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皇上孝敬之诚。”疏入不允,竟从道南议。(《春明梦余录》。 )
二十二年十月壬申朔,上欲更新太庙,诏廷臣会议庙制。廷议:孝宗、睿宗同居一庙,同为昭。帝责诸臣不竭忠任事,寝其议。已而左庶子江汝璧请迁皇考于穆庙,以当将来世祖,与成祖庙并峙。明年四月,赞善郭希颜言:“周建四亲庙,我太祖创造之初,因之。今宜立太庙以祀太祖,立世室以祀成祖。成祖世室居左;其右则但立四亲庙,祀皇高祖以下,至皇考睿宗;而祧孝宗、武宗。”礼臣力斥其妄。上以希颜所陈,亦臣子之心,然庙制已定,毋庸更议。(《实录》。 )
隆庆元年三月,给事中王治言:“先帝追崇皇,大备尊称,诚万世不刊之典。至入庙称宗,在今日当议更正。盖献皇虽贵为天子父,实未尝南面临天下;虽亲为武宗叔,然尝北面事武宗。今与祖宗诸帝并列,设位于武宗右,揆诸古典,终为未协。臣以为献皇帝太庙,不免递迁;若专祀世庙,则亿万世不改。乞敕廷臣博议,务求至当,以光先帝大孝。”(《纪事本末》。 )
万历二年五月,穆宗将庙,敕礼臣议当祧庙室。礼科陆树德言:“宣宗于穆宗仅五世,请仍睿宗于世庙,而宣宗勿祧。”(《礼志》。 )于慎行言:“古七庙之制,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刘歆、王肃并以高曾祖祢及五世、六世为三昭三穆。其兄弟相传,则同堂异室,不可为一世。国朝成祖既为世室,与太祖俱百世不迁;则仁宗以下,必实历六世,而后三昭三穆始备。孝宗与睿宗兄弟,武宗与世宗兄弟,昭穆同,不当各为一世。世宗升,距仁宗止六世,不当祧仁宗。穆宗升,当祧仁宗,不当祧宣宗。”引晋、唐、宋故事为据,其言辨而核。(《于慎行传》。 )并下礼部。部议:“宣宗世次尚近,祧之未安。因考古者以一世为一庙,非以一君为一世。故晋之庙,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庙,十一室而九世;宋自太祖上追始祖,至徽宗始定为九世十一室之制,以太祖、太宗同为一世故也。其后徽宗,以与哲宗同一世;高宗,以与钦宗同一世;皆无所祧。及光宗升,增为九世十二室。今自宣宗至穆宗凡六世,上合二祖仅八世,准以宋制,可以无祧。但于寝殿左右各增一室,则尊祖敬宗,并行不悖矣。”帝命如旧敕行,遂祧宣宗。(《礼志》。 )
卷十 礼五(吉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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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三月丁未,享太庙。德祖皇考妣居中,南向;懿祖皇考妣东第一位,西向;熙祖皇考妣西第一位,东向;仁祖皇考妣东第二位,西向。(《礼志》。 )
七年,御史答禄与权请举祭,言:“古之有天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故曰‘’。周祭大王为始祖,推本后稷以为自出之帝。今皇上受命已七年,而祭未举。宜令群臣参酌古今,以成一代之典。”诏下礼部、太常寺、翰林院议。以为:“虞、夏、商、周四代,世系明白,始祖所自出,可得而推,故礼可行。汉唐以来,莫能明其始祖所自出。当时所谓祭,不过已祧之主,序昭穆而祭之。乃古之大,非也。宋神宗尝曰:‘者,所以审谛始祖之所自出。’是则莫知祖之所自出,礼不可行也。今国家追尊四庙,而始祖所自出者未有所考,则难遽行。”寝。(王圻《通考》。 )
弘治元年,宪宗升,祧懿祖,乃建祧庙于寝后殿。岁莫,奉祧主至太庙,行祭礼。(《通典》。 )
嘉靖十年,世宗以义询大学士张璁,令与夏言议。言撰《义》一篇,略言:我祖宗之有天下,以德祖为始祖,百六十年居中南向,享太庙岁时之祭。今陛下定大之祭,又以德祖统群庙之主。若使主之祭仍尊德祖,夫既身为太祖之始祖矣,而又为始祖之所自出,恐无是理。朱子亦曰:‘自始祖之庙,推所自出之帝,设虚位以祀之,而以始祖配。’夫三代以下,必欲如虞、夏、商、周之黄帝、帝喾,则既无所考;若强求其人,如李唐之祖聃,又非孝子慈孙之所忍为。臣以为宜设初祖虚位,而以太祖配。盖太祖初有天下,实始祖也。”帝深然之。会中允廖道南谓皇姓为颛顼裔,请以《太祖实录》为据,颛顼。遂诏礼部会议。诸臣咸谓:“称虚位者,茫昧无据;尊颛顼者,世远难稽。庙制既定高皇帝始祖之位,当德祖为正。”帝意主虚位,令再议。而言复疏论:“德祖有四可疑。且今所定太祖为太庙中之‘始祖’,非王者立始祖庙之‘始祖’。”帝卒从言议。乃于太庙设虚位以皇初祖,南向;奉太祖配,西向;行礼如南郊仪。定以丙、辛岁行,敕礼部具仪。(《通典》。 )
四月甲子,於太庙。(《本纪》。 )
是年冬,谕礼部曰:“太祖以恩隆德祖,今日当以义尊太祖。祭,奉四祖同太祖皆南向,庶见太庙为特尊太祖之意。”夏言奏:“《礼》:合群庙之主祭于太祖之庙,是为大。亦以尊太祖也。‘太庙’,太祖之庙,不当与昭穆同序。‘太祖’,太庙之祖,不可与子孙并列。自今大,宜奉德祖居中,懿、熙、仁三祖及太祖东西序,皆南向。列圣左右序,东西向如故。不惟我太祖列群圣之上,足以伸皇上之心,而懿、熙、仁三祖得全其