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志》。 )
是年,四郊工成。帝谕太常寺曰:“大祀分献官豫定,方可习仪。”(《礼志》。 )
十七年,辽州同知李文察进所著乐书四种。乃授太常典簿,以奖劝之。(《乐志》。 )
隆庆元年,议准太常寺别途出身者,官至少卿而止。又议太常少卿须於科甲出身者选用。道流不得冒滥。(《会典》。 )协律郎:吴元年置。二员,正八品。嘉靖中,增至五员。
元末,有冷谦者,知音善鼓瑟,以黄冠隐吴山。召为协律郎,令协乐章声谱,俾乐生习之。乃考正四庙雅乐。命谦较定音律,及编钟、编磬,遂定乐舞之制。(《乐志》。 )
世宗方营观德殿,令协律郎崔元初习乐舞生於大内,太常卿汪举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内教习。礼部侍郎朱希周上言:“太常乐舞有定数,不当更设。”帝不从。举复争,帝责其妄议。(《朱希同传》。 )
隆庆三年,罢协律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十六年,复设。又设司乐二十人,考协雅乐。凡祭,先期演乐太和殿。(《通典》。 )○提督四夷馆(元会同馆。 )
永乐五年二月甲子,设四夷馆: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凡八馆,隶翰林院。弘治七年,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为提督,遂改隶太常。嘉靖中,裁卿,止少卿一员,用本寺衔名,不治寺事。(《续通典》。 )
正统六年,增八百馆。万历七年,增暹罗馆。(同上。 )
译字生:永乐五年,置译字生通事通译语言文字。命礼部选国子生蒋礼等三十八人,习译书。遇开科,令就试,仍译所作文字。合格,准出身。登第後,仍官馆中,习译书,如许道中是也。景泰初,吴顺以民人充译字,始援此例中乡试。及登第,又以与修《寰宇通志》成,从庶吉士出授御史。
天顺中,礼部侍郎邹干奏,永乐间,翰林院译写番字,俱於国子监选取监生习用。近年以来,官员、军民、匠作、厨役子弟,投托教师,私自习学,滥求进用。现番字文书多关边务,敬习既滥,不免透漏夷情。乞饬翰林院,今後各馆有缺,仍照永乐间例,选取年幼俊秀监生,送馆习学。其敬师不许擅留各家子弟私习,及徇私保举。(《春明梦余录》。 )
◎光禄寺(元光录寺,隶宣徽院。 )
吴元年九月辛卯,置宣徽院。设院使,以阮崇礼为之。洪武元年十二月壬申,改为光禄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八年正月,改寺为司,以寺丞为司丞。置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三十年正月己卯,复改为光禄寺。(《职官志》,《梦余录》。 )
永乐十一年十二月癸酉,以朝鲜李茂昌为光禄少卿。(《大政记》。 )
宣德五年二月已卯,行在光禄寺厨士告言光禄窃减外夷供给之弊。上命行在刑部侍郎施礼执而罪之。因顾侍臣曰:“毋谓饮食细故,不干大体。华元杀羊享士,羊斟不与,遂致丧师。句践投醪于江,与众共饮,遂成伯业。以此而论,所系匪轻。”(《大训记》。 )
七年正月,减南京光禄寺堂上官。九年二月,始遗御史巡视光禄。
英宗初,减光禄料米粟九万余石。又减光禄寺膳夫四千七百余人。又诏光禄寺厨役悉取给外府,并取回捕鱼官。(已上《大政记》。 )
正统六年,载四署亢员。先是,光碌卿奈亭以供应事繁,奏增各署官。至是,复奏裁之。(《职官志》。 )
英庙在南城,一日饥甚,索酒食。光禄官弗与。浚县人张泽以吏办事光禄寺,曰:“晋怀、愍,宋徽、钦,天所弃也。上北狩而返,天有意乎?若复立而诛无礼,光禄其首矣。”乃潜以酒食进。英庙识之。後复位,光禄官皆得罪;即日拜泽为光禄卿。(《浚县志》。 )
成化初,礼部侍郎蔚能管光禄卿事。每宴会,躬自检视,必求丰洁。在光禄三十年,未尝持一徽还家。尝率其僚,请清查入内供应器皿。有旨逮问。能谓众曰:“上怒不可测。某老矣,请独任之,不以累诸公。”遂降调官南京。(《梦余录》。 )
十六年三月戊午,以岁歉,减光禄寺供用物。(《本纪》。 )
弘治五年五月,巡视光禄御史彭程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殆尽,何复有皇坛烦制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今二人巳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得奏,以为暴扬先帝过,大怒,立下锦衣卫狱。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给事中丛兰亦巡觎光禄,继上疏论。帝宥兰,夺光禄寺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彭程传》。 )
初,成化时,光碌增坐家长随八十余人,传添汤饭中官百五十余员。天下常贡不足於用,乃责买於京师铺户。价直不时给,市并负累。弘治十四年,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天变言之。乃裁减中官,岁省银八十余万。(《通纪》。 )
弘治十五年九月庚午,光禄寺卿王珩列上内外官役酒饭及所畜禽兽料食之数。戊子,命乾明门虎、南海子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