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共牛一头,海、四渎共牛一头。 章帝元和二年,诏曰:“山川百神,应祀者未尽。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 魏文帝黄初三年,礼五岳、四渎,咸秩群祀,沈瘗璋。 晋成帝咸和八年,立北郊於覆舟山,祀地祗。地郊从祀则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塘江、先农,凡四十四神。江南诸小山,盖江左所立,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
穆帝升平中,何琦备论五岳祠曰:“唐虞之制,天子一载一巡狩,顺时之方,柴燎五岳,望於山川,遍於群神,故曰‘因名山升中於天’,所以昭告神祗,飨报功德。是以灾厉不作,而风雨寒暑以时。降及三代,年数虽殊,而其礼不易,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著在经记,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故尽得比大川之祠,则正立之祀可以阙哉?自永嘉之乱,神州倾覆,兹事替矣。惟(音潜)之天柱,在王略之内也,旧台选百户吏卒,以奉其职。
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江郡常遣太史兼假四时祷赛,春释寒而冬请冰。咸和迄今,又复隳替。计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百姓之蠹。而山川大神更为简阙,良由顷国家多难,日不暇给,草建废滞,事有未遑。今元憝(徒对反)已歼,宜修旧典。岳渎之域,风教所被,而神明祀,未之或甄,崇明前典,将候皇舆北旋。可令礼官作式,归诸诚简,以达明德馨香,如斯而已。其诸妖孽,可粗依法令,先去其甚,俾邪正不黩。
”时不见省。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有司奏奠祭霍山,殿中郎邱景先议:“宜使太常持节,牲以太牢之具,馐用酒脯、时,礼用赤璋、币,器用陶匏,藉用茅席,为坛兆。”时不用蜃,同郊祀,以爵献。凡肴馔种数,依社祭。梁令郡国有五岳者,置宰祀三人;及有四渎若海应祀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後魏景穆帝立五岳、四渎庙於桑乾木之阴,春秋遣有司祭。其馀山川百神三百二十四所,每岁十月遣祠官诣州镇遍祀。有水旱灾厉,则牧守各随其界内而祈谒。王畿内诸山川,有水旱则祷之。
太武帝南征,造恒山,祀以太牢;浮河、济,祀以少牢;过岱宗,祀以太牢;遂临江,登瓜步而还。後周大将出征,遣太祝以羊一,祭所过名山大川。隋制,祀四镇:东镇沂山,西镇吴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在东夷中,遥祭祀),冀州镇霍山,并就山立祠。祀四海:东海於会稽县界,南海於南海镇南,并近海立祠。及四渎,并取侧近巫一人,主知洒扫,并令多植松柏。唐武德、贞观之制,五岳、四镇、四海、四渎,年别一祭,各以五郊迎气日祭之:东岳岱山祭於衮州,东镇沂山祭於沂州,东海於莱州,东渎大淮於唐州;
南岳衡山於衡州,南镇会稽山於越州,南海於广州,南渎大江於益州,中岳嵩山於洛州,西岳华山於华州,西镇吴山於陇州,西海及西渎大河於同州;北岳恒山於定州,北镇医无闾山於营州,北海及北渎大济於州。其牲皆用太牢。祀官以当界都督、刺史充。
武后垂拱四年,封洛水神为显圣侯,享齐於四渎;封嵩山为神岳天中王。至万岁通天元年,尊神岳天中王为神岳天中皇帝;神龙元年,复为天中王。先天二年,封华岳为金天王。元宗开元十一年,敕:“霍山宜崇饰祠庙,秩视诸侯。蠲山下十户,以为洒扫。晋州刺史,春秋致祭。”十三年,封泰山神为天齐王,礼秩加三公一等。二十五年,敕:“三时不害,百用成,遂使京坻,遍於天下。和平之气,既无远而不通;祀之典,亦有祈而必报。宜令中书令李林甫等分祭郊庙、社稷,尚书左丞相裴辉卿等分祭五岳、四渎。
”开元时,天台道士司马承祯言:“今五岳神祠是山林之神也,非正真之神也。五岳皆有洞府,有上清真人降任其职,山川、风雨、阴阳、气序,是所理焉。冠冕服章、佐从神仙,皆有名数。请别立斋祠之所。”上奇其说,因敕五岳各置真君祠一所。
天宝元年,以西成颇熟,令光禄卿、嗣郑王希言等分祭五岳;其四渎名山,委所由长官择日致祭。 七载、八载、十载,皆以岁丰,遣官分祭岳渎。 五载,诏封中岳为中天王,南岳为司天王,北岳为安天王。 六载,诏封河渎为灵源公,济渎为清源公,江渎为广源公,淮渎为长源公,令所司择日差使告祭。 七载,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