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盈虚,然後可节慎调剂。祖宗时,令天下岁以文册报部。乃请遣御史分行天下董其事。(《守礼传》。 ) 马森为户部尚书。时登极诏书,蠲天下田租半。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钅句校A3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出入之数,劝帝节俭。帝尝命中官崔敏发户部银六万,市黄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内阁下,无司礼径传者。”事乃止。既又命购珠宝,森亦力争。不听。(《马森传》。 ) 三年,诏取太仓银三十万两。户部尚书刘体乾言:“太仓银所存三百七十万两耳。而九边年例二百七十六万有奇,在京军粮商价百有余万。蓟州、大同诸镇例外奏乞,不与焉。若复取以上供,经费安办?”帝不听。体乾复奏:“今国计绌乏,大小臣工所共知。即存库之数,乃近遣御史所掺括。明岁则无策矣。今尽以供无益费,万一变起仓卒,如国计何?”时内供已多,数下部取太仓银,又趣市珍珠、黄绿玉诸物。体乾清劲有执,每疏争。积忤帝意,夺官。(《刘体乾传》。 ) 万历六年,张学颜为户部尚书。时张居正当国,以学颜精心计,深倚任之。自正、嘉虑耗後,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学颜舆有力焉。(《张学颜传》。 ) 十八年,石星代宋为户部。尝与曰:“某郡有奇羡,可济国需。”曰:“朝廷钱,宁蓄久不用,勿使A8括无余。主上知物力充羡,则侈心生矣。”星怃然。有郎言:“漕粮宜改折。”曰:“太仓之粟,宁红腐不可匮绌。一旦不继,何可措手?”(《宋传》。 ) 天启元年,南京户部尚书汪应蛟改北部。东西方用兵,骤加赋数百万。应蛟在道驰疏言:“漠高帝称萧何之功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吾不如萧何。’夫给馈饷而先以抚百姓,故能兴汉灭楚,如指诸掌也。今国家多难,经费不支,势不得缓催科。然弗爱养民力,而徒竭其脂膏。财殚民穷,变乱必起。安得不豫为计?”因列上爱养十八事。帝嘉纳焉。(《应蛟传》。 ) 崇祯十六年五月,拜倪元璐户部尚书。祖制:浙人不得官户部。元璐辞,不许。(《元璐传》。 )
◎户部十三司
洪武元年,设户部郎中、员外、主事。六年,分五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八年,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分四属部: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民部。二十三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建文中,仍为四司。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址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址司,定为十三司。(《职官志》。 ) 宣德时,户部员外郎罗通出理宣府军饷,奏言:“朝议储饷开平。令每军运一石,又当以骑士护行,计所费率二石七斗,而致一石。今军米多,愿输米易盐。请捐旧例五分之二,则人自乐输。饷足而民不疲。”帝可之。(《罗通传》。 ) 正统中,户部主事陈俊督天津诸卫军采草,奏减新增额三十五万束。豪猾侵苏松改折银七十余万两。俊往督,不数月毕输。筒书金濂以为能,俾典诸曹章奏。(《陈俊传》。 ) 正德十年,户部主事戴冠言:“古人理财,务去亢食。近京师势要家,子弟僮奴,苟窃爵赏。锦衣官属,数至万余。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监局匠役,不可胜纪。皆国家蠹也。岁漕四百万,宿有赢余。近绌水旱,所入不及前,而岁支反过之。此辈耗三之一。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养无用之蠹乎?天子藏富天下,务鸠聚为帑藏,是匹夫商贾计也。逆瑾既败,所籍财产不归有司,而贮之豹房,遂创新库。夫供御之物,内有监司,外有部司,此库何所用之?”疏入,帝怒,贬驿丞。(《戴冠传》。 ) 正德末,户部郎中杨淮始监京仓,革胥徒积弊殆尽。继监淮、通二仓,罢中官茶果之供,除囤茶及额外席草费。最後监内库,奄人例有供馈,淮悉绝之。(《杨淮传》。 ) 户部十三司,自弘治来,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员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不给,则委之吏胥,弊益滋。万历时,户部尚书王国光尽令人署,职业得修举。天下钱谷散隶诸司,国光请归并责成,畿辅府、州、县归福建司,南畿归四川司,盐课归山东司,关税归贵州司,淮、徐、临、德诸仓归云南司,驻马象房及二十四马房归广西司。遂为定制。(《国光传》。 ) 鹿善继为户部主事。时,辽东缺饷,请帑疏皆不报。会广东解金花银至,善继谓尚书李汝华曰:“每岁广东解金花银两进大内,此近例也。顷,督部有扣留之议。此时仍进大内,则部议终成画饼。欲径解太仓,则俞旨艰如拔山。莫若题留为便。考会典,金花银解内府始於正统元年,岁以百万为额。嘉靖三十三年,题准:三宫子粒及各处京运,不拘金花银折等项,应解内府者,一并催解贮库。悉备各边应用,不许别项那借。是备外府专用,而内府原不得旁分也。今边烽告急,军糈乏用,即举金花全数一旦复还太仓,亦率由祖制,非夺大内所有而益外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