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皆如之。
乾道六年,并铸钱司归发运司。
七年,复置。
八年,於饶、赣各置提点官。
自大中祥符及崇宁以来,钱皆精好。高宗尝谕近臣,欲尽如旧制,不较工料之费。乾道八年,孝宗以新铸钱淆杂,诏提点铸钱及永平监官、左藏西库监官、户工部长贰,议罚有差。
淳熙二年,并赣州归饶州而加都大焉。
祖宗内帑岁收新钱一百五万(江、池、饶、建四监),而每年退六十万,三年一郊,又支一百万赴三司,是内帑每年才得十一万六千馀缗,而左藏得九十三万三千馀缗也。今岁额止十五万,而隶封椿者半,内藏者半,左藏咸无焉。又自国家置市舶於浙,於闽,於广,舶商往来,钱宝所由以泄。是以自临安出门有禁,下江有禁,入海有禁。凡舶船之方发也,官必点视,及遣巡捕官监送放洋。然商人先期以小舟载钱离岸,及官司之点、巡捕之送,一为虚文。於是许火内人告,以其物货之半充赏;又或以装发,则舶回日亦许告首,尽以回货充赏。沿海州军以铜钱入海船者有罚。淳熙五年五月,诏蕃商往来夹带铜钱五百文,随离岸五里外依出界法。
臣僚言:“泉、广二舶司及西、南二宗司,建州回易,悉载金钱。四司既自犯法,郡县巡尉其能谁何?至淮、楚屯兵,月费五十万,见钱居其半,南北贸易,缗钱之入敌境者,不知其几。於是沿边皆用铁钱矣。”所以淮南旧铸铜钱,乾道初,诏两淮、京西悉用铁钱,荆门隶湖北,以地接襄、岘,亦用铁钱,而淮西鼓铸铁钱未办。议者欲取之蜀,事既行,参政洪造以为不便,上然之,但即蜀中取十五万缗,行之庐、和而已。
六年,诏司农丞许子中往淮西措置铁钱。子中言舒、蕲、黄州皆产铁,合置监(舒州置同安监,蕲春置蕲春监,黄州置齐安监),且铸折二钱。诏户部支凑二十万贯为本。又诏发运司通管四监(江州、兴国军、临江军、抚州)。子中所管三监(舒、蕲、黄),每岁各认三十万贯,其大小铁钱,令两淮通行。
七年,舒、蕲守臣皆以铸钱增羡迁官,然淮民为之大扰。
光宗绍熙二年,诏帅、漕司赈粜收破缺铁钱及私钱。明年,又降度牒二百道换私铁钱。
臣僚言江北公行以铜钱一准铁钱四,禁之。当时铜钱之在江北者,自乾道以来,悉以铁钱收换,或以会子一贯换钱一贯省,其铜钱解赴行在及建康、镇江。沿江州军关津去处,委官检察,又於江之南北各置官库,以铜、铁钱交换。凡沿江私渡及极边径路,严禁透漏。
绍熙十五年,置利州绍熙监,铸钱十万缗以救钱引。地多山林,宜炭铁,仍增铸十五万缗。未行,卒减铸十万。
二十二年,嘉州守臣王知远乞复嘉之丰远、邛之惠民二监,铸小平钱。
宁宗嘉定元年,即利州铸当五大钱。
三年,制司欲尽收旧引,又於绍兴、惠民二监岁铸共三十万贯,其料并同当三钱。时议者恐其利厚而盗铸滋多,而总所方患引直日低,虽盗铸不禁,盖欲钱轻则引重也。会子 高宗绍兴元年,因婺州之屯驻,有司请椿办合用钱,而舟楫不通,钱重难致。乃诏户部造见钱关子付婺州,召客人入中,执关赴榷货务请钱,有愿得茶、盐、香货钞引者听。於是州县以关子充籴本,未免抑配,而榷货务又止以日纳三分之一偿之,人皆嗟怨。
六年二月,诏置行在交子务。臣僚言:“朝廷措置见钱关子,有司浸失本意,改为交子,官无本钱,民何以信?”极论其不可。於是罢交子务,令榷货务桩垛见钱印造关子。
二十九年,印给公据、关子,赴三路总领所:淮西、湖广各关子八十万缗,淮东公据四十万缗,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内关子作三年行使,公据二年,许钱银中半入纳。
三十年,户部侍郎钱端礼被旨造会子,桩见钱,於城内外流转,其合发官钱,并许兑会子赴左藏库送纳。明年二月,诏会子务隶都茶场。正以客旅算请茶、盐、香、矾等,岁以一千万贯,可以阴助称提,不独恃见钱以为本,又非全仰会子以佐国用也。
三十二年十二月,诏定伪造会子之罚(犯人处斩,赏钱一千贯,如不愿支赏,与补进义校尉。若徒中及窝藏之家能自告首,特与免罪,亦支上件赏钱,或愿补前名目者听。)日造会子,监官分押,每一万道解赴户部覆印。当时会纸取於徽、池州,续造於成都府,又造於临安府。会子初止行於两浙,後又诏通行於淮、浙、湖北、京西。除亭户盐本并用见钱外,其不通水路去处上供等钱,许尽用会子解发。其沿流州军,钱、会中半。民典卖田宅、牛畜、车船等如之,或全用会子者听。
孝宗隆兴元年,诏官印会子以“隆兴尚书户部官印会子之印”为文,更造五百文会,又造二百、三百文会,置江州会子务。
乾道二年,因左司谏陈言会子之敝,出内库及南库银一百万两收之。
三年正月,度支郎中唐彖言:“自绍兴三十一年至乾道二年七月,共印过会子二千八百馀万道,止乾道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