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
章帝元和元年,人无田徙他界者,除算三年。
二年,诏曰:“《令》‘人之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令诸怀妊者赐胎养,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以为令。”
和帝永元六年,流民就践还归者,复一岁田租、更赋。
安帝元初四年,除三年过更、口算。
元初元年,除三辅三岁更赋、口算。
顺帝永建五年,郡国贫人被灾伤者,勿收责今年过更。
阳嘉元年,勿收更、租、口赋。
永和四年,除太原民更赋,金城、陇西地震灾甚者,勿收口赋。
桓帝永寿元年,复泰山、琅琊更、算。
光武中元二年,户四百二十七万九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
明帝永平十八年,户五百八十六万百七十三,口三千四百一十二万五千二十一。
章帝章和二年,户七百四十五万六千七百八十四,口四千三百三十五万六千三百六十七。
和帝永兴元年,户九百二十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九。
安帝延光四年,户九百六十四万七千八百三十八,口四千八百六十九万七百八十九。
顺帝建康元年,户九百九十四万六千九百一十九,口四千九百七十三万五百五十。
冲帝永嘉元年,户九百九十三万七千六百八十,口四千九百五十二万四千一百八十三。
质帝本初元年,户九百三十四万八千二百二十七,口四千七百五十六万六千七百七十二。
右《郡国志》注,伏无忌所记,每帝崩辄记户口及垦田大数列於後,以见滋减之差(垦田数见《田赋门》)。光武中兴之後,三十馀年所附养,至末年,户数仅及西都孝平时四分之一,兵革之祸可畏哉!嗣是累朝休养生息,每每增羡,固其理也。但冲、质二帝享国各止一年二年之,史所载无大兵革饥馑,而永嘉户数损於建康一万,本初户数损於永嘉五十八万有奇,殊不可晓,岂纪录之误邪?桓帝永寿二年,户千六百七万九百六,口五千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
右东都户口极盛之数。此系《後汉书 郡国志》所载,如《通典》则以为户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户少於《汉书五》百三十八万有奇,口多於《后汉书》六百四十二万有奇,未知孰是。
灵帝遭黄巾之乱,献帝罹董卓之难,大焚宫庙,劫御西迁,京师萧条,豪杰并争,郭汜、李亻之徒,残害又甚,是以兴平、建安之际,海内荒废,天子奔流,白骨盈野。故陕津之难,以箕撮指,安邑之东,后裳不全。遂有戎寇,雄雌未定,割剥庶民三十馀年。及魏武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众之损,万有一存。
魏武据中原,刘备割巴蜀,孙权尽有江东之地,三国鼎立,战争不息。魏氏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汉昭烈章武元年,有户二十万,男女九十万。蜀亡时,户二十八万,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
吴赤乌五年,户五十二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吴亡时,户五十三万,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後宫五千馀人。
刘昭补注《後汉 郡国志注》曰:“魏景元四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又按正始五年,扬威将军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数,不能多蜀矣。昔汉永和五年,南阳户五十馀万,汝南户四十万,方之於今,三帝鼎足,不逾二郡,加有食禄复除之民,凶年饥疾之难,且可供役裁足一郡,以一郡之用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魏武帝初平袁氏,定邺都,制赋,户绢二匹、绵二斤(见《田赋门》)。
晋武帝平吴之後,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ク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占田数见《田赋门》)。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
蜀李雄薄赋,其人口出钱四十文。巴人谓赋为ク,因为名焉。ク之名旧矣,其赋钱四十,则起於李雄也。
晋武帝太康元年,平吴之後,九州攸同,大抵编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此晋之极盛也。
後赵石勒据有河北,初文武官上疏,请依刘备在蜀、魏王在邺故事。魏王即曹公。以河内、魏、绛等十一郡并前赵国合二十四,户二十九万,为赵国。前秦苻坚灭前燕慕容,入邺阅其名籍,户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九百六十九,口九千九百九十八万七千九百三十五,徙关东豪杰及诸杂夷十万口於关中,平燕定蜀之後,伪代之盛也。时关陇清宴,百姓丰乐,自长安至於诸州,二十里一亭,四十里一驿,行者取给於途,工贾资贩於道。
孝武帝太元二年,除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