顷。作《湖石记》,言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时,则濒湖千馀顷田无凶年矣。
周显德五年,以尚书司勋郎中何幼冲为开中渠堰使,命於雍耀二州界疏泾水以溉田。
宋太宗皇帝淳化四年,知雄州何承矩及临济令黄懋请於河北诸州置水利田,兴堰六百里,置斗门灌溉(详见《屯田门》)。
神宗熙宁元年,遣使察农田水利,程颢等八人充使。王临言:“保州塘泺以西可筑堤植木,凡十九里。堤内可引水处即种稻,水不及处并为方田。又因出土作沟,以限戎马。”从之。中书言:“诸州县古迹陂塘,异时皆畜水溉田,民利数倍。近岁多所湮废。”诏诸路监司访寻州县可兴复水利处,如能设法劝诱兴修塘堰圩堤,功利有实,当议旌宠。
苏轼上书论之,略曰:“天下久平,民物滋息,四方遗利皆略尽矣。今欲凿空寻访水利,所谓‘即鹿无虞’,岂惟徒劳,必大烦扰。所在追集老少,相视可否,吏卒所过,鸡犬一空。若非灼然难行,必须且为兴役,何则?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