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永康中,复不置。自太安以来又置,终孝怀之代。其职拟尚书令,掌三令、四率、中庶子、庶子、洗马、舍人等官。银印青绶,介帻,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宋与晋同。齐置府,领官属(齐沈文季为太子詹事)。梁、陈任总宫朝。後魏有太子左、右詹事。北齐东宫众事,无大小皆统之,领三寺及左右卫二坊。後周置太子宫正、宫尹。隋开皇初,置詹事,二年罢之。唐复置詹事府,詹事一人,掌内外众务,纠弹非违,总判府事,置少詹事一人以贰之。
龙朔二年,改詹事为端尹(詹事府为端尹府),少詹事为少尹,咸亨初复旧。垂拱元年,又改詹事为宫尹,少詹事为少尹,神龙初复旧。
丞,秦官。汉因之。後汉省。魏、晋隋詹事省置。至晋永康中,詹事特置丞一人,掌文书关通六傅。过江,多用员外郎,迁尚书郎。宋、齐因之。梁、陈制,一梁冠,皂朝服,铜印墨绶。後魏、北齐并有之(後魏杨昱字元略,为詹事丞。孝明为太子,尚在怀抱,其所出入,唯乳母而已,不令宫僚闻知。昱谏曰:“太子动止,宜令翼从。陛下若召太子,必降手敕,令臣下咸知。”乃诏曰:“自此已後,非朕手敕,勿令儿出宫。宫臣在直,从至万岁门。”)。
隋初置一人。唐置二人。掌文武官簿帐、朝集、假使(分判府事)。
主簿一人,晋始置。自後历代皆有。唐因之。掌府事,句稽、监印、纸笔。司直二人。唐龙朔三年置桂坊,比御史台;置令一人,比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掌弹劾宫府僚。其後废桂坊,以司直隶詹事府。宋东宫官有詹事。仁宗升储,置詹事二人。神宗、钦宗升储,并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後省。乾道元年,庄文太子立,置詹事二人。逾月,诏太子詹事遇东宫讲读日,并往陪侍。七年,光宗正储位,以敷文阁直学士王十朋、敷文阁待制陈良翰为太子詹事,不兼他官,非常制也。
○太子庶子(中允司议郎中舍人舍人通事舍人谕德赞善崇文馆学士洗马文学校书正字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等郎)古者天子有庶子之官(《周官》谓之诸子),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掌其戒令与其教理,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於太子,惟所用之。秦因之,置中庶子、庶子员(《宋志》云後汉置中庶子。按:齐人邹阳上疏云秦皇帝任中庶子蒙嘉之言而匕首窃发,则秦官明矣)。汉因之,有庶子,员五人。史丹、王商、欧阳地馀并为中庶子(王莽改曰中尚翼子)。
後汉员五人,职如侍中,而庶子无员,职如三署中郎。凡庶子主宫中并诸吏之子及支庶版籍。魏因之。在吴为亲近之官。晋中庶子、庶子各四员,职比侍中、散骑常侍及中书监、令,皆以俊茂者为之,或以郡守参选(郑默为中庶子,朝廷以为太子官属宜称陪臣,默上言:“皇太子体皇极之尊,无私於天下。宫臣皆受命天朝,不得同之藩国。”事遂施行。又王启以桓谦为中庶子,曰:“东宫之选中庶子,总管门下,尤不可不得其才。”)。若释奠,中庶子扶左,庶子扶右。
宋与晋同。武冠平巾绩,绛朝服。元嘉初,诏二率、中庶子随太子入直上宫。十四年,又诏还直东宫。至齐,其庶子用人卑杂。梁天监七年诏革选,其年以太子中舍人、司徒从事中郎为之。凡中庶子四人,以功高者一人为祭酒,行则负玺,前後部护驾,与功高中舍人一人共掌其坊之禁令。庶子四人,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与功高通事舍人一人共掌其坊之禁令。冠服并同前代。陈因梁制。後魏亦有中庶子、庶子官。北齐门下坊,中庶子四人领之;典书坊,庶子四人领之。
隋分为左、右庶子各二人,分统门下、典书二坊事。唐亦各二人,分掌左、右春坊事。龙朔二年改左、右庶子为左、右中护,咸亨初复旧。左拟侍中,右拟中书令(贞观中,诏曰:“皇太子与百官书疏未有制式。近代以来,例皆名,即无以别贵贱。今凡处分论事之书,皇太子并宜称令,右庶子以下署名宣奉行书。其馀与诸亲及师傅等书,不在此限。”)。中允、司议郎、司经、洗马、文学、校书、正字、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等局郎丞,崇文馆,并属右春坊。
中舍人、舍人、通事舍人,并属左春坊。谕德、赞善亦左、右分隶。
中允,後汉太子官属有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汉制,太子五日一朝,其非朝日,即使仆及中允朝,朝请问起居。其後无闻。宋、齐有中舍人,是其职也。唐贞观初,改太子中舍人为中允,置二员。其後复置中舍人。龙朔二年,又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咸亨元年,复为中允,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