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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659页

古时,岁再祭灵星,春秋用少牢),壬、辰位祠之(壬为水,辰为龙,就其类也)。县邑令长侍祠。舞者童男十六人(即古之二羽),舞象教田,初为芟除,次耕种,次耘耨、驱爵及获刈、舂簸之形,象成功也。
武帝时,亳人谬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者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日一太牢;七日(每日以一太牢,凡七日祭也),为坛开八通之鬼道。”於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城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其後,人上书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三一:天一、地一、泰一。”天子许之,令太祝领祠之於忌泰一坛上,如其方。
置寿宫神君(寿宫,奉神之宫也)。神君最贵者曰泰一,其佐曰太禁、司命之属,皆从之。非可得见,闻其言,言与人音等。时去时来,来则风肃然。居室帷中,时昼言,然常以夜。天子祓,然後入(崇洁自除祓,然後入)。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言,行下(神所欲言,下之於巫)。又置寿宫、北宫,张羽旗,设供具,以礼神君。神君所言,上使受书,其名曰“画法”(策画之法也)。其所言,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喜。其事秘,世莫知也。
或言:“五帝,泰一之佐也。宜立泰一,而上亲郊之。”上疑未定。齐人公孙卿奏黄帝上仙事,乃拜卿为郎,使东候神於太室。上幸甘泉,令祠官宽舒等具泰一祠坛,祠坛放薄忌(即谬忌)泰一坛,三陔(三重也)。五帝坛环居其下。泰一所用,如雍一物,而加醴、枣脯之属,杀一牛(音狸。西南夷长尾髦之牛),以为俎豆牢具。而五帝独有俎豆醴进。其下四方地,为食群神从者及北斗云(“”字与饣同,谓联续而祭也)。已祠,胙馀皆燎之。泰一祝宰则衣紫及绣。天子始郊拜泰一,如雍郊礼。
伐南越,告祷泰一,以牡荆画幡日、月、北斗、登龙,以象泰一三星。为泰一锋旗(牡荆作幡柄,而画幡为日、月、龙及星。三星,太一旁三星,三公也),命曰“灵旗”。为兵祷,则太史奉以指所伐国。
又作明堂汶上,每修封,则祠泰一、五帝於明堂上坐,合高皇帝祠对之。
按:泰一莫知其何神,《天官书》言: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泰一常居。则其为星也明矣。《祭法》虽有幽之礼,然叙其事於祭天地、四时、寒暑、日月之後,则亦非祀典之首也。汉承秦制,以祀五帝为郊天。至武帝时,采谬忌之说,则以为五帝特泰一之佐,於是具泰一祠坛在五帝之上,帝亲郊拜,则以事天之礼事之矣。然郊祀明堂,巍然受祭天之礼,何其崇极也?至於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言行下,则又何其猥屑也?武帝惑於方士求仙延年之说,故所以事鬼神者,其谄且渎至於如此!
宣帝立岁星、辰星、太白、荧惑、南斗祠於长安城旁。
《汉旧仪》:祭参、辰星於池阳谷口,夹道左右为坛茔覆地,各周三十六里。
成帝时,匡衡奏罢雍旧祠二百三所,惟山川、诸星十五所为应礼云。
平帝时,王莽奏:“分群神以类相从,为五部:兆镇星从黄帝,岁星从青帝,荧惑从炎帝,太白从白帝,辰星从黑帝(详见《五帝门》)。”
东汉以仲秋之月,祀老人星於国都南郊老人星庙;季秋之月,祀心星於城南坛心星庙;以丙戌日,祀风师於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师於丑地。牲用羊、豕。
晋以仲秋月,祀老人星於国都远郊老人星庙;季秋,祀心星於南郊坛心星庙。
东晋以来,灵星、老人星、心星配享南郊,不复特祀。
隋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庭中以太牢祀老人星,兼祀天皇大帝、天一、泰一、日、月、五星、句陈、北极、北斗、三台、二十八宿、丈人星、孙星,都四十六座。凡应合祀享官,令太医给除秽气散药,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隋於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祠以立冬後亥;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祠以立春後丑;国城西南八里金光门外为雨师坛,祠以立夏後申。坛皆三尺,牲并以一少牢。
唐制:立春後丑日,祀风师於国城东北;立夏後申日,祀雨师於国城南;立秋後辰日,祀灵星於国城东南;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禄於国城西北。已上四祀,旧不用乐,笾、豆各八,簋、俎等各一也。
元宗开元二十四年,有上封事者言:“《月令》云,八月,日会於寿星居次。列宿之长,请每至八月社日,配寿星祠於太社坛享之。”敕曰:“宜令有司特置寿星坛,常以千秋节日修其祠典。”又敕:“寿星坛宜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著之常式。”
天宝三载,术士苏嘉庆上言:“请於城东置九宫神坛(坛三成,成三尺,四陛。其上依位置小坛九,坛高尺五,纵广八尺。东南曰招摇,正东曰轩辕,东北曰太阴,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正北曰泰一,西南曰摄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龙。五数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上,六八为下,符於遁甲),每岁四孟月祭,尊为九宫贵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